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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組織首案 公開發布已屬煽動 齋睇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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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組織首案 公開發布已屬煽動  齋睇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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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組織首案 公開發布已屬煽動 齋睇無違法

2020年07月30日 18:16 最後更新:07月31日 00:25

警方昨日採取行動,就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作出拘捕行動。

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首次以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身份亮相。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李Sir介紹案情時表示,話警方昨午3時半分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拘捕4人,以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第20條干犯「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及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涉案人士分別為3男1女,年齡介乎16至21歲,全部報稱學生。

有報導指,被捕人士包括前「學生動源」召集人、19歲的鍾翰林,組織前發言人何諾恆及前成員何忻諾。

警方表示,根據消息及調查發現有團夥近日在網上社交平台宣布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組織,組織的綱領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爭取香港獨立而鬥爭」及「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等。此外,亦有宣言煽動他人加入他們的行列。這個組織是在7月1日國安法生效才宣告成立。

李桂華指,香港國安法第三節的罪行及定罪非常清晰,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希望有關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而在互聯網世界上所犯的罪行,等同於在實體世界。

按以下連結觀看警方記者會:

高人指路,話李Sir的講話有3點要注意。首先,怎樣才算港區國安法第20條干犯「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李Sir話涉案組織的綱領中好具體講如何現實香港獨立,所以屬於「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

第二,什麼叫國安法21條的「「煽動、協助、教唆」分裂國家?李Sir話渉案人士在網上宣告這些分裂綱領,已屬煽動,按普通法相關的煽惑罪,涉案人不用煽動到他人做出某種行為,只要他已經公開宣告,已是煽惑,可以入罪。如果有人鼓動其他人一齊去參加分裂國家活動及去瀏覽相關網頁,亦屬煽動罪。

第三,如果純粹是瀏覽相關網頁,則不屬犯法。

睇完相關個案,學生應引以為戒,不要以為在網上搞這些港獨組織無所謂,若觸犯國安法分裂國家罪,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新冠肺炎疫情無受控迹象,原本今年9月落任的立法會議員,將延後1年才落任,無端冷手執個熱煎堆,多領1年人工及議員津貼。

在反對派陣營,幾名現任議員原已宣布不再競逐連任,包括民主黨黃碧雲、工黨張超雄、公共專業聯盟莫乃光,及街工梁耀忠。

梁耀忠剛公布不參選,又可以做多一年領10萬元的月薪。

梁耀忠剛公布不參選,又可以做多一年領10萬元的月薪。

黃碧雲在反對派初選中落敗,宣告不參加9月立法會選舉 ; 張超雄早在反修例前接受訪問,透露早決定本屆是最後一屆,不再參選,他也沒有參加反對派的初選配票。

至於莫乃光,7 月意外地公布不競逐連任。

而街工梁耀忠在反對派初選前,曾聲稱即使初選失敗,也不會放棄9 月出選,因而與其他泛民出現重大分岐,後來他宣布不參加9 月立法會選舉,說是為了民主派的團結,以爭取最多議席,未來會繼續做好區議員工作。

至於建制派方面,多名議員原9月落任,民建聯方面包括九龍西直選議員蔣麗芸、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劉國勳、九龍東柯創盛、新界西梁志祥及進出口界功能組別黃定光等。工聯會有勞工界功能組別議員陸頌雄 ; 經民聯則是新界東直選議員容海恩。

民建聯柯創盛稱因家庭緣故放棄參選 ; 工聯會陸頌雄未有報名參加工聯會內部的初選,意味將不會爭取連任立法會。根據工聯會「家規」,循勞工界別出選只能做一屆,要連任必須轉戰地區直選,但陸頌雄無參加直選尋求再出線的動向。

不過,這批原已無緣立法會的本屆議員,由於疫情緣故,都可以多做1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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