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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黎保釋要扣押5000萬資產 為何不踢保?

博客文章

肥佬黎保釋要扣押5000萬資產 為何不踢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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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黎保釋要扣押5000萬資產 為何不踢保?

2020年08月12日 16:55 最後更新:17:1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高層等10人被捕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詐騙。今日零晨(8月12日)警方容許黎智英保釋,據知肥佬黎以30萬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另外5000萬資產亦被凍結。他在零晨12時許完成保釋手續,步出旺角警署,至約凌晨12時半返抵何文田嘉道理道大宅。

肥佬黎被警方扣押調查近36小時,至此終於有覺好瞓。能回家,已經萬幸。

肥佬黎步出旺角警署。

肥佬黎步出旺角警署。

肥佬黎做的是「警察保釋」,案件並未上庭。

據金牙大狀解釋,警方拘捕疑犯後,可以拘留審問不多於48小時,到期有3個可能: 1. 無條件釋放。2. 讓疑犯做「警方保釋」,外出候查。3. 把疑犯提堂,正式在裁判法庭提出檢控,然後由法庭決定是否讓疑犯做「法庭保釋」。

就「警方保釋」,據《警察條例》第 5 2 ( 3 ) 條,該條文授權警方准許被捕人保釋,等候將來某個時間再到警署報到。這適用於尚未提出起訴和「看來對於案件的調查不能即時完成」的情況。對複雜的罪案,要審查大量文件證據,很難在48小時拘留期就完成搜證,未能快速上庭,就准許做「警方保釋」。

這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大案,警方在壹傳媒大樓等不同處所檢走25箱文件,還未計檢去走電腦內的資料。搜證需時,唯有讓肥佬黎保釋。

肥佬黎當年參加佔中。

肥佬黎當年參加佔中。

相信大家都聽過「踢保」一詞,即是面對警方要求被捕者保釋時,拒絕保障,逼警察要麼馬上起訴,要麼就無條件釋放。反對派最喜歡「踢保」。事實上肥佬黎在2014年參加佔中後,在2015年1月就曾經「踢保」。當時肥佬黎應警方預約拘捕,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他在警署逗留3小時,警方意圖控告他兩項罪名,分別是參與非法集會和召集及組織非法集會,但他拒絕做「警方保釋」,結果警方無條件釋放他。

當日肥佬黎「踢保」踢得那麼高興,為何今次要扣押5000萬資產條件這麼辣,肥佬黎都不「踢保」呢?

金牙大狀分析,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可以用「警方保釋」方法具保外出,無論什麼條件,已屬萬幸。

金牙大狀話,《港區國安法》其中一條「加辣」條款,即第42條列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若肥佬黎被控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提堂,裁判法院按《港區國安法》第42條,一般不會批准保釋外出。

大狀話,假如肥佬黎「踢保」,警方和律政署有兩個選擇,1. 把疑人無條件釋放。2. 被逼加快上庭程序,先提出holding charge(臨時控罪),把疑人送上法庭。

如肥佬黎「踢保」,控方有可能提出臨時控罪上庭,而《港區國安法》又不准法庭容許被告保釋,結局是肥佬黎可能要馬上拘留候審,仲衰。

肥佬黎今天回公司上班。

肥佬黎今天回公司上班。

肥佬黎乖乖地扣押巨款保釋,還可以回家。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自由黨今日(26日)舉行新春午宴,自由黨主席、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同一眾黨內的立法會和區議員跟傳媒團拜。就剛出爐的《財政預算案》重點發展創科同AI,邵家輝認為是大勢所趨,但認為除了創科、金融、北都之外,仍要鞏固香港傳統產業。

4位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左起)梁進、李鎮強、邵家輝、陳曉峰。

4位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左起)梁進、李鎮強、邵家輝、陳曉峰。

但他說,近期好近期聽到批發零售業界反映,在農曆新年黃金周的生意「喜出望外」,內地及海外訪港旅客增加,「尤其化妝品生意,實現雙位數增長,甚至有人話爆三位數添」,他認為可能同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台錯誤言論,內地客減少到日本買藥妝,轉而來港旅遊爆買有關,更笑言今次真是要同高市講聲:「Arigato」(多謝)。

他又認為,預算案撥款一億元舉辦更多大型展覽,推廣香港品牌是有幫助。他又相信,之後本港零售數字應該平穩。 

至於預算案被指「低糖」,減少「派糖」,邵家輝認為屬合理,雖然財政有盈餘,但投放未來更為重要,「如果真係有好多錢嘅話,派多啲當然係無問題啦」。

自由黨今跟舉辦新春傳媒聚會。

自由黨今跟舉辦新春傳媒聚會。

自由黨副主席、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則形容,預算案「有少少驚喜,亦有少少失望」,但希望大家理解「財爺」在複雜外圍環境仍然努力透過「左撥右撥」來回饋庫房,認為香港需緊跟國家「十五五」規劃呢個「方向盤」,把握人工智能發展的機遇,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梁進就話,飲食業界依然好艱難,希望大家多啲正能量,需要好故事去宣傳,令業界多點信心」。 

上訴庭裁定黎智英涉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得直,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陳曉峰就話,上訴庭的裁決絕不影響、亦不動搖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的定罪基礎,公眾必須清楚區分兩案,切勿混淆視聽,認為顯示香港有健全法治,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外力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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