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保紅被通過性賄賂謀求職務晉升
甘肅省武威市前副市長姜保紅已被判刑12年。她為了權位,大搞權色交易,姜保紅受賄細節近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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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資料,行賄者在7個月內向姜保紅行賄了464萬元,還希望通過姜保紅的關係,獲得開採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禁採礦種。
姜保紅受賄案事件公開。網上圖片
2012年4月,行賄者孫某與合夥人準備實施腐植酸復混肥料生產線項目。孫某向姜保紅提出,指她不用實際出資,可獲得公司的20%股份,是無償贈送的股份,亦稱紅股。最後,這公司股份登記在了她母親的名下。在5月,天祝遠鑫實業有限公司成立,公司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實收資本200萬元,實際出資人是孫某的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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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至12月的在7個月內,孫某先後共向姜保紅行賄了464萬元。其中,姜保紅看上了蘭州一套面積為423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售價9100元,孫某代付款,還給姜保紅50萬元現金,讓她去「打點」市政府領導。
同年9月,孫某與合伙人因公司發展及財務報銷等發生糾紛,合伙人要退股。經姜保紅介紹,孫某認識了王某。王某先以350萬元價格收購了孫某合夥人的公司佔股,之後以「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收購了孫某和姜保紅母親的公司股份,成事後,孫某給姜保紅40萬元以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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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甘肅省紀委監委對姜保紅展開調查。最後揭發事件,指她通過性賄賂謀求職務晉升。今年1月22日,姜保紅因受賄罪獲刑12年。
一名處理機電工程署工程合約的時任高級工程師,被廉政公署控告任職該署期間財富與收入不相稱,涉來歷不明現金共逾700萬元,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入獄5年3個月,犯罪得益被充公。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60歲被告謝聲德是機電署時任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早前承認一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他早前又承認另外5項罪名,即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3項洗黑錢罪。
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說,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影響公共工程及社會價值,批評被告身為公務員,處理涉案工程合約時理應守法符規及公開透明,但他沒有申報利益衝突,而且出於貪心及缺乏自制能力而犯案。
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請,頒令充公被告犯罪得益380萬元。他須於6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遭加刑40個月。
高院法官胡雅文。司法機構網頁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2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間,維持高於與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他於該7年半內獲機電署支薪共約900萬元,但個人總開支達約3000萬元。撇除薪金、個人儲蓄及其他合法收入,他有至少700萬元開支的資金來源不明。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多個銀行戶口於案發期間先後接收了逾200筆來歷不明的現金存款共逾700萬元。另外,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所屬的小型工程分部向兩間總承辦商判授兩份小型工程合約,涉款總值約9140萬,合約其後分判予三間分判商,被告承認從一名同時任職該三間公司董事的男子,接受賄款40000元以保持傾向優待有關公司。
調查又指,被告在負責處理該兩份機電署小型工程合約,以及監督承判商工作表現時作出失當行為,未有按照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通告及機電署的「行為及紀律指引」,申報他與該名分判商董事屬私交友好,存在利益衝突。
機電工程署。EMSD圖片
廉署表示,調查本案非常艱巨,廉署對上一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提控是約30年前。由於公務員擁有一定權力和影響力,因此對公務員施予更嚴厲的規管,以揭露隱蔽及難以偵測的貪污罪行。廉署會繼續嚴厲執行《防止賄賂條例》,維護公務員團隊的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