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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衝突中槍14歲少年被起訴暴動蓄意傷人

政事

元朗衝突中槍14歲少年被起訴暴動蓄意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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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衝突中槍14歲少年被起訴暴動蓄意傷人

2020年09月08日 12:19 最後更新:12:20

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

元朗去年10月爆發反《禁蒙面法》示威,其間有便衣警員開了一發實彈槍,射中一名14歲少年左大腿。事隔近一年,警方決定起訴該少年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立法會議員兼元朗八鄉區議員朱凱迪亦有列席。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期間他准以保釋金10000元、守宵禁令等條件擔保候訊。

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現已年滿15歲的少年被控於去年10月4日,在元朗大棠路與青山公路元朗段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使警員1877陳港橋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使陳身體受嚴重傷害;另被指同日同地參與暴動。

據了解,案發當晚陳港橋隻身駕警車返回元朗警署時,疑遭約30名示威者包圍,要求他出示委任證。陳拒絕出示,拿出警棍,惟被示威者搶去,兼持續拍打車身。

當日少年中槍送院。資料圖片

當日少年中槍送院。資料圖片

未幾,陳落車遭人從後箍頸,懷疑示威者欲搶去警槍,他感到生命受威脅,於是開了一槍,擊中被告。示威者隨即四散,但仍有人留下向陳扔汽油彈,其後警方增援並進行驅散。

事後發現警車玻璃損毀,而陳頭部、前臂裂傷、背部有瘀傷,身體有2%燒傷,而被告中槍後送院治理,翌日凌晨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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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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