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和江青(資料圖)

本文摘自《張耀祠回憶毛澤東》,張耀祠 崔永琳 著,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

話給張玉鳳。張玉鳳將此事報告了毛主席。主席說:「她要來就讓她來吧。」

不多會兒,江青來了。

誰知她一走,主席氣喘喘地對張玉鳳說:「她看我身體不行了,為自己準備後路,要分我的遺產稿費了。」

過了兩天,主席叫張玉鳳到特會室取了三萬元。

張玉鳳吃了一驚,是三萬元,在那個年代,三萬元錢可是一個天文數字。

張玉鳳把錢送到釣魚台,親自交到江青的手上,江青看到只有三萬元,嫌少,對小張說:「小張,三萬元對你們來說,不算少了,對我來說是不夠開銷的。」江青拿了這筆錢叫張玉風替她保管。

1975年7月,江青給張玉鳳寫了一張條子:「玉鳳同志,那筆錢能否取出八千元?如從1968年算起,我應歸還新華社八千元,從1969年算起我應歸還七千元。不過還了心安理得。這七八千元主要用於照相,購置燈光裝置,燈光用具我送給新華社了,沒有算錢,是黨和國家的財產,不應算錢,不能慷國家之慨。請在主席暇時,報主席,再請主席給八千元。」她還要毛主席再給她八千元。

主席從來就是非常節儉的,沒有吃完的飯總是叫大師傅下一餐熱了再吃。李訥小的時候吃飯總是往桌上掉飯粒,主席常常就講農民種地不容易。毛主席進北京只做過一雙棕色皮鞋,皮鞋穿得很舊了,也不願再做新的,買來的新布鞋他往往讓衛士穿舊了自己再穿。主席處處想到的是老百姓,是窮人,很少顧及他自己,他身邊的衛士大部分都得到過他的「救濟」,誰家有困難或是遭了災,他知道後總是要慷慨解囊。當然得到他的補助的同志誰也沒有主動伸手找他要過,而江青不愁吃不愁穿,卻厚著臉皮要了三萬嫌少,還再要八千元。

主席後來對我們講道:「魯班到終南山學藝,出師時,老師送給他一把斧子,並說,有人用斧子為自己掙下了一座金山,有人用斧子在人們心中刻下了一個名字,你是選擇那一種呢?魯班毫不猶豫地回答:選擇後者。我們共產黨人的手中都有一把斧子,那就是為人民服務。」江青想拿這把斧子去掙一座金山,她也會在人們的心中刻下一個名字,但這個名字是萬世臭名!人啊,要有志向,這種志,是中華民族之志,是共產黨人之志。毛主席非常堅定地說:「共產黨人的志不能僅僅寫在黨章上,而要寫在每個黨員的心中,要落實到行動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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