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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藝人國慶晚合唱《我的祖國》 為蔡英文製造懲罰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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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藝人國慶晚合唱《我的祖國》 為蔡英文製造懲罰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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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藝人國慶晚合唱《我的祖國》 為蔡英文製造懲罰難題

2020年10月01日 10:52 最後更新:10:57

在中央電視台十一「中國夢·祖國頌」國慶晚會上,台灣藝人上台演唱,惹起台灣爭議。

台灣藝人歐陽娜娜被排在第四組登場,她與任達華、惠英紅等6名藝人合唱「我的祖國」。歐陽娜娜穿上深紅V領蓬長裙,心情似乎受了些影響,少了平常的甜笑,全程睜大眼努力對嘴襯聲,僅一次露出微笑。

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在國慶晚會登場。

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在國慶晚會登場。

倒是另一個台灣藝人張韶涵演出部分較吃重,她以一身寶藍色魚尾拖曳長裙亮相,與陳偉霆、張碧晨和夏利奧合作演唱抗疫歌曲《守護》。張韶涵全程有燦爛笑容,同場獻唱,兩種心樣。

張韶涵全程笑容燦爛。

張韶涵全程笑容燦爛。

今年20歲的歐陽娜娜因演奏大提琴、出演偶像劇在內地走紅,她的父親歐陽龍是台灣資深藝人,也是台北市前議員,令事件更受關注。歐陽龍昨受訪表示,目前暫時不回應,會再找時間跟大家說明。

歐陽龍。聯合報圖片

歐陽龍。聯合報圖片

台灣女藝人出席國慶晚會,為蔡英文製造懲罰難題。

台灣文化部表示,陸委會將依法查處這些行為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陸委會認定,如果相關行為涉文化部主管事項,文化部將配合陸委會依法核處。

台灣文化部稱,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 「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台灣民眾反應也激烈。臉書網友「張家豪」在歐陽娜娜的主頁上留言:「祖國那麼好,何時放棄台灣國籍,何時放棄台灣健保和一切。」

但台灣也有聲音支持歐陽娜娜。台灣藝人黃立成在臉書發文稱,台灣是民主國家,想唱什麼都可以。

「我挺的是藝人的創作和表演自由,」黃立成說,「我相信台灣是民主自由的,我堅持藝人的創作和表演是自由的。」

台灣作家李敖之子、劍橋大學亞洲與中東系博士生李戡對BBC中文表示,作為「00後」的歐陽娜娜需要在內地演藝圈發展,她的表態正好迎合了大陸統戰的需要。

台灣官方稱或許對歐陽娜娜罰款,但李戡認為,罰款要依據統一標凖,「如果唱《我的祖國》要被罰,那多少在中國大陸的學生和台商唱過《歌唱祖國》、《義勇軍進行曲》,那麼就罰不完了?」




毛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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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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