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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送完喪 下午又墜機 台戰機連F16都出事 去年又買了66架點算好?

博客文章

上午送完喪 下午又墜機 台戰機連F16都出事 去年又買了66架點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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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送完喪 下午又墜機 台戰機連F16都出事 去年又買了66架點算好?

2020年11月18日 17:26 最後更新:17:32

台灣戰機又出意外!昨晚(11月17日)由空軍第26作戰隊隊長蔣正志駕駛的F-16A戰機,在花蓮起飛後失蹤,台灣的總統蔡英文今早要求將F-16戰機全面停飛進行檢查。

台灣出動多艘巡邏艇搜救。

台灣出動多艘巡邏艇搜救。

台軍「空軍司令部」表示,隸屬花蓮基地的這架F-16單座戰機,18時05分由飛行官蔣正志駕機起飛執行例行性訓練任務,兩分鐘後,18時07分於機場東北面9海裏光點消失,最後出現地點為花蓮機場東北面8海浬。

出事的駕駛員為上校蔣正志。

出事的駕駛員為上校蔣正志。

台灣空軍已成立應變中心展開搜救行動,他們會盡最大努力找尋蔣正志,台軍已配合海巡出動2艘直升機、5艘艦艇,自蘇澳港出動加入搜救。另請漁業電台、基隆海岸電台廣播附近船隻協尋,並已於晚間6點30分時通知家屬。

據悉,蔣正志今年44歲,為嘉義縣水上人,已婚無子女,家中留有妻子和母親。

台灣空軍戰機接連出事,5年出現12次意外 ,情況令人關注。

上月29日,台灣空軍第七聯隊一架F-5E單座戰機在台東執行任務時,起飛不到2分鐘便墜落志航基地北方海域,飛行員朱冠甍搶救後宣告不治。

飛行員朱冠甍死亡。

飛行員朱冠甍死亡。

F-5E/F是中華民國第一種自行組裝生產的噴射戰鬥機,第1架於1974年出廠,機隊一度超過300架,至今在台灣服役超過40年,自2001年以來,此機種共發生8宗失事意外,共導致9名台灣空軍殉職!朱冠甍的媽媽說,兒子早已投訴這種機形老舊,但軍方不願停飛,終於出意外。

台灣早已決定全面更換F5機隊,陸續以美國的F16戰機取代,誰知今次連F-16戰機也出事,去年才剛剛向美國買了66架F-16,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台灣在1996年7月首批採購 F-16A戰機, 去年再向美國採購66架最新的F-16V戰機,將陸續於2020年至2026年交付,F-16V具備超視距空戰、精確對地和反艦能力。此外,台灣漢翔航空公司在去年12月,與F-16製造商洛歇馬丁(Lockheed Martin)簽署「策略聯盟合作協議書」,讓台灣成為F-16戰機的亞太維修中心,地點在台中沙鹿廠區。據稱,此軍售案全數交付完畢後,台灣會有210架 F-16型戰鬥機服役。

台軍台東志航基地,昨天上午才為上個月墜機殉職飛官朱冠甍舉辦告別式,總統蔡英文在防務部門負責人嚴德發的陪同下,頒發「褒揚令」。不料公祭結束不久,晚上6時許又傳出F-16戰機失聯。這是台灣軍方近5年來發生的第12宗重大意外,其中飛機失事就佔了7宗。

令人難以明白的是,美軍現時最新型的戰鬥機是F35 ,亦已公開地售賣給其他國家使用,包括英國、意大利、日本、韓國、澳洲、挪威、荷蘭及以色列等國家,為何台灣還要買接近退役邊緣的F-16戰機?

去年,台灣決定採購算是較新型號的F16戰機,亦即F-16V型號,以2500億台幣採購66架,單機價格高達1.217億美元。但諷刺的是,美國軍火商洛歇馬田隨即宣布最新型第五代戰機大降價,基本款F-35A單機價只要0.779億美元,而垂直起降型F-35B也只要1.013億美元!以1.2億美元賣F-16V型給台灣,擺明搵笨。

今次F16又出事,台灣被美國搵笨之餘,收到的戰機質量又欠佳,難怪台灣民眾一直都認為,我們政府一直都向美國買他們不要的舊戰機,是美國軍火商的提款機。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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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6F16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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