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相識相知相愛並不容易,結婚更是一輩子的事。
廣東佛山一男子爆料:他從未婚妻的網購記錄中發現了蛛絲馬跡,從而揭開了未婚妻的 「 大秘密 」!
現在不止結不成婚,二人互相指責,因為與錢有關
家住廣東佛山禪城的余先生今年年初原本應該滿心歡喜準備婚事,但是因為疫情就有所耽擱。誰知道就在這期間,竟然發現自己的未婚妻黃小姐藏了一個大秘密,而這個秘密直接讓余先生和黃小姐的即將圓滿的婚姻瞬間破碎。
余先生也是近來才發現黃小姐的秘密的,那就是黃小姐經常在淘寶上購買小孩子的玩具。購買小孩子的玩具本就不是一件奇怪的事,但對於一對即將結婚的年輕人來說,這並不常見。余先生心裏就有個判斷,他懷疑黃小姐曾經生過小孩。
結過婚還有個10歲兒子?這個消息對於余先生來說就彷彿一個晴天霹靂,這令余先生無法接受。同樣無法接受的,還有餘先生的親人。人生大事只差臨門一腳,這換誰都是無法接受的。這一對準新人余先生跟黃小姐的親人也是臉紅耳赤吵個不停的,而爭吵的內容,都是和錢有關。
余先生說,他和黃小姐網戀相識,拍拖兩年,也同居了一段時間,去年年底還在老家辦了訂婚宴,他一共在黃小姐身上花了近20萬,如今人財兩空,實在讓他意難平。
余先生說他投入的錢,有10萬是禮金,其他的是戀愛中的開銷,包括給黃小姐做美容投資的2萬,以及一些金銀首飾、幫對方還信用卡等方面的開支。余先生和他家人就希望黃小姐將錢退回來,然後再向自己家道歉。
到底情況是不是這樣的呢?
隨後記者也和余先生一起來到黃小姐家。但面對記者,黃小姐就說她沒有欺瞞余先生,她的情況,余先生是知情的。但是余先生卻反駁說黃小姐根本自始至終都沒告訴過自己。
據黃小姐說,在他們沒有在一起之前,朋友是有告知余先生的,也有跟余先生說過。余先生就問自己是不是單親媽媽?有沒有帶小孩?黃小姐說沒有,然後余先生說過去了就不用再談了,之後就沒有挑明再說這件事情。
黃小姐還說,其實她已經退還了10萬的禮金給余先生,但是對於其餘的開支清單,她並不認同。
見談不攏,雙方隨後又去了當地派出所調解,目前仍在協商中。
那麼,戀愛中的開支,分手後應該如何結算呢?
這確實個學問。街坊對此都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說單方面投入太多換來的回報不對等的話,我覺得有必要去拿回。」" 我覺得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為什麼還可以拿回來呢。"" 會覺得是原來在你的心目中金錢比這個感情還要重要 "" 不應該(要求給回),結束就結束了, 一切都結束了 "
其實,因戀愛中的開支引起的金錢糾紛還不止這一起。2017年,重慶武隆縣法院也曾審判過一起案件。
一對情侶分手後,女方安某提出對戀愛期間自己的開銷進行結算,男方侯某認可女方曾為他花費了4萬元,並向安某打了一張欠條。不過,最後侯某未按照約定償還,安某向武隆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以借條系雙方真實意思為由,支持了安某的訴訟請求。而在這一案件中,雙方認可的借條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律師給出建議:我們建議在實踐當中對於一些大額的支付還是應當明確, 即使不能書面明確,哪怕有口頭的也好,或者通過微信聊天記錄、手機的短訊記錄來明確這種支付的目的。這種目的帶不帶有附條件,以不以雙方結婚為是否需要返還的條件,還是應當予以明確。
其實
無論是戀愛還是結婚
無論是經濟還是其他方面
兩個人之間最重要的都應該是坦誠
畢竟以後是要風雨同舟的
刻意的隱瞞
最終只會不歡而散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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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二女生投河自盡 網民質疑救援不力
涉事警察停職接受調查 女孩輕生溺亡誰之責?
4日下午,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一名高二女生投河自盡現場視頻截圖。圖據央視新聞
12月4日下午,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一名高二女生投河自盡,多段現場視頻隨後在網路上流傳,有網民質疑,處警民警救援不力,亦有網民認為:事發突然,民警水性不好,不貿然下水救人情有可原。4日晚,望江縣公安局發佈通報稱:涉事警察已停職,當地成立調查組對該事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調查。
高二女孩輕生溺亡
民警施救方式引髮網友熱議
據流傳於網路上一段3分鐘的視頻顯示,一名身穿粉色上衣、黑色褲子的女孩站在齊膝深的河水中。身後兩位民警試圖接近女孩並進行勸導,同時不遠處還有多名警察靠近。在此過程中,女孩突然跳入深水區。警察曾採用手拉手接力入水的方式接近落水女孩,但救援並未成功,女孩逐漸沒入水中,不見蹤影。而後又有人員入水施救,仍未成功。
有網民質疑稱,女孩與民警最初相隔2米左右又站在淺水區,完全有可能阻止其行為,而後救援速度緩慢,欠專業,「連繩索都沒準備。」也有網民認為當地水情複雜,又處寒冬,水性不好貿然入水施救反而更添風險。
6日,溺亡女孩的父親周先生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時孩子背對著民警、輔警,如果速度快一點應該能把她拉回來。他說,「小孩下水那麼長時間,那個地方應該不是太深。而且小孩是背對著這些民警、輔警的,他們(指民警、輔警)如果速度放快一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她給拉回來,這個能力應該做得到。當然救不救是他的權利,我不好說人家,(現在)由警方調查處理吧。」
網友熱議中,也有不少人認為,畫面中的幾名民警可能不會游泳,如果貿然施救,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救援預案或存在問題,但可以理解民警的做法。
派出所方面表示,警方已經儘力施救,現場情況並非傳言中的「見死不救」。深水區有四五米深,岸邊非常陡峭,出警的四人都不會游泳,但都脫了衣服準備營救。
當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當時率先抵達現場的是附近巡邏的1位民警和4位輔警,由於臨時接到通知,事發突然,他們並未隨身攜帶救援裝備。而後巡邏車趕到,才帶來繩索。
當地發佈警情通報
對該事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調查
4日晚,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根據通報,12月4日13時許,望江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報警:望江縣城吉水橋邊有一女子欲投河自盡。接警後,處警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在民警安撫勸導過程中,女子突然撲入深水區。處警民警展開施救,後將該女子打撈上岸,該女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4日的通報,當地已對涉事民警、輔警作出停職接受調查決定,對該事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記者了解到,涉事女生系望江中學的一名高二學生,學習成績優秀。其父5日向媒體透露,事發前一天,女兒曾說自己身體不舒服,要「掐點」去學校。通報稱,其自殺原因正在調查,相關善後工作正在進行,公安機關對其不幸離世深感痛惜。
專業救援人士:
不具備水上救援專業能力前提下
民警的反應可以理解
專業救援人士表示,在不具備水上救援專業能力的前提下,視頻中民警的反應可以理解。一旦操作不當,民警可能也會有危險。據專業救援人士分析,如果警察跟這個女孩接觸,很可能會更早促使女孩做出異常舉動。從他們的施救方式來看:作為警察出警,可能考慮不到這種情況,救援裝備上可能存在不充足。按照正常情況,是不允許手拉手進行救助的。但是在現場作為輔警和民警,他們沒有更好的辦法,只能是以手拉手的方式進行救助。
專業救援人士說,若遇到此類情況,適合救援的方式是:如果身上有繩索,建議捆綁繩索進行救援。
律師說法
處警民警或不用擔刑責
但公安局可能將承擔行政責任
12月5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對方表示,處警民警或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公安局可能將承擔行政責任。
「安徽省公安廳《公安機關接處警工作規範》第35條規定,民警接到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的救助後,應當立即受理,並視情進行處置,同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即對此類救助的要求,區別於刑事案件現場處置、行政案件現場處置。」殷清利表示,“該工作規範對此類緊急類事發的救助規定為‘視情’,即是充分考慮此類救助的危害性,也是充分考慮到民警是否具備此類救助的專業能力與客觀條件。”
殷清利認為,這起事件發生在冬季水塘里,處警民警身穿棉衣,也沒有攜帶專業救助設備,更不具備專業的冬泳技術能力。加之事情突發,僅在幾秒中出現不可預知的情況,在此條件下要求民警立即跳水救助,有可能出現人無法救起,而救助人身亡的後果。
他說,按照目前相關法律,追究民警刑事責任並不合理,民警也不應該因為自己的職務行為直接買單,「但是,民警的處警行為畢竟是公安機關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行為,因此公安局可能會構成行政責任。」
殷清利舉例說,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曾於2016年時審理過一起類似案件。事情發生在臨邑縣,當時同樣是有人落水,警方在接警後,處警民警未攜帶救生圈、繩索等救援器材,儘管最終處警民警與現場群眾共同積極尋找救援工具並組織現場群眾對落水人員實施救援,但該落水人員依然不幸遇難。最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時,報警人已明確警情是有人落水,但處警人員並未按照規定配備任何救助落水人員的救援器材,因此,公安機關實施的救助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構成未善盡法定職責。
殷清利建議,該溺亡女孩的家屬可以以當地公安機關為被告向法院提出不作為及賠償的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焦點熱議
女孩輕生溺亡誰之責?
一線民警身後應有強大支撐系統
該事件發生後,央視主播郭志堅表示:誰的生命都是一樣寶貴,基層一線民警面對的警情千變萬化,背後更應該有一個強大的支撐系統。他說,首先,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痛心,但生命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寶貴,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第二,事件正在全面調查中,網路上流傳的視頻不能代表全貌。圍觀者下結論總比當事人做決斷輕鬆很多,與其無端指責,不妨先等一等最終調查結果。第三,調查結果不是終點,更希望由此做出改變。基層一線民警面對的警情千變萬化,背後更應該有一個強大的支撐系統。比如接警部門是不是應該考慮再細緻些,處警配置是不是應該更專業些,救生衣、救生圈、急救包等等應該成為警車標配;再比如聯動機制是不是應該用起來,技能培訓平時有沒有?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人民警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是一個系統工程,每個環節都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中央政法委長安劍」6日發文,從三個角度出發對該事件作出了分析:“沒有成功挽救生命的救援,就是失敗”;“沒有依據事實真相的批評,只會讓施救者寒心”;“當他們走上天台、跨進河流,一切救援都稱不上及時”。
新華網則發表評論——《每一個生命都值得去珍惜》。評論中說:「在這次少女溺亡事件的討論中,‘科學’二字被多次提及:如何以有效談判挽救生命,切實增強應急救援的及時性、專業性,提高施救成功率等,都是需要我們關注和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