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批准律政司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擔任黎智英、李柱銘等人涉非法集結案的主控官,英國前外相聶偉敬在英國《每日電訊報》發文批評David Perry,稱他有權因「良知」而拒絕受聘。看來聶偉敬的恐嚇收效,David Perry 被嚇窒了。
英國前外相聶偉敬。
聶偉敬當時指普通法體系原本規定大律師要遵循的「不得拒聘原則」,不能拒接案件。但聶偉敬卻聲稱法律界遵循的「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於海外案件,叫David Perry要基於「良知」而拒絕受聘。
David Perry。
律政司今日(1月20日)發表聲明,指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早前接受了律政司的委聘。自此以後,有不斷來自英國社會的壓力和批評針對David Perry參與案件的工作。當中一些片面的批評將案件與國安法混為一談。
律政司指David Perry對有關壓力及豁免強制檢疫的安排表示關注,並指出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如期進行。
換言之,David Perry將不會代表香港政府打黎智英案的官司。律政司基於公眾利益及審訊日期臨近,已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
金牙大狀指英國保守黨資深政客聶偉敬話「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的說法,只是搬龍門,向David Perry施壓,而David Perry結果被嚇窒了,不敢來港。英國說好了的司法獨立,根本沒有這回事,英國政客不只干預自己國家的司法,連香港的司法也出口術干預,認真離譜。
金牙大狀又指,如果黎智英請英國御用大狀來港為他打官司,香港政府入境處又可否基於「良知」,拒絕讓這些英國大狀來港呢?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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