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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到底背負幾條人命?應用證據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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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到底背負幾條人命?應用證據來說話

2021年02月02日 22:27

從2007年一審宣判後,歷經二審、死刑複核、發回重審、再次宣判等一系列波折,王書金於2021年2月2日被執行死刑。法院審理查明他的罪行包括:強姦殺害3人,另有1人強姦後殺害未遂。

十餘年的漫長時間,公眾對此案眾說紛紜。實際上,無論是各界討論王書金究竟是不是聶樹斌案「真凶」,還是最高法針對新的證據發回重審,核心其實就是一個問題:

王書金到底要為幾條人命負責?

回答好這個問題,既考驗司法機關的能力水平,也體現法治的不斷進步。

(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維持對王書金的死刑判決。 新華社發 丁立新攝)

首先,王書金的廣為人知,很大程度上源於他被抓獲後供述了1994年的「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這成為聶樹斌案平反之路上的一個關鍵節點。

「一案兩凶」,帶來輿論洶湧。彼時,不少人將王書金案的進展視為聶樹斌案能否翻案的“標誌”。還有人認為,在全社會的關注下,司法機關有王書金口供作為基礎,完全可以順水推舟將其認定為「真凶」,既能安撫被害人家屬,也能給社會公眾一個交待。

        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雖然王書金在整個訴訟期間不斷強調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凶」,但法院認定的罪行中,並不包括這起案件。

據了解,辦案機關認為,王書金對作案具體情節的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姦殺人案」證據存在諸多不符之處,甚至在關鍵節點上存在重大矛盾。

不認定王書金是「真凶」,也並未影響聶樹斌的昭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再審宣判聶樹斌無罪,審判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王書金和聶樹斌絕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對聶樹斌案的複查,絕不是僅僅複查王書金這一個線索,而是要對所有的證據進行全面、綜合的判斷,並依法作出結論。”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改判聶樹斌無罪。新華社發 最高人民法院供圖)

擯棄「非此即彼」的思維,恰恰是法治進步的體現。聶樹斌因“證據裁判”“疑罪從無”而平反,對於王書金同樣要堅守法律規定、遵循法治精神來進行審判。

王書金案的另一波折,是最高法在2020年11月將案件發回重審。

這一輪發回重審,源自王書金1993年強姦、殺害被害人張某某的罪行。雖然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對這一罪行均不予認定,但在最高法死刑複核期間,出現了新證據。

據悉,王書金2005年被抓獲後供述了這一罪行,辦案人員還在其指認的現場挖出一具白骨,但當時的DNA鑒定技術,難以確認被害人的真實身份。直到2020年,技術的進步,最終確認了這名被害人就是張某某。

不能因為王書金已經被判處死刑,就放過對其應負罪行的追究。發回重審,雖然讓案件又延時數月,但正是辦案人員的堅持不懈、司法機關的一絲不苟,讓這一幾乎已成「死結」的案件真相大白。

不為找出「真凶」而加罪名,也不為息事寧人而草草結案。從一審判處死刑起,王書金的結局沒有任何變化,但正是這十餘年的反覆“較真”,讓案件經得起時間考驗,讓大家對依法治國更有信心。

公平正義容不得半點瑕疵。讓罪大惡極之人死得明明白白,讓公眾對公平正義看得真真切切,這或許就是王書金案的最大意義。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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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小區發生一起猥褻案件,犯罪嫌疑人遭到強烈反抗後潛逃,當事人於當日15時許向公安機關報警。1月31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張某(陝西三原縣人)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