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二,全國人大常委通過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完善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安排,為香港的選舉制度動了一場大型手術。進行這一場重大的手術,首要是隔絕攬炒派進入管治體制,確保愛國者治港。不過,如中央只想達到這個單一目標,只須要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做好政治把關就足夠了,但這次完善制度,還包括改革選委會、改變立法會組成和增加議員數目,反映中央不單止是要防反中亂港者,而是要全面革新過去議會的運作。

在現時選舉制度下選出來的議會,絕大多數議員,是代表著某一個地區區域或某一個界別的選民,議員會優先考慮其特定選民群組的利益,服務好這一部份群體,才有望連任,即使自己不連任,也可以帶自己支持的下任候選人進入議會。在這個格局之下,當政府提出有利整體香港發展的政策時,如與某區域、某界別的選民群組利益有衝突,代表的議員往往把選民而非香港整體放在首要位置。因此,許多為香港的長遠規劃發展都兜兜轉轉,無法及時推展。

好像工聯會推動最低工資、侍產假、統一假期等勞工議題,或者倡議產業結構轉型、增加房屋土地等民生議題,都是有利改善民生、有利團結社會、有利凝聚群眾的政策,一旦能夠落實,勞工和基層大獲裨益,為社會減少負能量、為政府紓減政治壓力,但在過去泛政治化和利益集團分割的議會中,對勞工、民生有裨益的政策,依然是經年累月停滯不前,即使有幸落實,也是走樣變形,達不到最佳的保障。

中央徹底了解這議會格局如何制約了香港廿多年來的任何進步和發展,所以有些人說這次人大決定,只為全面清走議會中的反對聲音,這樣理解實在太簡單了,今次大手術是為了建立議會新風。議會將會由過去廿多年的政治秀舞台,轉為真正的議事堂。從政者不再需要是選舉專才,也不需要是政治秀表演的佼佼者。日後立法會除了肩負繼續監察政府的職能,亦須協助政府施政,為普羅大眾謀求福祉,為香港整體爭取進步,令行政主導的施政更為順暢。進入議會從政者不但要政策基礎紥實、議政能力具備深度,還要掌握民情、有能力凝聚群眾,才能協助政府推動施政,才會符合新議會格局的新要求。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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