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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 促進經濟 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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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 促進經濟 改善民生

2021年04月24日 07:00 最後更新:08:31

推動智慧城市發展是民心所向。政府在去年底公布了《香港智慧城市藍圖2.0》,在「智慧出行」、「智慧生活」、「智慧環境」、「智慧市民」、「智慧政府」及「智慧經濟」六個範疇下提出超過130項措施,期望在各界合力推動下,建設智慧香港,讓市民在日常生活感受到科技所帶來的好處。

智慧城市藍圖2.0加入一個專章,談及如何齊心用好科技抗疫,最為貼合時宜。面對疫情挑戰及新常態,加速數碼轉型,善用電子商務變得更為重要。「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遙距營商計劃」,合共以18億元支援約3萬企業採用資訊科技方案,對各行各業可謂是及時雨。雖然「遙距營商計劃」是有時限措施,企業仍可透過「科技券」資助,善用科技升級轉型,把握新經濟下的機遇。

善用創新科技應對疫情,香港其實有很多好例子,如以電子手環配合「居安抗疫」流動應用程式支援家居檢疫、應用於電梯的「無觸式」按鈕面板、公共交通工具廣泛應用的防菌科技、於公眾街市推廣使用非接觸式付款,以及推出「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助市民記錄出行。而「公營機構試用計劃」去年特別徵集應對疫情的項目,資助額達1億200萬元,63個獲批項目分別來自本地大學、研發中心、公營科研機構和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涉及多個與防疫及抗疫相關的類別,包括冠狀病毒診斷或檢測方法、口罩及其他防護裝備、消毒設備及用品、體溫探測設備和病毒傳播追蹤設備等。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積極推動智慧城市發展,親身視察疫苗接種中心「智方便」流動登記隊的運作情況。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積極推動智慧城市發展,親身視察疫苗接種中心「智方便」流動登記隊的運作情況。

去年底推出的「智方便」一站式個人化數碼服務平台,具備身分認證、填表通、個人化提示及數碼簽署四大功能,是香港智慧城市發展新里程。登記成為「智方便」用戶後,可透過個人流動電話以單一數碼身分認證,登入使用各項網上服務,包括查閱2019冠狀病毒病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稅務易」、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電子差餉租單、地址更改、醫健通、兩電一煤等服務。在商業應用方面,恒生銀行及網上保險平台Blue最近亦在其分行和網上服務加入採用「智方便」,相信陸續有其他金融機構加入「智方便」行列。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在疫苗接種中心安排流動登記隊幫助市民即場登記「智方便」,好讓市民掌握如何透過「智方便」下載疫苗接種紀錄的「電子針卡」,為支持以「疫苗氣泡」為基礎的抗疫新路向作好準備。

「智方便」是香港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數碼基建,應用層面廣,能帶動發展相關配套。隨着未來各項政府以至商業服務將廣泛採用「智方便」平台,再加上金管局正聯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研發的企業版「智方便」,透過電子渠道認證企業身分,將有關科技應用推而廣之,可見政府推動智慧城市的決心,更重要的是以推動創科,帶動經濟多元發展,改善巿民生活質素。

香港電子業商會和創新科技局致力推動香港電子創科發展。

香港電子業商會和創新科技局致力推動香港電子創科發展。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會長嚴玉麟




太平人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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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維護國安 底線不容挑戰

 

高等法院原訟庭12月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歷史性裁決,這一判決猶如香港社會發展洪流中一座巍峨的燈塔,照亮和彰顯了香港法治不容撼動,為當下香港社會穩定與發展提供堅實法律保障,更成為審視香港法治進程、社會變遷以及國家安全態勢的時代鏡鑑。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

判決一出,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與他們在港的「代理人」卻無視法治精神,隨即展開一連串抹黑行徑,意圖惡意攻擊特區政府,誣衊司法程序公正性、炒作「新聞自由受損」,動搖民眾對判決結果的信心。

而事實上,從2023年12月18日開審至今,「黎智英案」的過程堪稱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範例:長達156日的漫長審訊,控方以860頁書面陳詞、超8萬頁審訊資料及2200項證物,構建起一條堅不可摧的證據鏈;而法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整個審判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經得起法律審視和歷史檢驗,充分彰顯香港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有部分組織將「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妄圖混淆重點,詆毀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絕對是無稽之談。黎智英之流將《蘋果日報》定位為「黃色政治」工具,通過161篇煽動刊物散布「港獨」「攬炒」言論,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這種行為早已超越新聞工作范疇,淪為赤裸裸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真正的新聞自由絕不是無邊界的,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客觀、公正、真實地報道新聞事件,為公眾提供准確信息和理性思考空間,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而打著新聞自由幌子行危害國家安全之實的行爲,才是對新聞自由最嚴重的褻瀆。

我們可以清晰見到,美西方反華勢力絕不會輕易放棄對香港的滲透、干預和破壞,國家安全風險仍然存在。外部勢力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各種手段試圖在香港制造混亂,破壞香港的穩定和發展。香港社會需要凝聚愛國愛港的強大力量,一方面積極響應特區政府的號召,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外部干涉;另一方面通過加強與內地的交流合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相信在堅實法治保障下,任何企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將是徒勞的。

「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展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愈加健全。香港社會應從這一案件中汲取力量,堅定信心,在法治軌道上穩健前行,共同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貢獻力量。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李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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