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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不求好睇,只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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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不求好睇,只求有效

2021年05月21日 19:01 最後更新:19:08

最近經常見到政客退出政壇的新聞。最新的一單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他因為參與反對派的「35+初選」,如今仍被拘押。他的團隊周四(5月20日)在社交媒體上貼文說:「朱凱廸現時被6宗刑事案纏身,經過徵詢成員的意見後,朱凱廸決定結束『新西團隊』。」又話朱凱廸會有一段長時間都無法重獲自由,相信日後亦不會再從政。當日朱凱廸是2016年選舉的票王,在新西直選得到8.4萬票,如今也要退場。

另外,在同一日,前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劉澤鋒,同樣因為參加「35+初選」而被拘押,他也發聲明表示會退出政界,日後只想過些普通生活,也不會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知名如朱凱迪,默默無聞如劉澤鋒,同時宣佈退出政壇。很多因參與「35+初選」而被拘押的人,已先後宣佈退場。其中比較觸目的是4個公民黨成員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和李予信,他們也是「35+初選」的被告,在3月3日通知法庭,不再由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代表他們,其後宣佈退出公民黨。聞說梁家傑對4人退黨感到十分意外,直到4人向法庭申請不用他做代表律師,才知道此事。

有一個建制精英對我說,有這麼多人退出香港政壇,「唔係幾好睇」。

這種「唔好睇」的言論,真的可圈可點。香港的傳統精英太重視「好睇」,做事要有型靚仔,威威水水,要得到各方讚賞,民望大升,如果連西方國家的掌聲也贏得到,就十分之理想了。但時移勢易,這種「美好情景」已經不再。隨著中國的經濟體量逼近美國,美國已視中國為主要對手,中美交惡,「好好睇睇」的日子一去不復返。

去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也有建制精英說,《港區國安法》的訂立和國安公署在香港設立,「唔係幾好睇,不知外國怎樣反應」。我就發覺香港有很多建制精英,完全不了解阿爺對香港時局的判斷、和希望訂立國安法要達致的效果。

在阿爺的眼中,外部勢力不但要顛覆香港特區政府,還要透過香港顛覆中央政權。這並不是關乎民主的爭議,而是一場戰爭。既然是戰爭,當然是要打勝仗,要擊倒敵人,清除其殘餘勢力,令敵人永不翻身。只要能夠達成效果,過程和手法漂不漂亮,就不那麼重要了。而訂立《港區國安法》的目標,要求有效,要打贏這場仗。當中有幾個關鍵:

一、首惡要伏法。知情人士早已透風,阿爺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港大副教授戴耀廷和前學民思潮負責人黃之鋒,是香港這場顛覆政權事件中的首惡,如果幾名首惡不伏法,外界便會質疑《港區國安法》只是一隻「無牙老虎」。

二、《港區國安法》的利器要用。只要細讀《港區國安法》,條文頗為嚴厲,例如涉案者不得保釋外出,又例如律政司司長可以決定不用陪審員審訊等等。由於《港區國安法》是新生事物,本地法庭都要時間去學習適應。例如高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就曾判黎智英是可以保釋外出,其後上訴時被推翻。本周四,李運騰法官處理電單車手唐英傑的司法覆核案,他想覆核律政司說不用陪審團審理的決定。李運騰法官今次根據《港區國安法》的條文,確認了律政司司長可以建議不用陪審團審理案件。總的而言,《港區國安法》的確有「牙」,而且要用。

三、《港區國安法》要發揮震懾效果。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已打開口牌,警告搞「35+初選」可能會觸犯國安法,但在戴耀廷的領頭下,仍有大批人繼續搞「35+初選」,結果一網成擒。

事後回看,很多參與者其實根本沒有認真地想過政府真的會執行《港區國安法》,如今長期拘留,明言退出政壇,是想從輕發落。

所以覺現在的情況「唔好睇」的人,眛於時局。若《港區國安法》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未來在外圍勢力撩動下,黑暴就會重臨。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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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戰隱隱然短兵相接,現屆特首林鄭月娥,和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就土地房屋問題隔空對辯。

本周二開行政會議之前,有記者問林鄭,梁振英先生說現在有很多公務員有時候沒有做到「do it or die」的要求,一份文件在政府部門之間傳閱需時數周的情況很常見。又問為了土地、房屋,是否就可以犧牲程序公義?

特首第一部份的答案是,雖然承認政府組織架構並非十全十美,否則無需進要精簡程序,精簡架構,提升效率。她又感謝公務員盡心盡力去做事云云。特首的回答捍衛了公務員,但沒有回答所謂「程序公義」的問題。

特首第二部份回答有關土地的問題。她說現屆政府對於土地問題的重視是無庸置疑的。又話在土地供應方面,有喜歡用一個被形容為「揼石仔」的方法,逐塊逐塊土地研究(暗指前特首梁振英的覓地方式);有認為要為「長遠謀劃」(暗示本屆政府),必須開拓新的土地的,不同的政府,有不同的策略。而她則著眼於長遠發展。

兩任特首這個隔空「土地大辯論」,我認為並未入肉。主要有幾方面的問題。

一、「長遠謀劃」策略的最大局限,是遠水不能救近火。本屆政府提出「明日大嶼」填海方式,其實,上屆梁振英政府已經開展相關工作,當時是以西部水域填海的名義,向立法會申請前期顧問研究,但因立法會拉布,政府提出的顧問研究並未得到批准。今屆政府把計劃重新包裝,最終通過了前期顧問研究。但問題是若不大幅修改現有的開發土地和建屋的程序,「明日大嶼」20年後也不會見到有樓落成,這是所謂長遠謀劃的主要局限。

所以,下屆政府搞房屋政策,其中一個核心要求,就是要在5年內見到樓可以入住,不能等20年。

二、這個討論抽離了完善政制的現實。無論是上屆的梁振英政府或現屆的林鄭政府,都受到反對派在立法會內的連場拉布所影響。所以,「揼石仔」也好,「長遠謀劃」也罷,在這種局限之下,根本無法提出快速解決房屋問題的方案。

而梁振英政府提出使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土地興建房屋,當時指令房協去研究,正是為了繞過了立法會,不需要向立法會申請研究撥款。由此可見,在政制局限之下,推動房屋政策之難。很可惜的是,這個政策依然被現屆政府否決了。

論述土地房屋問題,不能夠抽離於政制。在完善了政制之後,房屋政策理論上會有極其廣闊的空間。執著於現屆政府究竟做了多少相關工作,其實並無必要,已是明日黃花。

三、「程序公義」這個核心問題,並沒有回應。回歸廿多年,在反對派越趨激進化,用政治議題取代了社會民生議題,甚至用漂亮的意識形態包裝,搞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述,例如說土地房屋問題是由於官商勾結,當引入「真普選」,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對本地政情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財團的力量很大,真普選也好、假普選也罷,財團都會找到空隙資助政團,扭曲政策,引發爭議,以保障其土地房屋方面的利益。

我聽聞城規會可以就一個項目,開了幾個月的會議,因為每一個反對意見,都給予15分鐘的發言機會,一個項目有人發動幾百人入紙俾意見,排隊發言,意見也是篇一律,講完再講。城規會主席坐在那裡一直聽,聽足幾個月、拖足幾個月,這就是所謂的「程序公義」了。

另外立法會拉布,元朗橫洲公屋4000個單位項目,一拖就是一年,也是程序公義。程序愈公義,樓價愈貴,上樓愈難。

未來的特首,應該是敢於反對那些鸚鵡學舌的「程序公義」口號,敢於和財團鬥法,真正去解決土地問題。

順帶一提,講到反對某個候選人的政見,就會被人話要挺另一個候選人。其實我認為選何人做特首,要先看條件,然後才看人選。我就相信候選人不止兩位,大家的眼光不必太狹隘。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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