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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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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2026年02月26日 18:32 最後更新:22:37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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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走出財政困局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帳目終於轉虧為盈,來年適度派糖,公務員將有人工加,可說是一個溫和進取的預算案。

政府在去年公布預算案的時候,原預計至今年3月底本年度有670億元的綜合赤字,結果現在估計本年度預計會轉為有29億綜合盈餘。拆細來看,本年度如果單計經營帳目,就由原來預計30億元赤字,轉為有513億元盈餘;如果計及非經營項目,包括工程項目開支和政府發債的收入,非經營項目有484億赤字,最後綜合帳目錄得29億盈餘。

而截至明年3月底的下年度經營帳目預計有119億盈餘,非經營帳目計及基建開支及發債的淨收益之後,有102億盈餘,所以下年度的綜合盈餘是221億。

特區政府終於成功滅赤,有一定的騰挪空間,可以適量增加開支。

一、轉虧為盈靠股市

有人說政府將帳目拆開經營帳目和非經營帳目是玩財技,並預計即使如此,將經營帳和非經營帳兩者相加的綜合帳,仍然會長期錄得赤字。不到過去年年中,我見到股市成交量大增,股市日成交升穿2400億水平的時候,已經估計政府的綜合帳目也可能錄得盈餘。當時有政府中人十分審慎,還不斷向我澄清,只是經營帳目有盈餘,而不是最後綜合帳目有盈餘。

但結果一如所料,本年度綜合帳目最後估計亦有29億盈餘,主要受惠於股市成交大幅增加,令印花稅收入上升。本年度印花稅整體收入預算有995億元,較原來的預算增加了319億,消息指股票交易印花稅佔總體印花稅8成多,新增印花稅主要來自股票交易。另外本年度利得稅較原來預算增加168億元,消息指主要來自金融相關收入。試想如果沒有了印花稅加利得稅的額外487億收入,本年度仍然會有400多億綜合赤字。香港股市是單天保至尊。

二、適度派糖紓民困

由於有預算盈餘,政府有能力增加派糖。去年預算案派78億,今年預算案派150多億,再加增免稅額派53億,以及協助老人慢病管理的醫療券派10億,合共派220億;當中特別是增免稅額會令中產受惠。另外去年公務員凍薪,今年公務員會恢復薪酬趨勢調查,預計公務員將會加薪。整個預算案可以說是適度派糖。

三、加富人稅有道理

財政司司長宣布對1億元以上的住宅物業加徵印花稅,由原本的4.25%增加到6.5%。政府預計新措施只會影響市場上0.3%的住宅交易,但可以為庫房每年增加10億元的收入。以一個成交價1.1億的豪宅為例,原來4.25%的稅率,買家需付467.5萬元的印花稅;但在6.5%稅率之下,稅款將會升至715萬,意味著買家將會多繳250萬元印花稅。香港雖然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但是採取能者多付的原則,對於買1億元以上的豪宅人士多徵點稅,無可厚非。

香港政府的執行力,明顯比外國政府高,例如美國紐約市選出一個社會主義市長馬姆達尼,他為了填補紐約市預算赤字,本來想向富人徵稅,但得不到紐約州州長同意,紐約市無力加稅,最後改為向所有紐約業主加徵9.5%的物業稅。但這樣就變成無差別向所有業主加稅,很多持有物業的中產或基層都要被徵稅,搞到天怒人怨。從這個小小的例子,已見到香港只是有針對性加稅,紐約是無差別加稅,高下立見。

四、創科金融有出路

財政司司長在預算案裡繼續「南金融、北創科」的思路,叫金管局一次性撥付1500億元支持北部都會區發展。又提出多項對接「十五五規劃」的新措施,包括利用香港的基礎科研實力,在AI、生命科技、金融科技、新材料等領域貢獻國家。當局預留約2.2億,在元朗創新園區港建設首個境外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重點發展半導體工業。另外,預算案提到會成立「AI+與產業發展策略委員會」,協助更多行業升級轉型。

總的來說,整個預算案最大特點,是重新達至財政收支平衡。有人只看到金管局那1500億的回撥及政府發債,而看不到政府大力投資未來。在賣地收入似有若無,政府每年基本1200億工程開支兼要加大北都投資,本年度仍然有29億綜合盈餘,政府財政終於走出健康的第一步,香港是實打實地從谷底走出來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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