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方早前以「六四集會」目的在於違反法律為由,不容許「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舉行六四燭光集會。
澳門警方指民聯會集會目的在於違反法律,反對「六四集會」。
從澳門警方回覆民聯會預告的批示可以見到,警方講到明點解唔批准:民聯會以往六四集會透過展示「專政倒台」、「屠城」、「中共政權禍國殃民」等圖片及文字,與中央對六四事件的定性相對立,煽動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違反刑法典第177條(公開及詆毀)、181條(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及298條(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並違反了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
因此,澳門警方認為,是次預告集會的目的,具有相同的違法性質,故此不批准有關集會。
香港警方昨日就以違反限聚令的理由,反對支聯會在本周日舉辦「六四遊行」及6月4日的維園「六四集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被問到參與六四集會是否會觸犯《國安法》時表示,不討論某一個行為是否違反某一條法例,但他重申,根據《國安法》,「任何人如果組織、策劃、實施用非法手段去破壞或推翻中國憲法制度下所訂的根本制度,是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家超。
但李家超就提醒市民,指警務處處長是按《公安條例》和實際情況去考慮,相關活動現在屬於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參與、宣傳、或者公布有關活動都是違法,呼籲公眾不要以身試法。
他說,根據《公安條例》,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刑罰判監五年,宣傳或者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刑罰判監一年。而近期法庭在兩宗公共活動的判決案內,清楚顯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屬於犯法,無論涉及暴力與否,而有關的被告人等分別被判處不同的監禁刑期。他呼籲公眾不要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等,強調警方嚴肅處理。
高人話,雖然香港同澳門反對「六四集會」的理由各異,但可以確定的是,在香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參與、宣傳、或者公布有關活動都是違法,市民唔好誤墜法網,以身試法。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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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主辦單位支聯會出現大量「退會潮」。繼早前已有多個團體成員退會後,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亦已退出,而屯門區議會主席陳樹英亦指正考慮退出。
程張迎向傳媒表示,由於他本人及其議員辦事處一直沒有實質參與支聯會事務,所以在本月初已去函支聯會,表示其議員辦事處即時退出該會。
而陳樹英亦指,由於支聯會綱領「結束一黨專政」有機會違反《港區國安法》,因此正考慮退出。
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在《港區國安法》去年生效之後,支聯會堅持不改變「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金牙大狀話,中國2018年修憲,在憲法第一條第二款新增了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再次將「中共執政」加入憲法條文內。而《港區國安法》去年生效後,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網領,就跌入《港區國安法》禁止的顛覆罪範疇。
金牙大狀認為,繼續參加支聯會、特別是組織或參與它搞的非法集會,極之高危。
知情人士爆料,今年已來已有20多個組織和個人退出支聯會,數字遠比外界知道的多,不過因為當事人低調處理,沒有向外宣布而已。一些大一點的工會組織如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港九拯溺員工會和文書聯係工務員總會亦已退出。
支聯會的幽靈議員辦事處成員有32家。
知情人士話,有大量支聯會成員其實已是彊屍組織或幽靈組織,例如幽靈議員辦事處有32家,他們的負責人不再是議員,所以議員辦事員早已不存在,好像李汝大議員辦事處,但李汝大N年前已不再是議員了。
另外冬眠或已解散的支聯會成員團體有95家,當中包括一大堆地區的民促會或是參選區議員時搞的前線地區服務處組織,現在已不存在或不活躍。
知情人士話,如今風頭火勢,支聯會大量成員早已是殭屍或幽靈組織,即使仍有運作的,很多都低調退場,不再參與支聯會活動,以免觸犯法律,最後被捕下獄。
支聯會有11個議員辦事處成員尚未退出仍較活躍。
所以倒過來說,仍然較活躍的支聯會成員反而是少數,以議員辦事處為例,只有11家未退出而且仍然活躍,包括去年4月才加入的趙恩來議員辦事處。趙恩來是荃灣區議員,身屬工黨和民主動力,如今是支聯會常委。
不過最出位的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現職大律師,如今大多數支聯會領導仍被還押,令她成為支聯會首席發言人。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雖然正被控去年「非法組織」六四晚會,她也自言非常可能被判坐幾年監,但強調她絕不後悔、也不會認罪;更表示就算警方今年再不批准舉辦晚會,她當晚也會堅持以個人身份走進維園集會。
有支聯會非活躍成員話,在如今的形勢,支聯會適宜低調,但鄒幸彤就硬上,和政府硬踫,令他們更不敢參加支聯會的活動。他估計今年警方絕大機會不批准支聯會搞六四集會,若硬要搞硬要參加,怕不止告非法集會,而是被告《港區國安法》,被政府指控組織集會者以非法手段顛覆政權,那就真是大大鑊。所以他們都要遠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