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聖誕節大批示威者在九龍灣德福廣場聚集遊行唱歌叫口號,其中4男3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莫子聰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指自己曾仔細觀察大量案發1小時前的德福廣場閉路電視片段,自行比對各被告容貌衣著後,辨認出眾被告當晚與遊行隊伍一同行動。
莫官又指遊行人士部份叫的口號「唔可能係任何意見」,屬侮辱詛咒警員及其家人,誣衊詆毀元氣壽司及美心食肆,元氣壽司關閘足證遊行人士叫喊口號令人合理地害怕會破壞社會安寧,更痛斥「黑警死全家」等詛咒惡毒,遂裁定所有被告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7名被告依次為28歲送貨員符致安、23歲無業廖林鈞、18歲學生梁茵琳、18歲學生林依汶、17歲學生陳楚嵐、17歲學生李銘軒及23歲倉務員劉家浩,同被控於前年12月25日在牛頭角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及德福廣場平台參與非法集結。
2項控罪交替控罪各為眾被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