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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自己買的樹卻被罰款14.42萬元,這合理嗎?

博客文章

修剪自己買的樹卻被罰款14.42萬元,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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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自己買的樹卻被罰款14.42萬元,這合理嗎?

2021年08月22日 17:36

上海73歲的李先生因採光問題

修剪了自己種的一棵樹

更多相片

沒想到卻被罰款14.42萬元

整件事情的經過是怎樣的?

當事人如何看待這一次處罰?

修剪自己買的香樟樹

被城管罰款14.42萬元

李先生今年73歲,他和老伴兒都十分喜歡植物。20年前,李先生花費1.1萬元買來了香樟樹的小樹苗種在花園裏,因長勢太盛,很快擋住了窗戶。10年前,李先生經物業同意,把樹挪到了花園外面的空地上。

結果,香樟樹長得更加肆意,對身後屋子花園的陽光遮擋嚴重。今年1月,李先生僱人剪掉了這棵香樟樹的全部分枝。

採光的問題解決了,但另一個麻煩很快找上門來:當天城管就通知李先生,他這是未經綠化管理部門審批擅自砍伐樹木,要罰款14.42萬元。

上海市城管部門認定為「砍伐」

專家:處罰前應調研樹是否影響居民生活

對於為何將李先生的行為認定為「砍伐」,上海市城管部門引用了兩份技術指南。他們這樣解釋:

根據《上海市居住區常見樹木修剪指南》,香樟樹「過度修剪」的標準是保留少許樹榦,如果再往下剪,只剩下樹榦,就屬於「砍伐」;而根據《上海居住區綠化調整技術規範》,李先生雖然保留了2米左右的主幹,樹沒有死,但因為樹不能在一個生長周期恢復樹冠形狀,也要被認定為「砍伐」。

李教授表示,真正要做處罰前應該充分調研這棵樹是否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如果確實有必要進行修剪或者移走,那麼只是存在一個程序不當和誰來移的問題。

李先生稱修剪前曾諮詢綠化部門

得到回應:不受理

近日,記者跟隨李先生在小區乘車轉了一圈,看到小區中不少經物業修剪的樹木和李先生修剪的結果並沒有明顯差別,都只是保留了樹榦。

但參考物業的做法並沒有幫助李先生免於處罰。在今年3月召開的聽證會上,最終仍是按「砍伐樹木」處理。按照《上海市綠化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砍伐樹木」要按照綠化補償標準的五倍到十倍進行賠償。城管部門引用了2006年公佈的綠化補償標準,李先生的香樟樹胸徑為38.8厘米,認定價值為28840元,按照最低標準5倍賠償,即14.42萬元。但問題是,現在香樟的價格對比十多年前,已經出現了較大幅度的降價。

白岩松評:

看完恐怕很多人會想問,究竟是修剪一棵自己種的樹給環境帶來的危害大?還是僵硬執法給環境帶來的危害大?接下來這個處罰會向哪個方向走?或許各方也都該更好地回應一下。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8月21日,呼蘭公安分局發佈警情通報:2021年8月18日12時許,高某義(男,56歲,黑龍江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失聯,公安機關隨即開展查找工作,8月21日6時許,在松花江呼蘭區楊林鄉段水域發現一具男性屍體,經現場勘察和檢驗鑒定,死者身著游泳短褲,體表無傷痕,確認為高某義,系溺水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