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價高企,小市民為覓蝸居苦惱,而業主則為出租單位招客費盡心思。有業主將劏房包裝成「服務式住宅」,以時尚裝修及專人清潔服務招徠,每個劏房月租高達三千元至三千八百元,呎租至少一百二十五元,比港島半山豪宅租盤更貴。民政署正調查,是否有人無牌經營旅館,一經查實會即時檢控。
《頭條日報》記者昨天以租客身份,往一間位於深水埗興隆大廈一樓的Apple Dorm服務式住宅了解,一名菲籍男職員以英語介紹,Apple Dorm去年購入一樓全層,兩個多月前完成裝修,分間成三十一個劏房出租,平均三名租客共用一個廁所和浴室。記者見到,全屋髹上雅淡的白色,每個劏房六呎乘四呎,僅可放一張單人床,牆身掛上一面鏡子,而共用廁所及浴室尚算乾淨。男職員說:「每天均有職員清潔廚房、廁所和浴室。」
Apple Dorm網頁稱,在本港多區提供「服務式住宅」,劏房月租三千八百元起,記者查問「服務式住宅」與「旅館」有何分別,男職員回應,出租房間屬「宿舍」(Dorm),並非「服務式住宅」,其說法與網頁有別。
男職員不斷向記者推銷,每個劏房二十四方呎,月租三千元,另須繳付二千元按金,水電全包,並提供免費無線上網,「現只剩最後一間,價錢很便宜,區內找不到這樣環境的房間﹗租住的都是年輕人,大家都很開心結識到新朋友!」
根據《床位寓所條例》,一個單位有十二個或以上被租用或擬供租住的床位,須申領「床位寓所牌照」。記者向男職員查問有否申領牌照,他只稱公司獲發「宿舍牌照」(Dorm License),合法經營。記者致電Apple Dorm辦公室,另一職員指不清楚公司是否已獲牌經營,又說不方便回答記者問題,隨即掛線。
記者其後向民政署查詢,署方指上述地址早前曾提交「旅館牌照」申請,但大廈未能符合《旅館業條例》及《建築物條例》,因此拒絕其申請,目前該處所未領有有效「旅館」或「床位寓所」牌照,牌照處已即時派員調查,並會積極跟進,若證實無牌經營,會立即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