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尚昆
本文摘自《楊尚昆談新中國若干歷史問題》,蘇維民 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楊尚昆說,所謂「秘密錄音」,這個問題本來很簡單,事情過去了,可以不提了。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把它搞得神秘化了,說是「秘密竊聽」,如此駭人聽聞,其實只需幾句話就可以講清楚。他說:
錄音工作的建立是從1954年黨的七屆四中全會開始的。錄音的目的,開始是為了核對速記,保證會議記錄的準確性;後來隨著技術的發展,建立了錄音檔案,錄音帶成了中央檔案的一部分。
毛澤東講話歷來不喜歡人家做記錄。這在1956年蘇共二十大赫魯曉夫作關於斯大林問題的秘密報告事件發生以後,表現得更為明顯。但是毛澤東是我們黨的領袖,講話沒有記載,留不下個東西,我這個辦公廳主任不是失職嗎?50年代初,有一次我向毛澤東提出,以後不管開什麼會都應該作個記錄才好。毛澤東說那你和胡喬木兩個記一下吧。我和胡喬木也只是簡要地記一些會上決定了的事項。過了些時候,毛澤東在一個小型會議上,看見我和胡喬木在寫什麼,就把我們手裏的小本子要過去看,說你們記這些幹什麼,以後不要記了。1956年毛澤東《論十大關係》的講話,既未錄音也無速記,後來根據幾位同志的筆記整理的稿子,毛澤東閱後很不滿意。
為了吸取這次教訓,以後開大會,毛澤東準備講話時,我就請示他要不要擴音,他說「可以」,我再順便問是不是也錄一下音,他說「可以」,我們才安排擴音、錄音。1957年2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作《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就是毛澤東親自指示葉子龍錄音的。
1958年7月,毛澤東在中南海接見蘇聯駐華大使尤金,談所謂「共同艦隊」問題。接見前,毛澤東要我們準備錄音。那個時候技術條件很差,公開擺一架錄音機,龐然大物,不甚妥當,於是就找來一個微型錄音機。這個錄音機的受話器外觀像一個手錶,使用的時候把這個「手錶」戴在翻譯就是趙仲元的手腕上,另有一根線接著揣在他懷裏的鋼絲錄音機。這次談話時間很長,而那個錄音機頂多個把小時就要更換一次錄音鋼絲。很快,一小時過去了,談話繼續進行,錄音鋼絲無法更換,錄音沒有成功。毛澤東很不滿意,趙仲元卻因為懷裏的錄音機發熱,燙得肚皮疼,可是也只能忍耐著。這是一次「秘密錄音」,一次不成功的錄音。
從1958年11月開始,毛澤東外出時,對毛澤東在外地的一些重要講話,或同一些地方的負責同志的重要談話以及同一些外賓的談話,也進行了錄音(毛澤東同個別同志的談話沒有錄過音)。所有錄音帶和根據錄音整理出來的記錄稿,都保存在原機要室,一般不外借,個別因工作需要借閱的,須經我批准,如向《毛澤東選集》編委會提供毛澤東講話的部分錄音稿,就是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的。
1959年11月,毛澤東在杭州召開中央工作會議(我沒有參加這次會)。會上毛澤東談到國際關係時,他關照參加會議的同志不要做記錄,這時胡喬木說還有錄音呢!毛澤東就很生氣地說:「誰叫錄音的?以後誰再錄音就開除誰的黨籍!」對毛澤東的批評,我專門召開了廳務會議原原本本地進行了傳達。這以後,對會議錄音我更謹慎。
1960年4月,我陪毛澤東外出巡視,直到6月下旬,上海會議(就是毛澤東作《十年總結》講話的那次會議)結束後才回到北京。在這次外出期間,毛澤東多次接見外賓,被接見的客人分別來自亞、非、拉美、東歐、西歐遍及全球;客人的身份從民間團體、社會知名人士到政府首腦和共產黨的領袖;接見的地點有時安排在毛澤東臨時下榻的地方,有時安排在他乘坐的專列上。這幾次談話都錄了音,當然是經毛澤東事先同意的。
話,說毛澤東追查錄音問題,要我立即回京。我回到北京以後,才知道毛澤東在長沙準備接見外賓時發現要錄音,生了氣。我在向小平、彭真同志說明情況的同時,一方面向毛澤東作書面檢討,承擔責任,說在錄音問題上疏於檢查,請求處分;另一方面責成機要室的同志抓緊組織力量,選擇最重要的錄音儘快轉化為文字記錄,然後把所有的錄音帶清點登記銷毀。
中央書記處在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召開會議,專門討論了錄音問題,通過了《關於錄音、記錄問題的決定》。該《決定》提出:中央重要的正式會議,經書記處批准,可以進行記錄。此外,黨代表大會,中央全會,中央工作會議,中央政治局、書記處會議等中央會議;中央領導同志和黨內同志的談話;中央領導同志接見外賓的談話一律不准錄音。並要求中央一級政府、軍隊、人民團體、各部門和各地方各級黨、政、軍、群組織,均仿照這一規定辦理。為了嚴格執行這一決定,又不能重複《論十大關係》無記錄的錯誤,就決定選調一批青年,培養成速記員,恢復會場速記的辦法。徐瑞新、田鶴年、師金城他們幾個青年人就是這個時候調來學速記的。直到1965年冬,我被免去中央辦公廳主任職務前,大型會議的記錄都是用速記的辦法完成的。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秘密錄音」就成了我的一大罪狀,說我搞「竊聽」,是「大特務」。你整我一個人倒也罷了,可是因為是「竊聽」,就把徐子榮、王芳等一大批人都牽連進去了,把毛澤東外出巡視時所有到過的省、市公安廳、局長都牽連進去了。這是林彪、江青一夥為了整人不擇手段的例子。當然,首先是毛澤東不喜歡錄音。
我堅持認為,錄音不但不是我的罪過,相反是一大功勞。錄音,就是為了保存黨的歷史文獻嘛!遺憾的是,1961年銷毀了大批錄音帶,由於時間緊迫,搶救下來的東西太少了,不知有多少珍貴史料化為灰燼。
現代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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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國網,
美國社會學家米爾斯在其著作《社會學的想像力》中寫道:「影響每一個人的歷史,乃是世界的歷史。」小人物與大歷史,個體的人生與大社會,曲徑相通。一粒沙里一個世界,個人生活中那些卑微瑣碎的事情,從表面上看,似乎只是與他自己有關。而其實,瑣碎的生活細節,往往是宏大的社會歷史進程中的一個縮影。
倘若如此,《上海生死劫》或許正是對「文革」這段大歷史的重現和刻畫。它和巫寧坤的回憶錄《一滴淚》一起,被很多知識分子視為了解那段歷史中人們生活狀況的窗口。在海外,他們的影響力可謂無遠弗屆。
《上海生死劫》的作者鄭念,原名姚念媛,1915年生於北平,中學就讀於天津南開中學,後升入燕京大學,而後留學就讀於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並與同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留學的鄭康琪結婚。
隨著抗戰的爆發,兩人回到中國,其夫任職於國民政府外交部,後來被派到澳大利亞,他們在澳大利亞待了7年,1948年回到上海。1949年,在面臨留在大陸還是去台灣這一選擇時,他們選擇了留下。鄭康琪後來任英國殼牌石油公司在上海的經理,直到1957年病逝。之後,鄭念任經理助理,協助該公司在上海的工作。
後來,「文革」爆發,鄭念因其留學英國、丈夫曾是國民黨高官以及服務於“帝國主義”的公司的經歷遭遇長達6年的牢獄之災,她的女兒則遭到造反派紅衛兵的毒打而身亡。隨著「文革」的結束和社會的日益開放,鄭念得以平反,並於1980年前往美國探親,最終定居美國。
《上海生死劫》就是鄭念在美國以其1966年~1980年這一特殊時期的經歷為題材寫成的紀實小說,內容基本是按照自己的回憶來敘述的,因此也可以將其看做是一本回憶錄。這本書對那個荒謬年代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知識分子的心理狀態,以及無處不在的告密現象等都有淋漓盡致的描寫。
自由與平等的消逝
說到自由,首先指的是法律下的自由。不論是政府,亦或是政府統治下的民眾,首先要遵循法律,尤其是憲法。而那個時代恰恰是無法無天的時代。
在這本書中,當鄭念面臨抄家時,她首先想到的是《憲法》。
她寫道:雖然我認為這是白費力氣、毫無用處的,但我仍舉起那本《憲法》,心平氣和地說:「你們沒有搜查證就隨便闖入私人宅第,這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那青年一把奪去我手中的《憲法》,把它扔在地上,氣洶洶地說:“這憲法已作廢了。”
「只有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權修改憲法。」我說。
「我們已把它作廢了。你打算怎樣?」那青年說。
當政策與語錄凌駕於憲法之上的時候,自由也就消失了,而自由的消失也會導致平等的災難。因為沒有了自由,平等也就失去了意義;沒有了自由,平等就成了選擇性平等。
一個人可能因為自己的資產階級出身(如主人公的女兒曼萍)而失去受教育的權利,而唯有根正苗紅的貧苦大眾才可以擁有這種權利。因為她的家庭出身,她不能享有與他人一視同仁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在她整個童年時代,就常因為家庭出身而遇到種種麻煩。比如她想進一所質量高一點的中學,那她的入學考試成績,就必須在80分以上;而工農出身的學生,60分就可入學了……以後,她屢遭這種區別對待。每每這時,她總是自感負罪,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恥。
平庸的惡與告密
自由平等的缺失必然導致人人自危,這樣人人都成了受害者與施害者。人與人之間缺少了信任,不敢說真心話,你根本不知道該信任誰,你不能有任何感情的自然流露。
在小說中,鄭念寫道:「在文化大革命中,陳列在櫥窗里的商品都被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毛的畫像。因此當人們在商業區行走時,似乎有成百雙毛的眼睛在盯著他們。」
這一「老大哥在盯著你」的描述不禁讓人再次想到奧威爾在《一九八四》中的描述。還是亞里士多德說得好:“文學比歷史更加真實。”
在這種人人自危的狀態下,監視與告密也就層出不窮了。在《上海生死劫》中,不論與鄭念同在監獄的獄友,還是她出獄時來跟她學英語的大德,甚至是她的鄰居與保姆,都在時刻監視著她,並時不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這種私隱自由為零的狀態很容易使人崩潰,這也可以解釋「文革」中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精神病人。
正是這種不論在獄中還是在家中都遭受嚴密監視的狀態,迫使鄭念作出了離開中國的最終決定。
在書中,鄭念還有更多的個人反思,她曾寫道:能否說,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潛藏著一種天賦的毀滅狂?我們所披著的文化外衣是十分脆薄、不堪一擊的,事實上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潛伏著一種獸性。假若我還年輕,工人階級出身,自幼接受並崇拜左的教育,相信這是正確的,那我會不會同他們一樣行動?
在漢娜·阿倫特看來,或許這種每個人所有的「平庸的惡」才是極權主義起源的人性基礎。鄭念的這本書也為此做了一個有力的註腳。
後悔與無悔
1949年之後留在大陸的知識分子,在經歷「文革」劫難之後,大多會不由自主地作一些假設。如果1949年不留在大陸,那自己的人生又會怎麼樣呢?多數知識分子在回答這個問題時,都把自己的行為跟愛國聯繫在一起,並對自己在1949年的選擇表示不後悔。
與這些知識分子不同,鄭念是明確表示自己後悔的一個人。在這一點上,鄭念有些像陳寅恪,陳寅恪就曾在詩中對自己的選擇流露出後悔之意。在得知女兒曼萍的死訊後,鄭念曾自責道:「我為什麼把她從香港帶到上海。我責問自己,怎麼看了那麼多有關斯大林統治下的蘇聯的書,卻還看不到個人崇拜之國的本質?」
鄭念還寫了在大學任教的朋友薇妮、亨利夫婦。「文革」後,躺在病榻上的薇妮向其訴怨道:“曼萍死了,我的兒子也無前途。1945年我們原可以離開的,不是嗎?我們留在這裏都是傻瓜。”
鄭念及其朋友對自己的選擇所表達的後悔,表現了她的誠實。許多知識分子用愛國的言辭來表示自己的不後悔,難道離開的人就不愛國嗎?書中曾寫下她離開祖國時的感受:「讓我心撕肺裂的另一個原因是,我要與生我育我的祖國永別了。這是個粉碎性的斷裂。上帝知道,我是多麼渴望著效忠祖國。」在此書的《跋》中也可看出她對中國的種種關注,這一切無不體現鄭念的愛國精神。
或許他們對於愛國的概念與大眾有所分歧吧。在陳寅恪、鄭念看來,愛國的前提應該是國家愛護我們,一個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的地方怎麼能激發起人們對它的熱愛呢?鄭念引用了《詩經》中的一句話「逝將去汝,適彼樂園」表達了自己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