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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法官還是假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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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法官還是假法官?

2021年09月23日 20:13 最後更新:20:15

近日不斷有人在網上散發一則外媒報道,引述一個「香港法官」指電單車手唐英傑案判得太重,「只是一單交通違例」就判9年監相當過份云云。

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令3名警員受傷,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等罪名,唐英傑選擇不作供,最後兩項罪名成立被判囚9年,律師表示唐英傑將上訴。

竟然有「法官」會這樣評論這案件?我好奇一查,找來相關報道原文一讀。

有關消息是美國新媒體《Vice世界新聞》報道,內文引述匿名「法官」指,法庭對唐英傑的判罰過於嚴厲。「唐英傑沒有做什麼,他沒殺人,也沒縱火,他是全世界最仁慈的恐怖分子」。

報道大部份篇幅批評香港法庭的判刑,末段引述一個相反意見,指香港何敦律師行(Haldanes)管理合伙人鮑安迪(Andrew Powner)說,唐英傑案件的最大收穫是法治的存在和完善。當被問及國家安全法對法院的影響時,他回答說:「一切如常,相關判決讓很多人感到很安心。」鮑安迪又認為唐英傑的9年監禁是相對寬鬆的,「在許多國家,特別是在美國,如果你駕駛電單車繞過警戒線並撞上一群警察,非常、非常有可能被槍殺。」

不過報道馬上引述那個匿名「法官」去反駁說,「對於本質上屬於交通違法的行為來說,對唐英傑的處罰過於嚴厲。」

看到一個「法官」竟然話唐英傑用電單車撞警察,只是交通違例,的確令人覺得十分驚訝。除了上述律師行的合夥人所說的,唐英傑若在美國做同樣的事可能已經被警察射殺之外,按香港的法律,即使沒有《港區國安法》的恐怖活動罪,唐英傑亦可能被其他法律判以重罪。

有駕車的人都應該有這個經驗,在學車的時候,教車師傅都會一再強調,行駛中的汽車是一個殺人武器,所以控制時要非常小心。當然,遇到警察截查,更要馬上停車,否則後果嚴重。駕駛者都知通,即使是沒有意識地開車撞到人,已是嚴重罪行,更何況是有意識地衝擊警員的截查?

在我年少時,本地就發生了一單非常哄動的富家子撞死警員事件。1983年7月14日凌晨,邱達成駕駛私家車行經公主道與衞理道時,撞倒在路障站崗的警員鄭孟輝,鄭被拖行數百公尺,其他警員窮追,最終在亞皆老街天橋發現鄭身受重傷倒地。鄭留院10天後不治。我當時還年紀還小,但對事件的印象很深刻,知道駕車衝警察路障的可怕。而這個「法官」竟然將一個駕車撞警察的恐襲活動,說成是「交通違例」,講到像違例泊車一般稀鬆平常。

見到這個評論,我生出一個懷疑,究竟這是一個真法官,還是假法官呢?         

由於是匿名報導,我們無從稽考,但邏輯上只能是二者之一。第一,如果說這話的人並非現職法官,這個報導就很有問題。而報道新聞的《Vice》是北美洲一家有規模網上媒體,並非不知名網站。相關報道有記者、有採訪,作長篇報道。新聞出街時理應對消息來源作出查證,不應該是有記者說訪問了一個香港「法官」,就信到十足。

第二,如果這是一個真法官,問題就更大了,這突顯了我們的司法制度出了狀況,這個受訪法官受政見影響,蓋過了法治觀念。法庭是維持法治的地方,特別是有動亂時候,更要嚴格按法律辦事。不只是香港的法庭,歐美的法庭都是如此。我過去曾列舉英國倫敦於2011年爆發暴動的例子,兩個英國青年,21歲的布萊克肖和22歲的基南,分別在facebook上貼文叫人出來搞事,雖然沒有人響應他們的帖文出來示威,但兩人依然快速地被法庭以有意鼓勵他人犯罪,重判4年監禁。愛德華茲法官在判案時對徹斯特警方的快速行動表示讚賞,說希望這個判決可以起到阻嚇其他人犯罪的作用。

西方的法庭是用如此態度去判決一些即使我們覺得不涉及暴力、甚至會覺得是相當輕描淡寫的網上行為。唐英傑在鬧市展示港獨旗幟,並駕駛電單車衝撞警員,如果這樣也不重判,如何能夠阻嚇其他人做同樣危險的行為呢?事件不但顯示西方媒體的偏頗,若然法官真有其人,就更暴露司法人員泛政治化的問題。

盧永雄

選委會選舉在沒有吵鬧聲中結束。泛民自己拒絕參與選舉,之後又批評這次選舉結果是「清一色」。但清一色又有什麼問題呢?過去香港實行五顏六色的民主制,回歸24年,民主越搞越多,到底是解決了問題、還是製造了問題?不妨看看香港政治、民生、經濟的有什麼問題。 

第一、    政治上最大的問題是動亂與失效。在我讀大學的年代,學者話「匯豐、怡和和賽馬會管治著香港」,社會的權力被富裕階層壟斷了。政制改革的原本假設是香港實踐民主制後,會增加了普羅市民的參與,打破財團的壟斷,令社會變更加公平,並可以消除草根階層激進反對的根苗,令政府可以更加高效運轉。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極殘酷。回歸24年政制不斷開放,但帶來的卻是動亂和失效。爭取民主由一種為追求良政善治的手段,變成民主本身就是目的,民主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圖騰。政府每次提出檢討政制,希望進一步發展民主,都會觸發更大的動亂。在議會上未佔多數的反對派,為了擴大其權力,就用拉布等各種方法癱瘓政府,令管治失效。民主沒有解決問題,更製造大量問題。爭取民主的過程,變成問題本身。

過去一年,反對派不參加延任的立法會,議會忽然變得高效無比,在一年之間,通過了24條法律草案、通過3100億元的撥款,將因拉布而積壓多年的撥款項目快速通過,令到政府施政的效率一下子大幅提高。議會清一色,不再有混亂,提高了效率。

第二、    民生最大問題是高樓價。香港搞了24年民主,樓價是升了還是跌了呢?猶記得回歸之前,香港市區樓價幾年內由每方呎4000多元,到1997年炒上1萬元。港英政府為了平抑樓價,在1997年一年推出3萬個居屋單位,如果港英政府當年沒有狂推居屋,恐怕97年樓價可能已經升到2、3萬元。1997年,民主黨的李永達上街遊行,說香港人已變成「無殼蝸牛」。

24年過去,香港民主了,但樓價失控了。議員們通過一條又條減少供應的法例,市區樓價由97年的1萬元高峰,升到3萬元,去到一個正常人負擔不起的水平。我上網搜索究竟有什麼團體曾反對過高樓價,結果只找到「愛國工會」曾發聲抗議,其他的政黨、特別是反對派政黨,對高樓價問題視若無睹。香港政黨的「離地」,已經去到一個驚人地步,是無能還是有利益呢? 所以,將民主看成萬金油,以為越多民主,就能夠解香港所有的問題,簡直就是一個笑話。我的經驗是越多民主樓價越貴。

大家見到星期一新一屆選委會選出前後,有傳聞阿爺約見地產商,說要解決香港高樓價的問題,主要地產股暴跌超過一成。香港過去哪一次民主選舉,選完之後樓價會下跌的呢?香港的民主鬥士,面對捱貴樓的市民,應該無地自容。

第三、經濟缺乏發展前景。2020年底,香港人均本地生產總值達46330美元,香港經濟已進入高原狀態,要尋找新增長點已經非常困難。幸運的是,香港處於內地高增長的巨大引擎旁邊,香港只要加強與內地融合,水漲船高,理論上「扯著衫尾」也可以找到新的出路。但反對派骨子裡就是反共,推動港獨思想,全面排拒內地的一切,在經濟上,鼓動年青人抗拒與內地融合。香港本應要搶生意,卻變成揀生意,揀飲擇食,自斷出路。

香港回歸後搞了這麼多民主,不但沒有解決到政治、經濟和民生上的什麼問題,反而製造出重大問題。所以,說解決香港的問題的方法是要有更多民主,其實是只是一個循環論證。

當爭取民主由手段變成唯一而終極的目標之後,所有的討論已經變得非理性。要解決香港問題,只能跳出「民主萬金油論」的邏輯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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