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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集團案的審查內幕:同毛澤東晚年錯誤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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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集團案的審查內幕:同毛澤東晚年錯誤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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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集團案的審查內幕:同毛澤東晚年錯誤劃開

2021年10月15日 17:55

江青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

除江騰蛟外,9個人都是舉世矚目的。其他人另外審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軍事法院分批陸續審判,10個人判了,其他人的問題就好解決了。”「他們的主要罪行弄清了,林、江是頭子,康、張是軍師。兩個集團是狼狽為奸的一夥。」“起訴書所列的犯罪事實,同毛澤東的晚年錯誤劃開了。”

本文摘自《江青案辯護紀實》,馬克昌 主編,中國長安出版社,2009年11月

林彪集團和江青集團的成員最初都是由分別設立的專案組進行審查的。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將林、江反革命集團案交給重建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進行審查。中紀委接受這一任務後,建立三個小組:第一組以中紀委副書記劉順元為首,審理林彪集團案件;第二組以中紀委副書記張啟龍為首,審理江青集團案件;第三組由主持日常工作的中紀委副書記王鶴壽直接領導,以中紀委副書記章蘊為首,審理康生、謝富治的問題。由於工作任務繁重,後經請示中央決定,成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審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中紀委組織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和軍委的同志參加,負責案件的具體審理工作。這個辦公室對外也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辦公室。該辦公室下設一組(負責審理林彪集團案)、二組(負責審理江青集團案)、審理組、秘書組。這時林、江反革命集團案正式定名為「兩案」。對「兩案」的審理,一開始就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既然要查清林、江集團的罪行,就必須對“文革”十年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問題都徹底查清楚,分清是罪行還是錯誤,不論涉及到誰都應查清。另一種意見認為,清查只能清查到四屆人大或黨的十大前後為止,不能再往前查,否則就發生“是否砍旗”的問題。這個情況向王鶴壽和胡耀邦作了彙報,經過領導小組討論,支持第一種意見。即對“文革”十年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問題,應當實事求是地一律查清,在事實的基礎上作出符合實際的結論。經過查證的大量事實,使林、江反革命集團的性質清楚地暴露了出來。

1979年7月28日,中央「兩案」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組長鬍耀邦(當時任中央組織部部長)傳達了中央指示:「兩案」審理工作是非常嚴肅的,要向子孫後代負責,向全黨負責,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8月,根據鄧小平的提議,在京西賓館召開全國「兩案」審理工作會議。在會議上,胡耀邦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這次對‘兩案’犯錯誤和犯罪人員的處理……要考慮‘文革’的歷史條件,要按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辦事。凡是判刑的,一定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又說“我們現在面臨對被告提起公訴,起訴書我們沒有搞過。包括我自己。起訴書要經得起批駁,包括資產階級學者們的批駁。”這樣,檢察院就得以提前介入。

1979年9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華國鋒、鄧小平等聽取了「兩案」審理工作情況的彙報。胡耀邦彙報完畢,鄧小平說:“黃、吳、李、邱,還有陳伯達可算一案。王、張、江、姚也作為一案。把他們作為篡黨奪權、陰謀政變的集團案子來處理。不要一個人一個人地去判,按集團案把起訴書寫出來。審判的時候注意把他們的主要罪行即禍國殃民的罪行寫出來就行了。其他小的罪行不一定寫那麼細。”華國鋒做總結髮言說:“對於兩個案子,不管判刑也好,黨紀處分也好,總的精神要把我們黨的好傳統發揚起來,就是要我們對這些人的處理站得住腳。”

1980年2月,中紀委根據對「兩案」審查的結果,證明林彪、江青兩個集團觸犯了國家刑律,決定把「兩案」主犯,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審理,追究刑事責任。

3月17日,恢復不久的中央書記處開會,討論林、江反革命集團案的事宜。胡耀邦、余秋里等書記處成員到會,剛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的彭真也應邀參加會議。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形成下列六條意見:(1)正式按「集團」進行審判。(2)起訴書、證據都要確鑿,站得住腳,傳到子孫後代也推翻不了。這樣做了,對加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同心同德干四化有積極的作用。在國際上也有好的影響。(3)從現在起搞好預審。讓被告講話,讓他們申辯,從中摸清他們的思想情況,以便有的放矢。(4)在起訴前,把起訴書發給被告,爭取被告不僅自己服法,而且出來作證。(5)根據中央的提議,成立「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由彭真、彭沖擔任正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公安部部長趙蒼壁及王鶴壽、楊得志等同志參加。(6)組織特別法庭進行審判,針對這些案犯掌握黨和國家的最高機密,不公開審理。……林彪案由軍事檢察院起訴,江青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

3月底,中央書記處再次開會討論對「兩案」案犯起訴書初稿。受中央委託負責「兩案」審理的彭真,首先發表意見說:“我看了對‘四人幫’的起訴書和材料,沒有什麼意見。對這幫人要有充分的估計,他們做了多少壞事,他們知道,我們不知道。所以在預審中不能輕敵,輕敵就要打敗仗。按司法程序辦事。公安部要搞好預審,檢察院要搞好起訴,法院要搞好審判。……一定要經過預審來核實,還有口供問題,法律上有證言,但我們辦案一定要重視證據,只有口供沒有證據不能定。”

隨後胡耀邦說:「這件事一定要辦好,只能辦好,不能辦壞。具體有以下幾條:一、罪證要周密有力,人家考不倒。最重要的是要同毛主席的錯誤分開。這樣做,符合歷史的真相。比如,江青是一貫搞逼、供、信的,毛主席一貫反對搞逼、供、信……。二、對罪犯要做好分化瓦解工作。要讓他們認罪服法,要讓他們中有的人能站出來講真話。比如王洪文、毛遠新,他們要講真話,對搞清這個案子非常有利……。三、處理要妥善。自始至終不要在生活上搞虐待。要使我們的後代都知道我們對他們是仁慈的。」

他又說:「我同意彭真說的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時間不要限制太死了。」黃火青、江華插話,都提到“要重視證據”。

彭真最後說:「……起訴書應當以證據做後盾,以預審做基礎。四道程序把關。公、檢、法是三道關,中央領導小組是第四道。現在的起訴書(草稿)不能拿出去,要把罪行列出來。……有不少是路線問題,我們是審理罪行的,路線問題我們管不著,公、檢、法沒有資格審查黨的路線問題……。」“從事實做起,從調查研究做起。離開事實,誰講也不算數。經過調查研究,有什麼算什麼。只有事實,案件才靠得住。”

這次會議記錄,很快傳達到參加「兩案」的工作人員,他們組織兩個精幹的班子,按照要求將工作開展起來。總政保衛部組織預審組,與羈押在秦城監獄裏的案犯接觸,核查罪行。取證組分赴全國各地,和中央有關機關向知情人依法取證。起訴組進一步修改起訴書草稿。

3月30日,全軍「兩案」審判工作會議召開,史進前副主任代表「兩案」審判領導小組,緊急佈置林彪集團案辦公室各組加速工作進程。

4月,公安部受理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在押案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等,並開始偵查預審。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檢察員自始至終參加了偵查預審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5月中旬至下旬,彭真在人民大會堂聽取「兩案」審判準備工作情況彙報。聽完彙報後,他面帶笑容說:“現在形勢大好。我講的是‘兩案’的形勢。五中全會上制定新黨章和十二條準則。四同志解除了職務。決定為劉少奇平反,開追悼會。悼詞中講林、江一夥,把頭子定了。這些,對‘四人幫’一夥震動很大。”

針對林彪案的審判準備工作存在的問題,他指出:首先,林彪案所有案犯交總政。從誣陷劉少奇入手,突破案犯篡奪黨和國家領導權的問題。其次,是突破禁區,包括思想的禁區、人的禁區、材料的禁區。檔案是重要材料,一部分集中在中紀委,一部分集中在中央辦公廳,要組織人去看。

隨後,中央「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就查閱檔案資料問題向中央寫出報告。7月,中共中央發出紅頭文件,批准「兩案」辦案人員,可以到中央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中央檔案館及中央政法機關等單位查閱有關文件資料。這樣,取證組得以從這些單位的檔案里取到證據。

9月4日至5日,中央書記處對「兩案」問題又進行了討論,制定出新的審判方案。

9月8日下午,彭真就「兩案」問題向中央政治局常委彙報。華國鋒、鄧小平、葉劍英、李先念、胡耀邦等聽取彙報。彭真甩開材料彙報說:“關於‘兩案’的問題書記處討論了兩次,9月4日及5日上午。現在主要情況弄清了,10名主犯的罪行基本查清了。一邊是黃、吳、李、邱加江騰蛟,謀害毛澤東有江騰蛟,他是‘三國四方’會議確定謀害毛澤東主席的指揮官。一邊是‘四人幫’加陳伯達,陳伯達同林彪、江青兩個集團的罪行都分不開。五加五共10個人。送常委的起訴書(草稿),擬判10個人。除江騰蛟外,9個人都是舉世矚目的。其他人另外審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軍事法院分批陸續審判,10個人判了,其他人的問題就好解決了。”「他們的主要罪行弄清了,林、江是頭子,康、張是軍師。兩個集團是狼狽為奸的一夥。」“起訴書所列的犯罪事實,同毛澤東的晚年錯誤劃開了。”“起訴書不涉及路線問題,工作上的錯誤,包括黨紀、軍紀、政紀都不涉及。這次審判只審罪行。”

對於幾個具體問題,彭真也談了自己的意見:什麼時候審?是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出台前審?還是出台後審?他主張先審。怎麼個審法?他主張「兩個集團」一案起訴,分庭審理。理由是“這兩個集團沒法分開”。而黃、吳、李、邱、江的情況又有所不同,他們同江青不一樣,歷史上還做過一點好事,打過仗,由軍人組成的第二審判庭會審。在審判時間上,彭真提出“9、10月份開庭”。這時,鄧小平拿起起訴書說:“這個起訴書可以用了。”

華國鋒只簡單地說了幾句:「還是一案起訴好。」“兩個集團互相勾結犯罪。”“10月初就審吧,不要再拖了!”“外國人不要參加。”

接著鄧小平說:「起訴書的內容不能涉及毛主席、周總理的錯誤,這一點要特別慎重。」至於是先搞決議,還是先審判,他果斷地表示:“先審。”以什麼形式審判,他提出“成立特別法庭,一審終審”。這些建議基本上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採納。

9月22日,公安部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偵查預審終結,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2款的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陰謀集團案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1980年9月27日在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黃火青檢察長作《關於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審查情況的報告》。他說:「林彪、江青反革命陰謀集團案件,已經公安部偵查終結,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準備提起公訴。」接著他彙報了有關情況並提出成立特別法庭和特別檢察廳的建議:

一、中共中央對林彪、‘四人幫’案件處理是嚴肅慎重的。一再指出要實事求是,證據確鑿,以被告犯罪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中共中央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了對林彪、‘四人幫’案件審理領導小組,做了大量的工作。審查結果證明,林彪、江青一夥觸犯了刑律,應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部於今年4月下旬對林彪、江青一夥在押案犯,開始進行偵查預審。因為這是一個特別重大的案件,所以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了工作人員,自始至終參加、監督了偵查預審過程。現在公安部對全案已經偵查終結,並將《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了材料、證據,訊問了被告,大量事實證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罪行嚴重,證據確鑿,準備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是相互勾結,相互利用的,他們既有共同的反革命目的和共同的反革命活動,又有各自的反革命野心和各自的反革命活動。‘文化大革命’的前五年他們勾結在一起狼狽為奸,進行篡黨奪權、禍國殃民的罪惡活動,犯罪活動是糾纏在一起,分不開的。……因此,這次決定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作為一案起訴。

這次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提起公訴的是10名主犯。他們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已死的各犯不再起訴。

這次準備對他們起訴四項罪狀,一是煽動、策劃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二是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篡黨奪權;三是迫害鎮壓廣大幹部和群眾,實行法西斯專政;四是謀害毛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叛亂。總起來說是篡黨篡國,禍國殃民。……

除上述10名主犯外,其他案犯,將根據不同情況,另行審訊和分別向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軍事法院提起公訴。

三、在偵查預審和檢察的過程中,我們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研究。重證據,不輕信口供。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事。對林彪、江青一夥的訴罪,我們依據的是經過檢驗的原始書證材料和原始物證,如檔案、信件、日記、筆記、講話記錄和錄音等。從大量的罪證材料看,林彪、江青一夥罪惡累累,罪責難逃!

四、準備提起公訴的是林彪、江青一夥觸犯刑律的反革命罪行,不涉及工作中的錯誤,包括路線錯誤。……

五、鑒於林彪、江青一夥的犯罪,案情特別重大,建議人大常委會決定組成特別法庭、特別檢察廳審理這一案件。請予審議。

接受上述建議,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檢察、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決定》,全文如下:

鑒於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是特別重大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特作如下決定:

一、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進行檢察起訴。

任命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兼特別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喻屏、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史進前為副廳長,馬純一、王文林、王芳、王振中、王瀑聲、王耀青(女)、馮長義、曲文達、朱宗正、江文、孫樹峰、李天相、沈家良、張中如、張英傑、張肇圻、孟慶恩、圖們、鍾澍欽、袁同江、敬毓嵩為檢察員。

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特別法庭設兩個審判庭。

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兼特別法庭庭長,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伍修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漢周、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黃玉昆為副庭長,王文正、王志道、王戰平、甘英(女)、史笑談、寧煥星、司徒擎、曲育才、朱理之、任成宏、任凌雲、劉麗英(女)、劉繼光、許宗祺、嚴信民、蘇子蘅、巫寶三、李明貴、李毅、吳茂蓀、沈建、張世榮、張敏、范之、費孝通、駱同啟、高朝勛、高斌、黃涼塵、曹理周、翟學璽為審判員。

任命曾漢周為第一審判庭審判長、伍修權為第二審判庭審判長。

三、特別法庭公開進行審判,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家機關、人民解放軍派代表參加旁聽。

四、特別法庭的判決是終審判決。

隨後,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在黃火青和江華主持下分別迅速成立。

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審判林、江集團案主犯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特別檢察廳成立後,特別抓緊對起訴書的修改完善。主持「兩案」審判委員會工作的彭真對起訴書的質量要求更為關注。為此,10月初他邀請在京的刑法專家和刑事訴訟法專家,對起訴書進行討論。討論一次後,他提出: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起訴,是全國人民的大事,具有世界性的影響,應當邀請全國的專家來京參加討論。會後由在京專家提出擬邀請的外地專家的建議名單,經彭真批准後,由全國人大出面,通知上海、武漢、長春、西安、重慶、廣州等地所在省、市人大辦公廳轉告有關高校刑法、刑事訴訟法專家立即赴京開會。與會專家共計28人,討論歷時一周,地點在人民大會堂小會議室。經過認真討論,對起訴書提出若干修改意見,隨後這些意見均被特別檢察廳所採納。

11月2日,特別檢察廳完成了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陰謀集團案起訴意見書》、案卷材料、證據和訊問被告的準備工作,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中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等10名主犯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決定提起公訴。並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一致通過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起訴書》。

11月5日,特別檢察廳將起訴書移送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10名主犯提起公訴。並將本案被告人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及其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特別法庭依法審理。

11月6日,特別法庭召開第一次全體審判員會議,討論接受特別檢察廳移送的起訴書,並通過法庭規則。與此同時,彭真在「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上明確指出有律師辯護比沒有好。

11月8日,特別法庭召開第二次全體審判員會議,討論決定受理特別檢察廳起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決定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

11月10日,特別法庭派出書記員將起訴書副本,分別送達被告人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並告知他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6條的規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託律師辯護。

11月11日—14日,被告人陳伯達、吳法憲、江騰蛟、李作鵬先後提出了委託律師的申請書,姚文元要求法庭為他指定辯護律師。江青原有委託律師辯護之意,後又撤回了要求。

11月17日,特別法庭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4款的規定,在開庭3日以前,派人向被告人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分別送達了出庭受審的傳票。

至此,特別檢察廳和特別法庭開庭前的工作進行完畢,剩下的就是等待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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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躍進時期的宣傳漫畫

毛主席發現南方某些高產地區水稻每畝植三萬蔸,就號召各地根據不同情況合理密植。他在八大二次會議講話時肯定:「所謂合理密植,在湖北、湖南、廣東,就是三萬蔸。」他還親自算了一筆細賬:三萬蔸共插多少根秧,共發多少根苗,共長多少谷穗,共結多少粒穀子?

本文摘自《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薄一波 著,中共黨史出版社,2008-1

1958年發動「大躍進」,是從農業開始的。

1957年九十月間召開的黨的八屆三中全會,不僅揭開了批評「反冒進」的序幕,同時也揭開了發動農業「大躍進」的序幕。這除了批評「反冒進」本身就奠定了「大躍進」的思想基礎之外,還因為全會基本通過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後簡稱《四十條》或《農業發展綱要》);在徵求與會同志的意見之後,中央作出了《關於在今冬明春大規模開展興修農田水利和積肥運動的決定》。

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是由毛主席主持制定,於1956年1月25日,經最高國務會議通過後公開發表的。八屆三中全會的修改,主要是在序言中增寫了農業發展兩條道路的鬥爭和我國的正確選擇;在條文中增加了鞏固農業合作化制度和農業增產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將原草案中要求5年或7年內實現的指標(例如基本掃除文盲等),都改成12年實現。但是,最關鍵的糧食單產指標沒有修改。毛主席要求五年內糧食產量按全國人口平均每人達到2000斤,半個世紀內做到畝產2000斤。他認為,現在一人三畝地太多,將來只用幾分地種糧就夠吃。修改後的綱要,於1957年10月25日公開發表。同日,中央發出通知,組織全民討論,要求通過討論,在全民中「開展一次大辯論,目的在認清方向,堅定信心,人人努力,改造中國」;農村討論應放在冬季,“以便掀起一個生產高潮”。1957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第一篇關於四十條修正草案的社論:《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偉大綱領》,要求“有關農業和農村的各方面的工作在十二年內都按照必要和可能,實現一個巨大的躍進”。這是黨中央通過報紙正式發出「大躍進」的號召,也是第一次以號召形式使用“躍進”一詞。這說明修改後的農業四十條,實際上成為發動農業「大躍進」的綱領。

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於1957年9月24日發出的《關於在今冬明春大規模開展興修農田水利和積肥運動的決定》,要求各地要鼓起像1955年冬季高潮中那樣一股勁頭來,使這一運動「成為隨著目前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高潮而來的生產高潮的主要組成部分」。11月、12月,各省、市、自治區相繼召開了黨的代表大會,貫徹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四大”(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形式,批判「右傾保守」,落實四十條,部署農田水利建設和積肥運動。投入水利建設的勞動力,10月份兩三千萬人,11月份六七千萬人,12月份8000萬人,1958年1月達到一億。空前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運動的掀起,實際上吹起了農業「大躍進」的號角。

在水利建設高潮中召開的南寧會議上,毛主席提出了提前實現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的問題。會後,正式寫進《工作方法六十條(草案)》(後簡稱《六十條》)中,草案規定:「在今後五年內,或者六年內,或者七年內,或者八年內,完成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的規定。各省委、直屬市委、自治區黨委對於這個問題應當研究一下。就全國範圍來看,五年完成四十條不能普遍做到,六年或者七年可能普遍作到,八年就更加有可能普遍作到。」南寧會議以前,安徽提出三年改變面貌的目標,毛主席接受安徽省委負責人的建議,在《六十條》中規定:“十年決於三年,爭取在三年內大部分地區的面貌基本改觀。”“口號是:苦戰三年。”毛主席還採納了農業部長廖魯言的意見,提出了一種掌握時機的方法,叫做:“五年看三年,三年看頭年,頭年看前冬。”認為只要掌握好時機,三年改變農村面貌,提前實現農業發展綱要的把握就更大了。

南寧會議原定是聽取九省二市彙報,討論經濟計劃和國家預算問題。那時年度計劃歸國家經委管。會前,經委編製1958年的國民經濟計劃草案,是按常規程序編的,各項指標盡量建立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南寧開會時,批評「反冒進」,大家的頭腦熱起來了。我預計到,經委編的年度計劃草案很難滿足地方同志的要求,於是向毛主席建議搞兩本賬:中央一本賬,地方一本賬。毛主席採納了這個建議,經過討論研究,變成了三本賬。《六十條》中的第九條把三本賬的思想作了這樣的表述:“生產計劃三本賬。中央兩本賬,一本是必成的計劃,這一本公佈;第二本是期成的計劃,這一本不公佈。地方也有兩本賬。地方的第一本就是中央的第二本,這在地方是必成的;第二本在地方是期成的。評比以中央的第二本賬為標準。”毛主席要求各省、市、自治區、專區、縣立即著手編製1958年計劃和第二個五年計劃的第二本賬。1958年計劃的第二本賬會後即報來,粗線條的「二五」計劃的第二本賬,在1958年7月1日以前交卷。後來的事實說明:我這個建議是個失誤,因為兩本賬或三本賬的觀念為計劃的層層加碼打開了一個重要的缺口。中央帶頭搞兩本賬,各級就都搞自己的兩本賬,下到基層,同一個指標就有六七本賬了。不管工業也好,農業也好,其他行業也好,「大躍進」中的各種高指標,大都是通過編兩本賬的方法,層層拔高的。

南寧會議後,浙江、廣東、江蘇、山東、安徽、江西等省委提出,五年或者稍多一點時間,糧食生產達到農業發展綱要規定的目標。河南省委向地縣部署:當年麥收前,全省實現水利化;消滅「四害」:老鼠、麻雀(後改為臭蟲)、蒼蠅、蚊子;當年實現綱要規定在12年內達到的糧食畝產指標;年底全省城鄉消滅文盲。因工業集中,歷年吃外調糧的遼寧省提出,當年實現糧食、豬肉、蔬菜三自給。毛主席對河南的部署雖有懷疑,但認為危險不大,只要求不要登報。讓河南試驗一年,如河南靈了,明年各省再來一個大運動。黨中央和省委要求如此之急,下面當然就更加“只爭朝夕”了。

1957年冬天以來,毛主席抓農業,除了十分重視指標以外,還非常重視農業的增產措施和群眾的幹勁。後來,《人民日報》有一篇社論,題目叫《十分指標,十二分措施,二十四分幹勁》,可以說是如實地反映了毛主席抓農業的基本要領。毛主席重視的農業增產措施,除大興水利建設之外,就是耕地深翻改土、合理密植、工具改革、養豬積肥等。著名的「農業八字憲法」(土、肥、水、種、密、保、管、工),就是毛主席在1958年致力於抓農業增產措施基礎上總結概括而成的。

毛主席聽說山東有個大山農業生產合作社,因為深翻土地增產,「不多不少,增產百分之百」,就鼓勵各省同志搞深翻。他對湖南的同志說:“深翻換土,大有味道,寧可一畝地花一百個工、幾百個工也要干”;又對陝西的同志說:“訂個五年計劃,用人海戰術,把耕地全部翻一遍。”河南省長葛縣縣委第一書記在八大二次會議發言,專門介紹深翻地的經驗,說他們縣到1958年4月底,33萬畝早秋地都深翻了一遍,深度在一尺五寸左右,計劃年內把全縣112萬畝土地“來一個大翻身”。據他說,土地經過深翻,可以充分發揮水、肥的效能,使產量增加百分之幾十以至一倍、幾倍。毛主席5月27日在八大二次會議上講話時,號召在全國推廣長葛縣的經驗。他指出:“深翻一尺五寸,是一大發明。長葛的經驗向所有各縣提出一個問題:如果長葛縣今年一年就把全縣的耕地112萬畝深耕一遍,難道別的縣就不能嗎?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三年不行,四年;四年不行,五年總可以了吧!”後來,農業部在長葛縣召開全國現場會議,決定大幹一秋,加上明年一年,把全國所有耕地深翻一遍。

毛主席發現南方某些高產地區水稻每畝植三萬蔸,就號召各地根據不同情況合理密植。他在八大二次會議講話時肯定:「所謂合理密植,在湖北、湖南、廣東,就是三萬蔸。」他還親自算了一筆細賬:三萬蔸共插多少根秧,共發多少根苗,共長多少谷穗,共結多少粒穀子?最後按斤摺合,一畝共打820斤。他認為北方的小米、麥子也可以算,高粱也可以算,玉米、番薯、穀子也可以算。

在農田水利建設和深翻改土運動中,出現了工具改革的苗頭。毛主席對此高度重視。3月22日,他在成都會議上指出:「改良農具運動應推廣到一切地方去,它的意義很大,這是個偉大的革命,是技術革命的萌芽,它有偉大的意義,它帶有偉大革命的性質。」在毛主席講話的鼓舞下,廣大農村掀起了工具改革的熱潮。

採用自上而下刮大風式的推動工作的方法,特別是在反「右傾保守」的緊鑼密鼓聲中,即使是正確的指示,也難免被扭曲,往往弄得面目全非;更不用說一系列過高的指標、求成過急的要求,一些並不科學或只在一定條件下見效的具體經驗被拔高為普遍經驗加以推廣,所帶來的副作用了。據後來了解,深翻地,在一些地方變成翻得越深越好,有些地方竟有翻到一丈二尺深的。“合理密植”,在一些地方也變成越密越好,一畝地下種幾百斤的,給插紅旗,而按農民自己的經驗下種的,則給插上白旗。結果,插紅旗的土地只收一堆秕子,插白旗的土地倒真正增了產。按穗按粒推算產量的方法,在一些地方也演變成為製造“高產衛星”的方法之一。在工具改革中,因為搞所謂“車子化運動”、“滾珠軸承化運動”、“繩索牽引機化運動”等,結果也事與願違,造成很大的浪費。山西有一個和尚同一個農民合夥,在山坡上挖魚鱗坑蓄水,這個辦法合乎當地實際,本來是不錯的,但是,後來一普遍宣傳,並在平原地區也盲目加以推廣,搞所謂“葡萄串”、“滿天星”,以致給平原地區農民帶來嚴重的災難。這些現象及其後果,都說明了不按客觀規律辦事,脫離客觀條件去盲目發揮主觀能動性,沒有不鬧笑話,不跌跤,不受客觀規律的懲罰的。

過高的指標,求成過急的要求,靠大辯論開路的颳風式的領導方法,所帶來的副作用,最大的還是由此引發出來的各級幹部的浮誇風。1958年的農業「大躍進」,是以嚴重的浮誇為其顯著特徵的。

河南省遂平縣放出畝產小麥2105斤的「衛星」;6月26日,又報道了江西貴溪縣水稻畝產2340斤的「衛星」。隨後,「衛星」越放越大。小麥「衛星」畝產最高的,為9月22日《人民日報》報道的青海蹇什克農場畝產8585斤;水稻「衛星」畝產最高的,為《人民日報》9月18日報道的廣西環江縣紅旗農業社畝產130434斤。除了小麥、水稻「衛星」以外,《人民日報》和一些省報,還連續發表了玉米、高粱、穀子、番薯、芝麻、南瓜、芋頭、蠶豆、蘋果等28種農作物和蔬菜、水果的高產「元帥」。

此起彼伏的「元帥」升帳,「衛星」上天,使一些同志本來就不冷靜的頭腦更不冷靜了,說出了一些違背唯物主義基本常識的話。例如:7月23日《人民日報》社論《今年夏季大豐收說明了什麼》宣稱:我國農業發展速度已經進入了一個“由漸進到躍進的階段”,“只要我們需要,要生產多少就可以生產出多少糧食來”。8月3日《人民日報》社論《年底算賬派輸定了》,8月11日發表的一位負責同志論述夏季農業豐收經驗的文章,8月13日《人民日報》社論《祝早稻花生雙星高照》,都正面引用了“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豪言壯語。8月3日《人民日報》的社論還特別解釋:“地的產是人的膽決定了的”,以此強調“人是條件的主人”,批判“唯條件論”。8月27日《人民日報》刊登的一篇關於山東壽張縣畝產萬斤糧的高額豐產運動的調查報告,編者冠以《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標題,並以通欄排出。10月間,有些同志總結當年農業高產經驗時說,今年我國農業生產出現的新的規律就是高產,所有外國和中國農業科學書籍講的那些規律,都被徹底推翻了。如果頭腦是冷靜的,牢記主觀必須符合客觀,牢記必須實事求是,是絕不會放出這種種浮誇的「衛星」,作出這無視科學、無視規律的輕率宣告的。

離奇的糧食高額豐產典型,大都是採用「並田」方法(即把許多塊茁壯的成熟或基本成熟的莊稼移栽併到一塊田裏)假造出來的;也有一些是按密植株數推算出來的,如山東壽張縣推算,一畝穀子密植四五十萬株,一棵谷穗一兩谷,一畝就是30000斤。然而,當時各級領導機關和新聞單位對此卻置信不疑。領導機關以這樣的典型作基礎,對1958年糧食、棉花總產量作了極為樂觀的估計,對1959年計劃和長期計劃的糧棉產量提出了高得出奇的指標。

1957年,我國糧食產量3700億斤,棉花產量3280萬擔。1958年2月3日,我以國家經委主任身份,向首屆人大五次會議作關於1958年國民經濟計劃報告(當時年度計劃由國家經委主管),提出:1958年計劃糧食產量3920億斤,比上年增加220億斤;棉花產量3500萬擔,比上年增加220萬擔。應當說,這個指標還是比較實事求是的,在年景正常的條件下,經過努力是能夠達到的。但是,農田水利建設高潮一來,反「右傾保守」的空氣一膨脹,地方對農業的「大躍進」充滿了信心,地方提出的指標(後稱為1958年計劃第二本賬),糧食4316億斤,比2月人大批准的計劃(後稱為1958年計劃第一本賬)增加396億斤,比1957年增加616億斤(其中遼寧、內蒙古增長60%以上);棉花產量4093萬擔,比第一本賬增加593萬擔,比大豐收的1957年增加813萬擔。這就有點玄乎了。

從6月中旬開始,剛成立的各大協作區先後召開農業協作會議。由柯慶施同志任主任的華東協作區首先放出一炮:華東五省市(不包括山東)去年糧食總產715億斤,今年夏季就收了203億斤,加上秋季將有1200億斤,比去年將增加507億斤,增長近70%。譚震林同志6月25日在會議總結中說,一般規律農業只能增長4%、5%,最多6%,一般的跳躍可達10%、20%,華東今年增長70%,這是飛躍。他說,根據華東的經驗,原來估計今年全國增產1000億斤,就小得不像樣子了。毛主席要求做到五年內全國人均糧食2000斤的任務,可能三年,至多四年就能完成。此後,其他各大協作區也紛紛按「大躍進」的願望和要求測算本區的產量。湘、鄂、贛、粵、桂五省區協作會議估計,春收作物和早稻增產1倍多。一向低產的西北地區提出:1958年每人平均糧食產量要達到1100斤,1959年2000斤,1962年突破3000斤。1958年8月25日,農業部黨組提供給北戴河政治局擴大會議的報告稱:1958年全年糧食總產量超過8000億斤,比1957年的3700億斤增加4000多億斤,增長1倍以上。北戴河政治局擴大會議對農業部的數字有所保留。9月1日發表的會議公報宣佈:1958年糧食產量將達到6000億斤到7000億斤,比上年增長60%到90%;棉花產量達7000萬擔,比上年增長1倍以上。10月,譚震林同志在西安召開的華北、東北和陝西九個省市農業協作會議上所作的總結報告稱:1958年全國糧食產量8000億斤是肯定的,1萬億斤是可能的。12月初召開的八屆六中全會認為西安會議估計產量水分大,打了個折扣,在12月10日發表的全會公報中宣佈:今年糧食產量將達到7500億斤左右,棉花產量將達到6700萬擔左右。那一糧食年度的徵購任務和經濟生活,基本就是以這個估計數字為基礎安排的。但後經落實,1958年糧食產量為4000億斤,棉花產量為3938萬擔。

在一派浮誇氣氛中編製的1959年計劃的第一本賬和「二五」計劃的第二本賬,糧棉指標也很高。

1958年6月中旬,由農業部門提出、國家經委匯總、我向政治局彙報的1959年計劃第一本賬的指標是:糧食6000億斤,比當時預計的1958年產量增加1300億斤;棉花6000萬擔,比當時預計的1958年產量增加1000萬―1600萬擔。在高產「衛星」的鼓動下,8月,北戴河會議決定:1959年糧食產量指標8000億―10000億斤,棉花產量指標9000萬―10000萬擔。10月,在西安召開的九個省市農業協作會議的總結報告提出:1959年全國糧食產量15000億斤必須保證,并力爭達到2萬億斤。會上還出現一種奇異的說法:我國糧食產量再提高,“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國來也夠用”。12月,八屆六中全會對西安會議的建議打了個大折扣,全會決定:1959年糧食產量指標10500億斤,棉花指標1億擔,與鋼、煤指標一起,合稱為1959年的“四大指標”,並公開發表。但1959年初,有些地方的農民說:“去年訂的指標,是飛機上吊大閘蟹,懸空八隻腳。”

1956年黨的八大建議:「二五」計劃(後稱為「二五」計劃第一本賬)期末1962年糧食產量5000億斤,棉花產量4800萬擔。1958年八大二次會議提出的「二五」計劃第二本賬:1962年糧食產量6000億―7000億斤,棉花產量6500萬―7500萬擔。8月北戴河會議建議,1962年糧食產量15000億斤,棉花產量15000萬擔,分別高出第一本賬兩倍和兩倍多。頭腦熱度達到最高點時的11月,即第一次鄭州會議經過討論,曾寫出《十五年社會主義建設綱要四十條(初稿)》,要求到1972年全國平均糧食畝產達5000―10000斤,棉花畝產達到500―1000斤,全國耕地實行“三三制”(三分之一種植農作物,三分之一休閑和種植綠肥,三分之一種樹種草)。這些嚴重脫離實際的高指標和非科學的設想,理所當然地會落空的。

對1958年糧棉等農產品產量盲目樂觀的估計,並認為今後我國農業生產將不是以百分之幾,而是以百分之幾十的速度年復一年地增長的錯覺,又引發了一個更重要的錯覺,以為我國農業問題解決了,糧食吃不了了。從這個錯覺出發,作出了一系列的錯誤決策,其中之一就是用農業逼工業,把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工業首先是鋼鐵上來,放手發動全黨全民大辦鋼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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