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馬拉松將於周日(24日)舉行,渣馬籌委會早前表示,大會在選手參賽前將檢查服裝,但強調不會理會服裝的顏色。香港田徑總會昨晚進一步解釋指,如發現有違反法例或大會規則的情況,會作出勸喻,若然勸喻不果,大會將要求執法部門介入協助。
對於網上有人呼籲「到渣馬搞抗爭」,金牙大狀就提醒主辦單位田總小心處理,以免犯上協助及教唆的罪名。
渣打馬拉松。
渣馬作為首個在疫情爆發後復辦的大型體育賽事,它的到來固然令不少「跑迷」以至香港市民雀躍萬分。不過,有網民就試圖將體育和政治掛勾,呼籲參賽者當日戴上黑口罩及穿着印有「香港加油」和「光時」等字眼的黑色上衣。
被問到大會將如何處理,籌委會主席高威林回應指,全世界的馬拉松均有很多選手穿奇裝異服,比賽沒特別限制服裝,「唔理你咩顏色」;但如服裝太厚重,中途脫下或阻礙其他跑手,起跑前大會將適當檢查。他又提到,「香港加油」沒有問題,但他本人會建議對方將「香港加油」轉成「跑手加油」,若然有人展示「光復香港」等標語,則「唔關賽會事」。
渣馬籌委會主席高威林。
香港田徑總會昨晚發聲明指,一直以確保跑手及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作為舉辦渣打香港馬拉松的大前題,提醒參賽人士務必遵守大會規則,如發現賽事當日有任何違反法例或違反大會規則的情況,大會將作出勸喻。如勸喻不果,大會將要求執法部門介入協助。
「國殤之柱」。
對於渣馬籌委會的說法,金牙大狀指出,任何組織、機構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而主辦機構須採取合理措施,防止他人犯法,否則有「協助及教唆」他人犯法之嫌,例如港大校方擔心「國殤之柱」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怕凍自己提供場地擺放有違法風險,故要求支聯會搬走「國殤之柱」。同樣,如果被不法之徒利用渣馬場地做出違法行為,例如觸犯《港區國安法》或其他法律,作為活動主辦方的田總沒有採取合理方法防止,也會有「協助及教唆」他人犯法之嫌。
至於網上商家宣傳出售渣馬運動服,甚至免費印上「香港加油」等字句。金牙大狀就回應話,只印上字句是沒有問題,但如果涉及有組織地散播對政府的仇恨,就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意圖罪」。
金牙大狀提醒田總作為運動主辦者,第一,要確保自己不犯法;第二,要防止協助他人犯法,包括提供場地或平台;第三,應清晰表態反對在運動活動被政治化,並採取措施防止。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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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日前被死者潘曉穎的母親邀請,今早11時到政府總部「面對面問清楚」,同時會預備一部電話,供陳同佳履行承諾,當場致電台灣方面投案。一位母親鍥而不舍地為死去的女兒討回公道,按理說,中港台三方理應協助,但為何這場「投案之爭」會變成難以解開的死結,甚至任由政治利益凌駕於道德和人命之上?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
先講述「台灣殺人案」的背景。2018年2月17日,陳同佳涉嫌於臺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殺害女友潘曉穎。命案於3月13日被揭發後,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由於港臺之間從來沒有建立任何正式的官方交往,香港原有的《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俗稱《逃犯條例》)亦未有涵蓋台灣,因此,港府在檯面上,只能修訂條例。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
而事實上,鑑於這個「司法漏洞」,加上香港處理刑事案件奉行「屬地原則」,即香港只對在香港發生的犯罪行為擁有司法管轄權,陳同佳所涉的命案都在台灣發生,香港司法機構當時只能控以其他在香港進行的洗黑錢等罪名。陳同佳其後在2019年10月出獄,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的高潮,考慮到陳同佳作為運動起因的當事人,警方於是安排他居住安全屋,暫避風頭。
值得注意的是,經過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勸說,陳同佳曾在獄中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願意赴台自首。原本事件有望告一段落,但適逢台灣當地大選臨近,眼見香港「反修例運動」越演越烈,台灣當局就突然一改以往積極推進引渡的作風,質疑投案涉及陰謀,搞出連串政治操作。
民進黨蔡英文。
2020年10月23日,蔡英文回應陳同佳的自首,稱「沒有自首、只有逮捕」,「台灣現在做的每件事都是伸張司法正義,請香港政府不要迴避事件」。同時,行政院長蘇貞昌批評投案「非常詭異」,又指台灣與香港就陳同佳案都有管轄權,台灣願協助香港予以審判,強調港府想將陳同佳送返台灣,企圖合理化修訂《逃犯條例》,台灣不會上當。而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更加形容,此案涉及管轄權問題,若任由陳同佳「被自首」,就是中了中國與香港政府的「一中圈套」。由於台灣堅持要與香港進行司法互助,但港府實在無法也不能配合,案件因此不了了之。
民進黨蘇貞昌。
直到去年,潘母聲淚俱下呼籲陳同佳投案,陳同佳亦透過管浩鳴透露有意於月內啟程。蘇貞昌表示,陳同佳不能自行來台,必須經過台港協商和特定管道申請。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香港沒有限制陳同佳出境,只是台灣不准陳同佳入境,若台方不批准陳同佳入境,難有航空公司讓陳同佳登機,「關上門的是台灣,鑰匙在台方手上」。
據知,港府本身打算仿效2016年荃灣石棺案,由香港警方帶領陳同佳前往香港國際機場,再由台灣警方陪同對方赴台,但台方再度堅持建立「政府對政府」的互助協議,變相要求港府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有份獲邀「面對面問清楚」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表示,他對潘媽媽的情況確實值得同情,「我都有個女,我都感同身受」,但重申陳同佳很願意去台灣自首,管浩鳴早前亦為他申請台證,「整件事是中國台灣,你知道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容許陳同佳去,導致事情變成咁。」他批評台方政治操弄,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入境自首。
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
雖然內政部對外否認陳同佳有接洽「單一窗口」,但今午有傳媒引述一份陳同佳代表律師的刑事陳報狀,當中提到台灣律師自去年10月曾與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7次以電話聯繫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鄭富禛股長,表明陳同佳希望盡速來台自首,起初雙方會面融洽,已觸及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但之後事情急轉直下,鄭股長收到「長官指示」,稱必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又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
管浩鳴指出,上述文件清楚說明陳同佳回台自首意願,律師曾多次致電「單一窗口」,惟「單一窗口」請同佳不用打電話聯絡,至今等了一年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