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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隱暪「買殼」協議串謀詐騙 詹培忠父子各准200萬保釋明年再訊

涉隱暪「買殼」協議串謀詐騙 詹培忠父子各准200萬保釋明年再訊

涉隱暪「買殼」協議串謀詐騙 詹培忠父子各准200萬保釋明年再訊

2021年11月19日 16:00 最後更新:18:26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涉嫌聯同兩男女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暪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的犯罪得益逾4000萬元。4人被廉署控告串謀欺詐、洗黑錢共3罪,兩宗案件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全部人均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需時分析銀行記錄及調查會否有更多涉案人士,申請將本案押後至明年2月28日,獲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期間詹氏父子各獲准以200萬元保釋,女商人須交出共20萬元保釋金及人事擔保,涉及另一宗偷渡案的男商人須還押。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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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

詹培忠。

詹劍崙。

詹劍崙。

詹培忠(75歲,董事)及詹劍崙(52歲,商人)及馬鐘鴻(48歲,商人)同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與對方,在香港一同串謀並與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及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違反普通法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6)。女被告王蓓麗(65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指她與馬鐘鴻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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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

詹培忠。

詹劍崙。

詹劍崙。

左:詹培忠、詹劍崙。

左:詹培忠、詹劍崙。

左:詹培忠、詹劍崙。

左:詹培忠、詹劍崙。

根據法例,任何干犯串謀欺詐或洗黑錢罪的人一旦被裁定罪成,最高同可被判入獄14年,後者最高罰款額為500萬。

控方於庭上指,由於本案與另一宗案件相連,故申請休庭1小時商討,詹培忠舉手高聲反對要求,指「根本成件事唔係一齊。」溫官著代表詹氏父子的前香港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向其解釋,並允許休庭。之後法庭書記讀出控罪,詹培忠又表示不明白,稱:「佔百分之幾多?法官大人你聽唔聽得清楚?」眾人再離庭處理。詹終表示明白控罪,但認為「不是事實」,其後在溫官未語畢時便欲轉身離開,「我律師會代表我講。」惟遭阻止。溫官終下令詹氏父子須各交出200萬元保釋金、交出旅遊證件、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女被告另須遵從向警署報到的條件。

涉嫌串謀詐騙的公司董事、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到九龍城警署助查,他離開警署時回應事件,聲言今後會著重家人,「香港前程、普世價值會放低啲」。

潘焯鴻離開九龍城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潘焯鴻離開九龍城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早前調查一間外科口罩製造商,懷疑其在新冠疫情期間,涉嫌在申請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時提交虛假資料,詐騙銀行600萬元。並在星期三(18日)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涉案公司董事、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56歲)及其朱姓妻子(54歲),以及4名員工(年齡介乎31至53歲)。

九龍城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九龍城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潘焯鴻今日(20日)約中午12時,離開九龍城警署時開腔回應事件,指警方是帶他到警署協助調查,經過近48小時的調查「睇落去無咩嘢」,並指警方沒有向他落案起訴。

潘焯鴻離開九龍城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潘焯鴻離開九龍城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又說,不知坊間報導內容但大概有估到,但對這些內容表示否認,指並非事實。而他今後會將財富、事業、健康及家庭家人放首位,對香港前程和普世價值就會放低些。潘又説,現時財務狀況無太大問題。

據了解,警方調查顯示,被捕6人涉嫌於2021年4月至6月申請貸款期間,提交虛假的銷售額及誇大的薪金紀錄,以符合貸款申請資格,詐騙銀行600萬元,然後將款項轉入自己私人戶口,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5A隊跟進。消息指,涉案製造商為諾翹 Loc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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