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洗車工人強姦有輕度智障的同母異父妹妹,並與太太一起迫妹妹玩3P,被法院判監禁22年和打藤,他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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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人身份,法院未有公佈42歲被告身份。案情指,受害人IQ只有58屬輕度智障,與涉案男子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其母06年去世後曾到涉案兄長家中寄居。2010年3月12及14日,被告強姦當時只得19歲的受害人。被告首次犯案聲稱檢查妹妹身上的痣,要求她脫衣,然後無視她抗拒和哭喊強姦她。翌日他又強迫妹妹看他與太太做愛,甚至要妹妹學習,與他們玩3P。
受害女子後來向繼父揭發受辱,被告隨即被捕。法院2013年8月1日判被告監禁22年及打藤24下,他不服去年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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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周四駁回上訴要求,認為無原因推翻原審法官判決,被告聞判後怒瞪法官,又向律師作粗魯手勢,他被鎖上手銬帶走時更高呼「我會回來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