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幫」接受審判(資料圖)
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經部分中央領導人提議,發起組織「童懷周」編輯出版《天安門革命詩抄》的汪文風,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他剛進中紀委,恰逢中央決定把公審林彪、「四人幫」兩集團前的審理工作交由中紀委辦理,他便被任命為「兩案」審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二組(負責「四人幫」案)審訊組組長,開始和「四人幫」主要成員頻繁過招。
1976年10月6日,最初將「四人幫」隔離起來的時候,他們的順序是按照其所擔任的職務排列的。即王洪文是黨中央的副主席,排第一號;張春橋是政治局常委,排第二號;下面是江青、姚文元。雖然,有人認為他們中張春橋最為陰險,老奸巨滑,一旦篡黨奪權陰謀得逞,他一定會弄死江青的;也有人推測,毛遠新可能會成為這個集團的頭面人物。
但是,從歷史事實來看,根據當時國內、國際上絕大多數人的看法,江青以她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特殊身份,「四人幫」其他成員是圍著江青轉的。經過我們後來的訊問和大量的事實印證,證明廣大群眾的看法是符合實際的。
王洪文、張春橋在公開職務上固然比江青高,但他們都稱江青為「中央首長」。她這個「中央首長」在他們那幫人中,也是最有「權威」,最有力量的,也是定弦的。誠然,這裏存在著這幫傢伙利用她的特殊身份去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們內心裏並不一定看得起她。不過,從政治能量上掂量,她終歸是他們的「中央首長」。
中央「兩案」審理領導小組在審理工作展開時,專門就此進行了研究。後經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按實際情況,讓江青掛了頭號;張春橋作為「智囊」和「軍師」,掛二號;姚文遠製造篡黨篡權的奪權輿論,算三號;王洪文以流氓打、砸、搶活動起家,雖當上了副主席,但一直是個吃喝玩樂,成事不足的人物,放在了第四位。這種定位,是符合「四人幫」陰謀信團的實際,合情合理的。
現代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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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接受審判
本文摘自《江青案辯護紀實》,馬克昌主編,中國長安出版社出版
1980年11月26日上午,第一審判庭開庭審問江青,出庭支持公訴的有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副廳長喻屏、史進前、6名檢察員和6名助理檢察員。特別法庭出庭的有庭長江華、副庭長伍修權、曾漢周、黃玉昆和17名審判員。第一審判庭審判長曾漢周主持審判活動。審判員曲育才、沈建進行法庭調查。
江華庭長開庭宣佈:按照本法庭的決定,第一審判庭審問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和陳伯達5名被告人,今天開庭審問江青。隨即傳被告人江青到庭。法庭就起訴書指控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密謀策劃,由王洪文到長沙向毛澤東主席誣告鄧小平、周恩來等,阻撓鄧小平出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的事實進行調查。
審判長就以下問題審問江青:1974年10月17日夜,是不是你把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召集到釣魚台17號樓去的?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說了些什麼?王洪文去長沙是不是你們4人共同密謀的?你為什麼要王洪文在毛澤東主席接見外賓之前去?
江青對以上審問的回答,均是「不記得」或「不知道」。
檢察員王振中發言,揭露江青等人密謀策劃誣告周恩來總理和鄧小平副總理的事實。接著法庭出示、宣讀有關證據,並傳喚同案被告人王洪文出庭。這位「文化大革命」中上海造反派的總司令,被提拔到黨中央副主席的高位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的人物的出庭,引起人們的相當注意和興趣,看到他一副萎靡不振的樣子,真有點兒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之嘆!他在法庭上的表現是盡量恭順,同江青的反差很大。王洪文在法庭上一直不敢面對江青,似乎感到雙重壓力,供述也特別小心。他在法庭上供認,他同江青、張春橋、姚文元一起密謀到長沙去向毛澤東主席誣告鄧小平等,召集人是江青。但王洪文供述:「去長沙是我主動提出的,江青等均表贊成。江青還提出要趕在毛主席接見外賓之前,去長沙見毛主席。」王洪文還供認,從長沙回到北京後,即向江青、張春橋、姚文元傳達了去長沙的情況,在傳達過程中,江青又通知了王海容、唐聞生來參加。事後江青又叫王海容、唐聞生再去長沙向毛主席誣告鄧小平,其目的就是要阻撓鄧小平出來擔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
江青起初聽著王洪文的供述時,沉默不語。但不久就按捺不住了,上身前傾,緊緊地按住頭上的耳機,似乎是仔細地在傾聽,愈來愈激動,不停地對王洪文翻白眼,表明她對王洪文在法庭上的表現和供述深表不滿。江青下來後說:「王洪文就講了一句實話,就是上長沙告狀是他自己提的……」
江青在王洪文供述過程中情緒激動,突然高聲大叫:「報告法庭,我要方便一下。」曾漢周庭長聽見江青叫聲,遲疑一下。江青又高叫:「我要方便一下。」曾漢周庭長聽明白了,立即表示允許,就由兩位女法警將江青帶出法庭,法庭調查被迫中斷。王洪文也暫時退庭。全場等候約10多分鐘,江青回到法庭暫時未見到王洪文便吼叫起來:「他在哪兒?王洪文在哪兒?」王洪文再次出庭供述時,江青一直對他翻著白眼。王洪文講完後面容惶惑不安,江青也以無奈的神情,看著王洪文被帶下法庭。接著,出示和宣讀姚文元有關供詞及提供的日記摘錄,以及張玉鳳的有關證言節錄,都證明了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法庭還通知王海容、唐聞生先後出庭作證。接著,檢察員江文發言,揭露江青在1974年10月17日的政治局會議上,借「風慶輪」問題發難,把矛頭對準周恩來總理和鄧小平及國務院其他領導人,阻撓鄧小平擔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為他們篡黨奪權創造條件。這就是長沙告狀的起因和它的背景。
審判長曾漢周又重複以前的問題再次審問江青,而江青卻在大量證據面前仍然作否定回答。曾漢周最後宣告被告人江青策劃「長沙告狀」誣陷周總理、鄧小平等領導人的事實已調查完畢。把被告人江青帶出法庭後,宣佈休庭。
江青一出法庭就氣勢洶洶地嚷叫:「騙人,《刑法》、《刑事訴訟法》都是假的,王洪文發言為什麼不讓我對質?」江青又大罵:「王海容、唐聞生兩隻耗子,看到毛主席的船要沉了,就往鄧小平的船上跳。」這也許是江青深感到眾叛親離,失道者寡助的苦楚和自己的打算落空的氣憤。還說:「我辛辛苦苦寫了兩個月,都白費了。」
當「長沙告狀」的法庭調查實況,通過電視廣播後,舉世矚目,也引起世界各地強烈反映。律師們心中也有數,因為在本案審理前,中央領導就明確指示,要嚴格將政治上的路線錯誤與法律上的刑事犯罪區分開。而長沙告狀的行為是否屬於《刑法》上的誣告陷害行為,是需要研究的,律師也向法庭作出反映。最後,特別法庭在判決中未將長沙告狀的行為認定為犯罪寫入判決書中,從而嚴格地劃清了罪與非罪(在本案中即所謂路線錯誤和刑事犯罪編者)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