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衛填海」這個成語出自於《山海經・北山經》,典中有言:「發鳩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鳴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于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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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衛是出現在《山海經》中的神鳥,相傳牠頭上長有鮮艷漂亮的花紋,配上潔白的鳥琢和赤紅的腳爪,很多人都用牠比作是炎帝小女兒死後的魂魄。炎帝的小女兒叫作女娃,因為自小炎帝就經常帶她到東海游泳,所以當女娃長大後也常常獨自出海游泳。女娃勇敢無比,從來都不畏大風大浪。可惜有天女娃在海邊獨自遊玩的時候,不幸失足落海。當時海浪尤為洶湧,因此不消一刻,無情的大浪便把女娃捲到更遠的地方去。自此,人們就再也沒有看過女娃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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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都以為女娃死後,東海西邊的發鳩山上卻突然出現了一隻美麗的小鳥。因為牠那赤紅且美麗的身姿令人不自覺地聯想起女娃,因此很多人都把牠看作是女娃的化身。由於這隻鳥總是「精衛、精衛」地叫着,所以人們都稱之為「精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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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這隻鳥真的是女娃的化身吧,因為對於把自己淹死的東海尤為憤恨,所以這隻小鳥總是風雨不改地到山裡撿樹枝和石子,然後把它們都投到東海裡去,似乎只有東海填平才能解牠的心頭之恨。
只不過東海如此廣闊,一隻小小的精衛鳥想要把它填平無異是異想天開。因此後人就把這故事濃縮成「精衛填海」這個成語,用來比喻人意志堅定,不懼艱苦;亦可以比喻深仇大恨,立志必報。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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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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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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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