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 再一起食早餐交流

博客文章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 再一起食早餐交流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 再一起食早餐交流

2022年12月19日 18:39 最後更新:19:15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昨日(18日)結束,4名當選人包括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黃錦輝、民建聯的陳永光、新民黨中委何敬康、商湯科技香港公司總經理尚海龍,19日早上在立法會宣誓就任,由特首李家超負責監誓。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政府新聞處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2016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基本法》第104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更多相片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民黨何敬康。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民黨何敬康。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商湯尚海龍。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商湯尚海龍。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民建聯陳永光。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民建聯陳永光。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議員黃錦輝。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議員黃錦輝。政府新聞處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後,一起到立法會餐廳食早餐。李家超fb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後,一起到立法會餐廳食早餐。李家超fb

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李家超確定4人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民黨何敬康。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民黨何敬康。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商湯尚海龍。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商湯尚海龍。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民建聯陳永光。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民建聯陳永光。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議員黃錦輝。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當選議員宣誓儀式。圖左為新議員黃錦輝。政府新聞處

李家超其後在FB發文表示,在立法會監誓後,與多名議員早餐閒聊,亦趁機會和4名新當選議員交流。從圖片可見,參與的包括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等。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後,一起到立法會餐廳食早餐。李家超fb

李家超為4名新立法會議員監誓後,一起到立法會餐廳食早餐。李家超fb




Sebastian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由西區警區及西區少年警訊主辦, 扶輪社及螢火蟲保育基金會合辦的「螢亮人生」大使委任典禮今天(18日)舉行。

活動主禮嘉賓包括港島區指揮官郭嘉銓助理處長、西區指揮官梁領群總警司、西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會名譽顧問林懷榮博士 JP、南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馬詩婷女士、扶輪社3450區社長胡顯麟先生、中西區校長聯會主席詹漢銘校長 MH、南區家長教師聯會劉頴欣主席、中西區家長教師聯會會長黎永威先生及一眾少年警訊副主席。

他們同在場100位嘉賓見證來自超過16間中小學的47位「螢亮人生」大使委任, 大使們將會在未來6個月通過洞察大自然的生命力, 體會生態保育的重要性, 並學習如何面對逆境,活出正向人生。

西區少年警訊在社交媒體指出,螢火蟲在不同地方發光,「螢亮人生」project glow活動希望青少年為環境保育、正向人生做出各方面支持,逆境中照光。

警隊表示一直致力同其他政府部門及社區熱心青少年事務的團體及人士共同致力青少年培育,今日的活動就得到環保署、世界綠色組織、 利民會以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參與支持。

利民會更派出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經理楊麗君小姐為在場各位講解「如何煉成漆黑中的螢火蟲」。 講座中帶出「I Can, I Have 同 I AM 」3個重要訊息,並提醒在場各人「你是特別的」!

此外在典禮上,中西區兒童合唱團唱出一首由西區警民關係組人員製作的歌曲《螢火蟲之光》, 歌曲好聽之外歌詞仲好有鼓勵性。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