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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理大衝突11人暴動罪成還柙 3月11日判刑

2019年11月18日,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意圖營救被警方封鎖而困於理工大學的示威者。其間有示威者堵路、投擲汽油彈等物,警方當晚設立封鎖區及後展開圍捕行動,在彌敦道拘捕213人。11名男被告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暫委法官徐綺薇4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裁定11人暴動罪成;當中兩男另涉管有索帶,亦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徐官指各被告不可能是警方圍捕前一刻才誤闖暴動現場,而他們是選擇留守,並非警方沒有給予離開的機會和時間。案件押後至2月18日求情,及於3月11日判刑,期間各被告須還柙。

資料圖片

11名被告為陳建熹(18歲)、陳子健(22歲)、鄭浩麟(25歲)、鄭偉傑(23歲)、張浩然(24歲)、張元山(23歲)、周明摯(41歲)、方淦輝(23歲)、馮天程(21歲)、何焯銘(34歲)和何仲玹(22歲),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外,鄭浩麟及馮天程分別被控管有1包及3包索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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