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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集會案劉穎匡被控2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同案2男認暴動等罪

已解散的「民間集會團隊」2020年初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天下制裁」集會,途中被警方腰斬並爆發衝突事件,團隊前發言人劉頴匡事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共兩罪,及另有4人亦被控暴動罪等。案件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2人承認共3罪;劉穎匡及另1人所面對共3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其餘被告則否認餘下控罪。法官張潔宜押後案件至7日續審。期間認罪被告須還押看管。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陳國榮(36歲,運輸工人)於6日各承認1項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告黃家熙(21歲,學生)承認1項暴動罪。

其餘6日應訊的被告為劉頴匡(29歲)、李旭熙(22歲、學生)、及楊晧泓(22歲、無業)。

劉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1項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級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發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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