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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前主管涉偽造出勤紀錄 否認串謀詐騙罪受審

社會事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前主管涉偽造出勤紀錄 否認串謀詐騙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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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前主管涉偽造出勤紀錄 否認串謀詐騙罪受審

2023年02月20日 14:44 最後更新:15:19

70歲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前主管在2019年,涉嫌偽造出勤紀錄,以誤導社署符合法定及合約人手要求,被廉政公署起訴1項串謀詐騙罪。他否認控罪,2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負責巡查涉案中心的助理社會工作主任供稱,曾在2019年中到中心作突擊巡查,檢閱他們的合約、名單及值勤表等,以核實院舍的人手安排是否符合守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指,涉案「東方復康中心」中心是一間有「鉅利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的殘疾人士院舍,並分類為中度照顧級別殘疾院舍,曾在2019年3月29日與社署簽訂《私人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協議》;在同年4月5日至8月15日期間,被告受僱為中心的主管,但同年8月27日辭任;被告在同年6月5日起持有鉅利百分之50的股份;在同年9月19日,東方改名為新輝復康中心。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曾突擊巡查檢閱合約名單及值勤表等

社署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朱曉君供稱,她在案發期間的職責是定期及不會預先通知下,到達院舍巡查,檢閱不同資料,以了解到其存放記錄會否符合《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而在2019年8月15日她與另兩名社署督察到達涉案中心巡查,檢視他們在同年4月至8月的記錄,包括合約、名單、值勤表等,並拍攝在考勤機的工卡記錄。

辯方大律師王詠文盤問朱時指,她曾為中心撰寫評估報告(assessment report),也在報告內中心計算出可接受的工作時間水平(acceptable level of working hours)為5.19小時,而他們的實質工作時間又計算為7.86小時,因此問及朱,兩者之間是否有意思。朱回答,只根據社署的方程式計算,但實質會否接受該些工作時數是不清楚。王續表示,朱的角色雖然巡查,但只是「機械化」的角色蒐集資料。朱同意說法,但需要以中心的合同再作觀察。

證人朱曉君。

證人朱曉君。

王再問及朱,外勤的時間是否需要記錄。朱強調一定要記錄,若發覺他們已簽到但已外出,將尋找管理人員解釋,要求給予證明,再就嚴重性或性質,發放信件或者警告。王向朱指出,被告與她溝通期間有時會朦朦地,她需要尋找其他人溝通,以及跟被告指出「年紀咁大,你退休啦」。朱表示,均沒有印象。

被告文達被控於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8月15日期間,收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與文一一同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社會福利署,即不誠實地向該社署偽稱該文達在其2019年4月的出勤紀錄所以顯示的時間正在東方復康中心上班,從而有使該社署接受該中心於2019年4月有按照規定維持足夠人手。

被告文達。

被告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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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詐騙公司呃佣花紅95萬 三名前保險代理罪成判囚25至34個月

2024年04月15日 19:23 最後更新:22:29

三名前保險代理虛報10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安盛前分行經理和安盛前保險代理。法官李俊文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一同串謀詐騙安盛,在10份保單上報稱兩名安盛前保險代理為經辦代理人,詐騙安盛向他們支付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兩人不曾經辦該等保單,所有涉案保單最後亦「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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