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的國際仲裁庭就南海爭議作出裁決,一如所料地判定菲律賓大獲全勝,指中國對南海諸島並無主權。細看仲裁庭的判詞,發現魔鬼在細節中。
仲裁庭把南沙島嶼定義為岩礁,而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所指的「可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活動的島嶼」。岩礁與島嶼的重大分別是前者不派生領海及專屬經濟區。裁決不單把中國的美濟礁及仁愛礁等定義為岩礁,更將台灣的太平島也定義為岩礁。這個裁決打擊了台灣及中國的同時,亦否定了越南及馬來西亞等國在同一區域內劃分專屬經濟區的法理基礎。
如果我們假設菲律賓對仲裁庭有重大影響,為什麼菲律會採取這種同歸於盡的策略?東盟諸國本來藉著專屬經濟區來抗衡中國,判決把它們的理據同時破壞掉。答案只有一個,這個裁決對美國最有利。
在南海附近的所有國家都不再能夠借專屬經濟區來劃定地盤,美國便可以在區內暢行無阻,實現其跨太平洋自由航行的宏圖。菲律賓作為美國一百年的殖民地,自然深受美國影響。同時,大家也不要忘記,國際海洋法庭長柳井俊二委任仲裁庭五個成員,扮演了關鍵角色。柳井不但是日本現任首相安倍晉三的智囊,更是非常資深的外交官,他在1990年至2001年間,曾任日本駐美大使,是日美兩國之間的重要橋樑。柳井的取態,不言而喻。
美國借南海事件牽制中國,日本當然扮演著關鍵角色。中國近年經濟崛興,取代了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光是經濟體積已逐漸威脅到美國。不過以中國的軍事實力,特別是海洋軍事實力,只有一首老式航空母艦「遼寧艦」,實際上完全不可以挑戰到擁有10艘尼米茲級(Nimitz class)核動力航空母艦的美國這個海上霸權。
不過美國還是要把中國打壓在萌芽階段,2011年推行「亞洲再平衡策略」,要重返亞洲,目的主要是將中國的影響力,壓制在中國的家門之前。在經濟上美國利用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搞出泛亞洲的同盟,政治上在南海挑動地區衝突,雙線制衡中國。所以千萬不要以為中國要展示肌肉,在南海挑釁週邊諸國。不客氣點講,中國最近在南海貌似進取的行動,其實只是一個防守策略,不想給美國圍堵在家門口而已。
美國的南海策略可分為幾個層次,第一是「群鯊圍攻」。如果以軍事實力而言,美國就好比海洋中體積最大的藍鯨,中國頂多只是一條小小的座頭鯨,根本威脅不了美國。但美國怕中國快高長大,因此驅使與自己友好的亞洲群鯊圍襲中國。當中又以越南及菲律賓是最出色的狙擊手,在國際仲裁這一役,就由菲律賓出手。
第二是次「去正當化」。目標是把中國在亞洲諸般水域的主權,全部透過《海洋公約》及國際仲裁庭「去正當化」。中國於南海的主權源於1947年國民政府公布的「九段線」水域。如果台灣讓步,北京對南海主權的基礎便會變得薄弱。美國便影響台灣的馬英九政府,於去年把南海水域的u型線,由原有稱為「固有疆域界線」,改稱為「我國傳統u型線」,首先實現南海主權的模糊性。今次仲裁庭把台灣的太平島也列為岩礁,令到台灣領土深受衝擊。不過,估計與中國關係更差的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不會有什麼強硬回應,對美國主導的「南海公共化」策略隻眼開、隻眼閉。
第三是「全面出擊」。在仲裁庭裁決之後,相信美國會發動國際輿論及在實際行動上,對南海全面出擊,會經常派軍艦進出她聲稱是公共海域的地區,將之變成為美國的庭園。
南海的裁決就如冰山一樣,見到的只是峰尖,還有一座巨山,沉在看不見的水中。在美國總統大選前,中美兩國難免有更多口水戰。
盧永雄
海牙國際法院的常設仲裁法庭裁定,中國對南海不擁有歷史性權利。北京強硬表示「不接受和不承認」,並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單位應急工作進入「戰時狀態」。
事件源於菲律賓前總統阿奎諾三世於2013年就南海爭議,提出國際仲裁。當時國際海洋法庭輪到日本籍的柳井俊二出任庭長。常設仲裁法院成立五人仲裁小組,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菲律賓及中國可以各派一名代表進入小組,其餘三人由雙方協商推選。但由於中國拒絕參加仲裁,菲方要求日籍庭長指派仲裁員。從仲裁庭的組成,已經預知將會出現對中國不利的結果。
那麼,為什麼中國不參與仲裁呢?原來中國參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時候,已經列明表明領土主權的事件例外。千萬不要以為中國這樣的要求相當特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中、英、美、法、俄當中,美國拒絕簽署《海洋法公約》,成為唯一不簽約的大國,而其他四個安理會成員國參加公約時都各自列出保留條款,這種安排並不特殊。
中方認為參加公約時已有保留條款,國際海洋法庭對南海事項根本沒有管轄權,所以拒絕參與仲裁。另外,日本與中國在東海有爭議,日籍庭長應該避嫌,不應推薦仲裁員,結果事與願違,就出現這種結果了。
無論如何,大家最關心是國際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會對中國造成什麼影響?答案是:沒有影響。
剛剛讀到一篇由哈佛肯尼迪學院(Harvard Kennedy School)的貝爾福科學及國際事務研究中心主任艾利森(Graham Allison)教授撰寫的文章,標題是「中國當然會和其他超級強國一樣,不理會國際法庭的判決」(http://goo.gl/ef5WMU)
艾利森話,美國與其盟友質疑中國不理會法庭判決的行動,「我這樣問可能有點反美,到底中國應否按我們(美國)建議的方法去做(as we say),或者恰恰相反,學我們(美國)實際的做法(as we do)。」
艾利森話,現實是沒有一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會依從國際仲裁庭就《海洋法》作出的裁決,當國際法庭的裁決影響到她們的主權及國家安全的時候,從未有一個國家會跟從。所以,中國如今不執行國際法庭的裁決,只不過是重複做著其他超級強國已經做了幾十年的事情。
2013年俄羅斯與荷蘭因一艘荷蘭船隻引起爭議,俄羅斯拒絕按國際仲裁庭的判決賠款。英國首相卡梅倫猜到國際仲裁庭會作出不利中國的裁決,表示「我們希望鼓勵中國作為以法治為基礎的世界一份子,跟隨仲裁庭的決定。」艾利森教授諷刺地說,「卡梅倫或許已忘記了英國與毛里求斯就查戈斯群島有主權爭議的時候,英國在查戈斯群島附近建立海洋保護區,被國際仲裁庭判為非法,但英國根本不理會這個裁決,到今天這個海洋保護區繼續存在。」
美國更精彩,美國根本不會因為《海洋法》而被起訴,因為她拒絕簽署相關國際公約。與美國有關、最類似菲律賓個案情況的例子發生在1984年,尼瓜拉瓜在國際法庭上控告美國在其港口布雷,派飛機襲擊其石油設施。美國向國際法庭宣稱,法庭對此事沒有管轄權。當國際法庭否定美國這個說法的時候,美國不單止拒絕參加往後的司法程序,還否定了法庭未來所有關於這個案的管轄權,聲言除非美國公開向國際法庭明示那是例外情況,國際法庭才有管轄權。
艾利森教授話,如果中國跟從美國這個先例,將會與美國看齊,全面退出《海洋法公約》。他的結論是,這些國際法庭,只能管到小國,超級大國根本不會承認這些法庭的管轄權,除了一些對她們有利的個案。
他最後引述了古希臘史學家修昔底德的名句:強者做他們想做的事,弱者承受他們需受的罰(The strong do as they will; the weak suffer as they must.)。所以,當美英齊來聲討中國的時候,中國最好的回應是:「我會跟隨美英的先例,做他們已經做了幾十年的事。」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