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男教師涉3度猥褻15歲男生 官指男生證供有疑點 裁定教師3罪罪脫

法庭事

男教師涉3度猥褻15歲男生 官指男生證供有疑點 裁定教師3罪罪脫
法庭事

法庭事

男教師涉3度猥褻15歲男生 官指男生證供有疑點 裁定教師3罪罪脫

2026年04月23日 17:20 最後更新:17:20

一名電腦科中學男教師,涉於2024年3度邀約15歲男生到其住所,蒙眼撫摸對方身體,並與其互相手淫。男生母親發現兒子精神異常,經查問後報警。男教師被捕後否認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三(4月23日)裁決時指,事主與被告關係複雜,案件主要依賴事主證供,而事主前後有多個版本的陳述,即使事主說法可能屬實,但控方亦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罪,遂裁定被告3罪罪脫。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三(4月23日)裁定被告3罪罪脫。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三(4月23日)裁定被告3罪罪脫。

黃官裁決時指,本案主要依賴男學生的證供,男學生指身為中學老師的被告,單獨邀請他上門過夜,但黃官認為,一名合格的老師不應在沒有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邀請學生到家中過夜,被告行為可疑。但男學生的證供存在多處前後矛盾,故認為控方舉證未達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3罪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15歲男學生案發時居於馬鞍山兒童之家,假日時可以回家,但院舍未有確認其行蹤。被告三度邀他到住所進行猥褻行為及互相手淫,學生事後情緒崩潰向母親坦白,其後報警,被告被捕。男學生在錄影會面中交代,被告學業上曾幫助自己,因心存感激而不懂拒絕,亦承認兩人關係已超越師生界限。

黃官認為,一名合格的老師不應在沒有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邀請學生到家中過夜,被告行為可疑。

黃官認為,一名合格的老師不應在沒有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邀請學生到家中過夜,被告行為可疑。

被告L.Y.T. 否認3項控罪,指他於2024年9月至10月期間,在新界大埔某單位,3度向16歲以下的兒童,即男生X作出猥褻行為。

案件編號:DCCC 559/2025

六旬父親涉嫌在2015至2024年間向3歲女兒展示色情影片,向女兒表示能從片中該些女人身上獲取母乳,更在女兒11歲時觸摸其胸部及臀部,向女兒表示「長大後會跟你結婚」及「造一個嬰兒」。被告承認一項虐兒罪,惟否認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兩罪。案件星期五(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女童X的母親Y供稱,X告訴她,父親曾多次摸其胸部、腰部及臀部,她聽後非常驚訝,要求女兒確認沒說謊,並陪同報警。

案件星期五(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案件星期五(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案發時69歲被告N.M.S.,否認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猥褻侵犯另一人各1項罪名,惟承認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

控方今傳召母親Y作供,她於2007年從印尼來港工作,2011年認識本案被告,同年兩人結婚,2012年12月6日生下X,一家三口住在荃灣一個單位。

Y稱,2024年6月初某日下班回家,X指著自己的胸部、腰部及臀部在房間向她說:「媽媽,爸爸這樣、這樣摸我身體」,並說「我擔心日後會更加嚴重」。Y聽後覺得非常驚訝,即要求女兒「不要說謊,要說真話」,X則堅持「是真的,我沒有說謊」。

Y稱,X還告訴她,自小學開始,就被父親撫摸。她稱,作為母親,她不接受這樣的行為,決定與被告分居,其後陪同X報警及錄取證供。報警後,自己和被告再沒聯絡。

控方再傳召X的補習老師馬媛永(音譯)。她供稱,2024年6月7日上課期間,大家正聊天時,X突然表示「很不喜歡爸爸」。老師起初以為X說笑,繼續追問下,X透露父親曾給她看「沒有穿衣服的女人」並跟她說:「如果大個咗,我同你結婚好唔好?」

馬媛永(音譯)再問X,爸爸是否有其他行為。X指,父親曾摸過她的胸部和大腿。馬媛永(音譯)聽後即詢問X有否告訴其他人,X稱,父親叮囑她「不要和其他人說,如果說了,爸爸會坐監」。其後馬媛永(音譯)聯絡X學校的駐校社工,由社工跟進事件。

女童X的母親Y供稱,X告訴她,父親曾多次摸其胸部、腰部及臀部,她聽後非常驚訝,要求女兒確認沒說謊,並陪同報警。

女童X的母親Y供稱,X告訴她,父親曾多次摸其胸部、腰部及臀部,她聽後非常驚訝,要求女兒確認沒說謊,並陪同報警。

關於被告虐兒罪的承認案情指,2022年3月至4月某天,X拒絕在客廳進食令被告對其發怒。X回到睡房並將門鎖上,被告後來打開其門鎖並手拿腰帶襲擊X小腿兩次,X曾嘗試以枕頭抵擋,她的小腿其後流血。

至於其他控罪,開案陳詞指,X在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間就讀幼稚園幼兒班,被告某日在單位內用微信向X展示一段影片,片中可見一對裸體男女,被告詢問X是否喜歡那些女人,更指X可以從該些女人身上取得母乳,X當時不知道片中的男女在做甚麼。X及後在小五時接受性教育,才知道片中人是在發生性行為。

X在2024年某天在客廳進食時,被告突然走近X的右邊,並隔著X的上衣用雙手輕捏X的乳房,向X表示「當你長大一點後,我會跟你結婚」,其後更用單手輕掃X的臀側。X回應「不」並感到難過及憤怒,更要求被告不要觸碰自己,惟被告沒理會X的不滿,繼續作出同樣行為。

案件編號:DCCC1421/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