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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7.1灣仔衝突認暴動罪 押後4月中判刑

政事

5男7.1灣仔衝突認暴動罪 押後4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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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7.1灣仔衝突認暴動罪 押後4月中判刑

2023年03月23日 13:36 最後更新:13:36

2019年7月1日,數百名示威者在灣仔集結、警方驅散期間,有示威者投擲雞蛋、水樽和煙霧彈等物,亦有人用雨傘襲警。9名男子涉案被捕,其中5男3月23日在區域法庭承認暴動罪。案情指有人呼籲集結,以中斷升旗儀式,示威者與警方爆發激烈衝擊,有人用膠帶將金屬欄綁成三角形及衝擊警方防線。案件押後4月17日判刑,以待兩被告索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黎穎豪(20歲,學生)、陳景行(21歲,學生)、陳俊僑(21歲,遊戲中心職員)、黃家祈(30歲,室內設計師)及何宇軒(29歲,廚師),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黎另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1個槌子;該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網上有人呼籲集結,中斷案發當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的升旗儀式,警方沒有批出任何不反對通知書。案發當日清晨5時起,灣仔演藝道與龍匯道交界開始有示威者聚集,警方在半小時後組成防線及發出警告。數百示威者佔據馬路,很多人戴頭盔和防毒面具等,他們叫口號和辱罵警員。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約7時15分,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將綁成三角形的金屬欄杆推向警方防線,警方沿演藝道推進及驅散,有示威者投擲雞蛋、水樽和煙霧彈等,亦有人用雨傘襲警。示威者後撤龍匯道,有人將載有紙皮的鐵籠推至前排,阻礙警方行動。黃家祈在演藝道和龍匯道交界被制伏;其餘4人在龍匯道被制伏。

5人被捕後,在警誡下,黎稱只是想表達訴求;陳俊僑稱他無衝擊,無做違法行為,只是站立。5人被捕時,戴頭盔、防毒面具、手套等物;黎另攜有1個槌子。現場影像片段顯示,黎曾手持雨傘及指向警方,陳景行亦曾指向警方,何在示威者中與其他人交談,而黃則曾投擲水樽。

當日示威者與防暴警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與防暴警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在庭上翻看現場片段,指看見黎穎豪持傘前進,而身邊有男子正用手推着黎,李官指着該男子,稱「呢啲就係我關注嘅極度暴力勇武派,推啲年青人出去」。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不涉及汽油彈或縱火,亦沒有人投擲磚塊,警方甚至毋須施放催淚彈,亦沒有警員受傷,認為案件嚴重程度屬低至中等。李官最終將判刑押後,及為黎索取教導所報告;另應辯方要求,為陳景行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灣仔一帶集結。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灣仔一帶集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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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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