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英醫生大罷工有利港「搶人」薪低爆怒火 港醫高兩倍

博客文章

英醫生大罷工有利港「搶人」薪低爆怒火 港醫高兩倍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英醫生大罷工有利港「搶人」薪低爆怒火 港醫高兩倍

2023年04月12日 20:03 最後更新:20:13

香港醫管局最近去英國「搶」醫生,據我所知,成績相當唔錯,初步有幾十個醫科畢業生和執業醫生肯來港工作,看來還會續有進賬。他們作此選擇毫不奇怪,昨天全英初級醫生進行4日罷工,爭取加薪35%,原因是薪酬低得凄涼,入職1年者月薪只有2萬幾港元,與快餐店收銀員相近,怎會不爆怒火。別人的危,正是香港的機,醫管局應「趁佢病」,再大力啲去「搶」。

近5萬名英國初級醫生這幾天大罷工,發出近年最大怒吼,令醫療系統癱瘓,皆因薪酬太低,忍無可忍。這正是香港去搶醫生的大好時機。

近5萬名英國初級醫生這幾天大罷工,發出近年最大怒吼,令醫療系統癱瘓,皆因薪酬太低,忍無可忍。這正是香港去搶醫生的大好時機。

據初級醫生所屬的「英國醫學會」指出,當地剛入職醫生的年薪,只有約3萬鎊(折合28.5萬港元),即月薪約2.4萬港元,講都冇人信。更慘的是,如扣除通脹,過去15年間,初級醫生的實質工資減了26%,真係「滾水淥豬腸」,兩頭縮!

他們讀了多年醫科,辛辛苦苦考到醫生牌,但收入竟與基層勞工差不多,且更不斷縮水,自然怒火中燒,4.76萬個初級醫生齊齊罷工,搞到35萬個治療預約要取消,不少手術做不成,整個醫療系統瀕臨崩潰。

不過英國政府正陷於入不敷支困境,巧婦已無米可炊,所以一於企硬,擺明不會接受初級醫生的加薪要求,首相府發言人更發晒窮惡,說如依這幅度加薪,須耗資20億鎊,納稅人負擔不起,意即「休想政府答應了,冧旗啦」!

英國政府今鋪當然可以死頂,初級醫生罷工之後,也只能忍氣吞聲繼續上班,不過必會出現一個嚴重後遺症,就是大夥紛紛散水,外流其他國家揾食。英國醫學會最近做過一次民調,如果薪酬不加,33%受訪者將於2024年走人,其中42%會去澳洲執業,大有「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處」的氣魄。

英國醫生出現強烈離心,正是香港搶人的大好時機,醫管局最近赴英招聘,提出的 offer極筍,年薪可以達到約90萬至180萬港元,以新入職的初級醫生計,月薪約7萬港元,比英國同級醫生多2倍幾,「拉力」實在很大。而且香港薪俸稅率只15%,而英國則由20%到40%,加上要交12%國民保險,與港醫差距就更大。

香港初入職醫生的薪酬,比英國同級醫生高2倍多,醫管局已初步成功吸引數十名英國醫科畢業生和執業醫生回流。

香港初入職醫生的薪酬,比英國同級醫生高2倍多,醫管局已初步成功吸引數十名英國醫科畢業生和執業醫生回流。

一位醫管局朋友同我講,今次總裁高拔陞親自出馬去英國搶人,反應十分之好,至今已是數十人答應來港。經常這埸大罷工,大家爆完火後,心也死多幾成,相信更多人會擇港而棲。

朋友說,除在英讀醫科的港生,一些近年持BNO移居英國的香港醫護,也捱不了英國低薪高通脹的壓力,開始回流,這對紓緩香港醫護荒,有一定幫助,也是好事。

有消息說,澳洲也正出動「銀彈」搶英國醫生,醫管局與港府事不宜遲,手快有手慢冇呀!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美國大批國防機密文件外洩,事件越鬧越大,特別是其盟友政府內部通訊也被竊聽,令「自己友」對美信任大失,反映不論敵我,皆逃不過它的監控「魔掌」。我前文引述一位前保安官員之言,說港府也可能是其竊聽目標,引起關注,政圈朋友看後傳給我一段消息,指美國對外監控之所以「冇王管」,皆因手握一項法律武器,就是《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當局據此可要求 Google 、微軟、蘋果、Meta等交出「外國目標」的訊息,都幾得人驚!

美國情報機構可根據《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隨時要求網企和電訊商交出「外國目標」的訊息。美國情報總監海恩斯近日致函國會,敦促延長該條款的有效期。

美國情報機構可根據《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隨時要求網企和電訊商交出「外國目標」的訊息。美國情報總監海恩斯近日致函國會,敦促延長該條款的有效期。

這條法例原本是保障公民免受監聽,但美政府以反恐、反諜和維護國家安全為由,於2008年加上702條款,美國國家安全局和聯邦調查局等情報機構,無需法院授權,可直接蒐集電郵、短訊及電子數據。一名美國國安局前官員曾透露,這條款是「大規模、有計劃」的監控程序,可在網上截取「外國目標」數以億計的訊息。這些訊息儲存在特定的數據庫內,供美國情報機構查詢。

這條款有年期限制,2018年時國會批淮將有效期延長6年,至今年年底,為了保持這「重大法律武器」,美國司法部長加蘭和情報總監海恩斯近日致函國會,促使延長條款的有效期,藉此應對「外國威脅」。

這「武器」能否繼續使用,對美國政府至為重要,因為其應用範圍極之廣泛,遍及全球,據《紐約時報》報道,2021年有超過23萬個「外國目標」成為702條款的監控對象,情報機構可「依法」命令美國電訊商和網企,交出外國用戶的「任何通訊訊息」。

更「冇王管」的是,由於不用經法院授權,當局只要根據空泛的國家安全理由,就可以隨時竊聽「任何人」的通訊。這解釋了為何連盟國政府官員,也成為監控對象,情報機構為了取得情報,即使濫用權力,也沒監察機制加以制衡,可說為所欲為。

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依法」竊聽外國目標的網上訊息,以應對「外國威脅」。

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依法」竊聽外國目標的網上訊息,以應對「外國威脅」。

由於美情報機構披上了「立法外衣」,政圈朋友同意前保安官員所說,港府官員和政治人物也可能在美國竊聽目標之內,只要他們使用手機、電腦、網絡平台,通訊內容都有被截取的風險。

看情況,美國這項「法律武器」大有可能延期,港府如要有力防範竊聽,須與對方進行一場科技和法律的角力,除了提升抵禦技術,也要早日在法律上築起防綫。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