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佈公佈完善地區治理改革方案,來屆區議會將由4成委任、4成間選、2成直選產生,未來由民政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突出行政主導,開啟了地方行政撥亂反正的新一頁。
特首李家超形容以前「行錯路」,出現港版顏色革命,有區議員曾經提議大家攬住香港跳崖,他不容許區議員破壞香港整體利益,攬住任何一名市民跳崖。
討論區議會改革,我覺得有兩個重要問題:
1. 地方行政是工具還是目標?在香港回歸之前的殖民統治時期的百多年,港英政府從來沒有給予香港民主選舉,到了1979年,當英國人知道中國在1997年會收回香港之後,就急急腳在1982年推出區議會選舉,在1985年開始舉行立法局選舉,在香港埋下「民主抗共」的根苗。在英國人眼中,區議會選舉只是工具。
全國人大在1990年制定《基本法》,將區議會的發展撥亂反,在《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列明香港可以設立非政權性的地區組織,就地區事務諮詢,以及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基本法》的條文中,連「區議會」這三個字也沒有,更突出是「非政權性組織」。而在國家的憲制安排中,搞地區行政本身就是目標,要有諮詢和服務兩大功能,當中沒有什麼重大政治職能,更不能發展為民主抗共的踏腳石。
今次特區政府推出的區議會改革,強化地區治理,明顯是回歸《基本法》的初心。區議會不能政治化,不能成為培養出一大批顛覆政府份子的基地。
特區政府設定區議會直選議員的比例只有2成,採取雙議席單票制,在議員資格上加入審核機制,就等如加入制度性的安全閥,以維護國家安全為首要任務。
2. 不斷搞政改還是聚焦民生?坊間討論區議會的組成,其中一個觀點是若認為直選成份不足夠,未來還可以再增加。表面看,這個意見溫和折衷,但卻引來要不斷地檢討的期望。我認為無論是2021年的完善政制,以及2023年區議會改革,都不應該視為很快要檢討的權宜之計,這裡涉及幾個問題:
a. 政改本身就是動亂之源。香港已回歸26年,期間的幾場政改,都觸發動亂。2014年的佔中,明顯就是針對2015年的政改,反對派提出了所謂「真普選」的要求;2019年的黑暴運動,雖然是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觸發,而參與者當時提出的所謂「五大訴求」,最後一項就是「真普選」。
過去每次做政制檢討都觸發動亂,特別是有人刻意利用街頭示威來逼政府進行激進改革,大家不得不承認,政改本身就是動亂之源。
b. 自由民主不是社會的唯一目標。以激進手法爭取普選者,全盤接受了美西方所灌輸的價值,以民主自由作為社會的唯一目標,更不惜犧牲其他所有的事情來去爭取。例如在社會上製造動亂脅逼政府,或者在議會上用拉布的方式去癱瘓政府。其實,除了民主自由之外,穩定發展也是社會重要的,甚至更為重要的價值。
香港與新加坡從來都有「雙城競爭」,香港的每年人均產值去到4萬多美元就停滯不前,2022年,香港人均產值4.9萬美元,而新加坡8.3萬美元,新加坡已遠遠超越了香港。香港之所以大落後於新加坡,主要因為本地政治卡著了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在香港完善政制之前,街頭有暴力示威,議會內有拉布,每年有過千億工程撥款批不出來,整個社會在不知不覺之間,付出重大代價,穩定和發展無從說起。
如今世界適逢大變,美國要阻止中國挑戰其全球霸權,壓制中國發展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所有涉及香港、台灣或者新疆的議題,無論是真議題還是假議題,都可以被美西方利用為攻擊中國的工具。香港的地方行政,就不要繞著美西方的民主論去轉,區議會不再成為激進政治的溫床,搞好地區服務,已經是邀天之幸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