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Google交涉「假國歌」置頂,仍紏纏不清,警方數度要求刪除涉違法刊物《羊村》的網頁,它亦闊佬懶理,雙方陷於僵局。最近立法會議員梁熙去新加坡開國際會議,與Google代表當面對質,對方循例大耍太極,但梁熙鍥而不捨逼問,那代表終於表示,如有關資訊屬違法,他們一定會移除,而是否違法須由法庭判決。Google 似乎轉了囗風,不再一味講「演算」,政府是時候變招再出擊,突破「狗咬龜」之局,這對長遠維持網絡安全,也有好處。
立法會議員梁熙越洋追擊Google代表,質問為何錯誤資訊仍未刪走,繼續置頂。對方轉囗說:如訊息屬違法,一定移除。
梁熙早幾日去星洲參加「數碼經濟與貿易」研討會,Google 也有代表出席,他在會場當面質問對方,為何搜尋「國歌」時,港獨港曲仍然置頂,沒有刪除。那代表解釋,Google 的做法是根據搜尋的次數,依此定出排列位置,全世界都咁做,並非針對香港。因為要維持搜尋自由,Google不會介入排位。
那代表雖以技術理由推搪,但態度尚算正面,說一直有同香港政府磋商,可與梁熙於會後再詳談。其後梁熙再約對方見面,直指Google不應以政治凌駕事實,如果有人在網上發放違法訊息,例如教人如何殺人,Google是否也以同樣準則處理,任由不法分子濫用自由之名,將這類違法訊息繼續傳播?
Google搜尋「國歌」仍見港獨歌置頂,問題未解決,惟有法庭出Order,才有望移除。
梁熙同我講,對方即時的回應很明確,如果那些資訊確違法,Google一定會將之移除。梁熙隨即指出,港獨歌曲聲稱為「國歌」,顯然違反香港的國歌法,為何還不把這歌曲刪走?這問題擊中了要點,那代表被逼到繩角,不能以演算理由再「耍」,惟有回答說,如果法庭判定那歌曲違法,Google會依從法庭的命令,將此訊息移除。
Google代表回答梁熙的這段話,有兩個要點:其一,如果有資訊違法,它必會將之移除;其二,那資訊是否違法,由法庭裁定,若法庭落了order,它就會遵守。
那代表改變了Google過往的囗風,起碼不完全講「演算」和「自由」,也講法律了,政府揸住這點,可找出曾被裁定為違法的資訊,逐一叫Google刪除;同時要求法庭判定「榮光歸於香港」這港獨歌曲違法,有結果後,Google 就不可能再將這「假國歌」置頂了。
話雖如此,Google 的政治立場鮮明,在這問題上,必然會「玩兩手」。最近它發表《資訊公開報告》,就披露警方曾兩度促它移除涉及違法刊物《羊村》的網站頁面,但它都沒有照做,亦未解釋理由,擺明可理可不理。
所以,即使政府變招,Google 仍可說一套、做一套,繼續「氹波鐘」,用軟皮功應付,政府若要拆招,惟有強化手中的法律「武器」,效法新加坡速立《網絡犯罪危害法》。有了此法後,政府就可變成「有牙老虎」,強力要求Google等網絡平台,移除危害國安的訊息,違者要負刑責。
要攻破軟皮功,斯斯文文是沒用的,不「辣」不行!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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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