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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黑暴被捕者難過律政司一關 一刀切放生有隱憂機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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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黑暴被捕者難過律政司一關 一刀切放生有隱憂機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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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黑暴被捕者難過律政司一關 一刀切放生有隱憂機會低

2023年06月12日 18:52 最後更新:19:06

今天是6.12騷亂4周年,回望黑暴夢魘般的歲月,如今想起仍心驚、心痛。這場動亂不僅留下慘痛教訓,和深深的創傷,一些結也仍然未解,其中之一,是逾6000黑暴被捕者尚未檢控,應如何處理,社會議論紛紛。有人提出設下檢控期間,過了的全部放生,等於變相「特赦」。一位知情朋友同我講,律政司對這做法很有保留,認為不符司法原則,也存有隱憂,由於律政司的一關難過,實行機會甚低。

6.12騷亂揭開了黑暴之亂的序幕,大批激進分子被捕,至今仍有逾6000人未處理,社會有人提議「特赦」,但律政司對此甚有保留,不同意設期限整批放生。

6.12騷亂揭開了黑暴之亂的序幕,大批激進分子被捕,至今仍有逾6000人未處理,社會有人提議「特赦」,但律政司對此甚有保留,不同意設期限整批放生。

為時多月的黑暴狂潮,猶如一場城市戰爭,激進分子受煽動陷入瘋狂狀態,大批人在暴動中被捕。據警方數字,至2020年10月底,共有10279人遭拘捕,其中近3000人完成或進入司法程序,即有超過6000人仍在處理中。警務處「一哥」蕭澤頤曾表示,今年2月會定出如何處理,不過至今仍未公布具體方案。

有人從悲天憫人角度出發,建議設下一個檢控期間,在此之後而未處理者,全部「放生」,認為只有這樣,社會才可復原,傷囗始可彌合。

然而,知情朋友指,律政司對這種類似「特赦」的做法並不認同,認為有違幾個司法原則:首先,根據香港法律,刑事案並沒有追溯期間,一些案件如發現新證據,或有人作出更多舉報,警方仍會繼續追查,沒有「到那一天便自動終止」這回事,曾有疑犯於案發十多年後被起訴。

黑暴期間共有逾萬人被拘捕,當中部分人可能涉及較嚴重罪行,不宜一刀切劃綫,讓他們可以甩身,逍遙法外。

黑暴期間共有逾萬人被拘捕,當中部分人可能涉及較嚴重罪行,不宜一刀切劃綫,讓他們可以甩身,逍遙法外。

此外,案情的嚴重性會因警方的調查結果,而出現轉變,例如某人被捕時只懷疑他參與非法集結,但在進一步了解後,原來他是某策劃動亂團夥的核心成員,如果他因過了檢控期限被「放生」,此重犯便可道遙法外。

一刀切「放生」的另一個問題,是不同案件之間,會有千絲萬縷連繫,被捕者可能牽涉不同的案件,甚至與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有關,只能待警方從不同方向調查後,律政司根據案情決定如何檢控。所以律政司不會接受簡單地劃一條綫,過了時間便不起訴。

至於被捕後逃亡外地的黑暴分子,至今仍然在追緝名單之上,他們一旦返回香港,即會被捕並檢控,如果當局設下檢控期間,他們就可以跟大隊甩身,律政司和警方同樣不會讓這些人因獲「特赦」,而成為漏網之魚。

朋友指,警方其實也想盡快將一些罪行較輕的被捕者「放生」,讓他們改過自新,但也同樣考慮到一些人可能涉及較嚴重罪行,或可能找到新證據,發現與其他大案有關,如果貿然將他們與輕罪者一起「特赦」,不但不符法律公正原則,也會讓他們重投激進行動,而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患。

近期警方已先後通知以百計被捕者,暫不起訴,或者結案,看來警方正加快「放生」進度,估計會有更多人獲通知,部分犯案時未滿18歲的,則獲警司警誡了事。不過,警方也與律政司一樣,不傾向一刀切將大批被捕者變相「特赦」。

當年反修例暴亂後不久,也有人提出「特赦」被捕者,認為可以平息社會矛盾,這與設立委員會調查警隊的建議,差不多同時提出。事後再看,若當時真的這樣做,激進分子覺得打了勝仗,可乘勝追擊,之後的風暴只會更大。

今日風浪稍見平靜,但如「特赦」令一大批人不用為參與暴亂付出代價,會令社會加快復原?還是使暗湧更急湍?是一個大問號!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朋友看完我寫BNO港人在英飽嚐「食貴住貴」之苦後,話我知有另一批人比他們悲慘得多,那就是黑暴之後逃亡英國的「手足」,他們沒有BNO護照,要留英只能向政府要求政治庇護,但苦等兩年仍無結果,又不可工作或讀書,困於「安全屋」過着非人生活,極之慘情。近日英政府更講明收緊庇護政策,他們重見天日無期,最壞情況是被遣返香港受法律制裁。

一批參加過黑暴的「手足」逃亡英國,但申請政治庇護兩年多仍未獲批,半天吊處境悲慘,但英政府視他們如「瘟神」,冷酷對待。

一批參加過黑暴的「手足」逃亡英國,但申請政治庇護兩年多仍未獲批,半天吊處境悲慘,但英政府視他們如「瘟神」,冷酷對待。

黑暴之後,一批參加過暴動的亂港分子為了逃避檢控,紛紛「田雞過河」,遠走他方,其中不少匆匆買單程機票遁去英國,以為英政府囗囗聲聲支持「港人抗爭」,應會給予庇護,讓他們有個安身之所。

他們抱這希望,與之前被煽動去做暴亂爛頭卒一樣,天真得可笑。英國政府聲援黑暴只為攻擊中國,擺擺姿態罷了,到「抗爭者」真的到來求庇護,它就完全變了另一副面孔,冷酷無情到得人驚。

由2021年初至去年底,共有數百港人在英要求政治庇護,因他們非持有BNO,如想居留只能走這條路。本來申請者如符合資格,一般約半年就可獲批,但大多數人已足足苦等了逾兩年,至今仍然慘吃白果。

這段等候的日子極之難捱,不但不可以工作和讀書,還要入住當局的「安全屋」或庇護中心,只獲供應三餐一宿,全程被監控,每周僅拿到約400港元津貼,還受到「勞役」要做打掃和雜務,甚至被指駡羞辱,苦不堪言。

最慘是,即使咬緊牙關死捱,卻看不到黑暗隧道的盡頭,申請獲批政治庇護的成功率極低,至今為止,只有8%左右,每年的「幸運兒」僅數人,其他人惟有年復一年呆等下去。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是少數獲批政治庇護的港人,但都要申請數月,受多輪問話,其他無名小卒獲批機會極低。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是少數獲批政治庇護的港人,但都要申請數月,受多輪問話,其他無名小卒獲批機會極低。

批不批庇護,與申請人的名氣和背景有莫大關係,例如「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就於2021年4月獲批政治庇護。即使像他這樣的 icon政治名人,過程也不容易,他說自己申請了4個多月,與難民審批部門多次會面,被反覆問話,最後內政部才通知他獲批。

比他更早獲政治庇護的港人,是曾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工作的鄭文傑,當年他在內地涉嫌嫖妓被捕,回港後參與反修例行動,最後遠走英國。以他這特殊背景(可說是「自己友」),得到英國政府特別照顧,一點也不奇怪。

在英國政府眼中,那些參與過「抗爭」的無名小卒,完全是另一回事,給予庇護既無政治價值,也恐怕會惹來更多「瘟神」,所以他們獲批的機會越來越低。

情況近期變得更壞,因難民湧入嚴重,政府講到明會制定新法律,明文禁止非法移民申請政治庇護。換言之,這扇門未來沒有最緊,只有更緊,「手足」們在這悲慘世界的非人生活,將遙遙無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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