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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荷包壓力「三及第」政府掠移民水補財政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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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荷包壓力「三及第」政府掠移民水補財政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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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荷包壓力「三及第」政府掠移民水補財政黑洞

2023年07月17日 20:15 最後更新:20:38

過去兩年,BNOer大軍移英,興高釆烈憧憬新生活,但想不到英國這個國家「病痛」多多,不少人落腳之後諸事不利,最「痛」莫過於開支日增,荷包大縮,好唔易捱。最新一劑,是辛偉誠政府為補財政黑洞,狠狠向移民開刀,狂加簽証申請費和保健附加費,BNO港人亦不能倖免,加上按揭利率飆升、物價指數飛漲,形成「三及第」壓力,真是苦過DD。

英國政府為了應付公務員加薪,狂打移民荷包,大幅增加簽證費和保健附加費,持BNO移英港人首當其衝,負擔加重,同時受按揭利率飊升、物價飛漲夾擊,壓力甚大。

英國政府為了應付公務員加薪,狂打移民荷包,大幅增加簽證費和保健附加費,持BNO移英港人首當其衝,負擔加重,同時受按揭利率飊升、物價飛漲夾擊,壓力甚大。

辛偉誠是Banker出身,數口甚精,眼見各行業公務員、醫護、教師、警察等為求薪酬追上通脹,紛紛示威罷工,如果不加安撫,保守黨政府將撐唔住,所以加薪已勢在必行。但錢從何來?取易不取難,是政治常識,所以辛偉誠政府想出一計,向最弱勢的一群落手,那就是渴望留英但冇拗手瓜實力的移民一族。

政府的目標,是在移民收費方面增加10億鎊收入,約佔公務員加薪所需的50億鎊的五分之一,可見這一刀開得很深。

據其算盤,所有簽證收費通通加,工作與旅遊簽證增15%;學生簽證、居留簽證和申請永久居留收費等,則加20%;至於BNO簽證申請費,也大增兩成,申請5年期居留的,加至300鎊(約3068港元)。

這些都是一次過開刀,未算最惡頂,最「辣」的,是每年支付的「移民保健附加費」(IHS),加幅高達66%,成人要1035鎊(約1萬港元),兒童776鎊(約8000港元) ,以一個BNO港人家庭(兩個大人、一個小孩)為例,如居留5年,總共就要付1萬4千鎊(14萬多港元)。在英國生活,主要靠公共醫療服務,這開支絕不可免。

肩上擔子加重,一不離二,二不離三,如果BNO港人到埗後買了住房,貸款成本也加完又加。幾日前有消息指,英國兩年期固定房貸平均利率彈升至6.66%,是15年來最高水平。

家庭供樓支出增加,樓價卻開始下滑,市埸估計未來兩年起碼下跌一成。央行今年將再加息兩次的風聲甚囂塵上,按揭利率再上飊,已是大勢所趨,買了樓的BNO港人只能硬扛。

英國消費物價指數再創新高,超市生活用品價錢日日上,BNO港人苦上加苦。

英國消費物價指數再創新高,超市生活用品價錢日日上,BNO港人苦上加苦。

最慘的是,生活用品價格同時越升越有,英國5月份的消費指數(CPI)就按年升了8.7% ,其中食品煙酒的按年升幅,更達到1992年3月以來最高。對每天去超市購買必需品的BNO港人而言,看着價錢牌不斷變,加完又再加,真是心驚肉跳。

最近辛偉誠已打晒開口牌,話嫌移民人數太多,準備出手遏止移民淨流入,所以它今次狂打移民荷包,以補自己的財政黑洞,並不令人意外,此舉除了可掠水幫補庫房,還順勢向移民潮潑冷水,可謂一石二鳥。

他既有此施政心態,移英的BNO港人將難有好日子過,未決定起行的BNOer,真的要攝高枕頭,再諗清楚了。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英國官員與政客如癲狗般狂吠《香港國安法》,指剝奪人權自由,近日港警方向8名逃犯發出通緝令後,「吠聲」更提升8度,名副其實大聲夾惡。然而與此同時,英國自己的《國家安全法案》近日正式成為法令,條文之「辣」,法規之「嚴」,令人咋舌,特別是嚴打外國干預,以及警方調查和拘留權力超大,相當得人驚。一位熟識保安事務的政圈朋友,將之與香港的法例比較,指英國的一套嚴厲得多,擺明「你唔做得,我就可以加零一」,荒謬至極。

英國國會近日通過《國家安全法案》,正式成為法令,重手打擊威脅國安的外國干預,條文極「辣」,再次顯露政府和政客對己對港兩副嘴臉,相當肉酸。

英國國會近日通過《國家安全法案》,正式成為法令,重手打擊威脅國安的外國干預,條文極「辣」,再次顯露政府和政客對己對港兩副嘴臉,相當肉酸。

經過國會一番審議後,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於7月11日正式成為法令。其中一個要點,是嚴打外國勢力干預英國政治,威脅國安,具體的規管機制是設立「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 FIRS),任何個人或組織,如獲外國勢力授意在英國進行影響政治的活動,都必須向當局登記,否則就觸犯刑事罪。內政部並明言,對投票等進行干預,都屬違法行為。

英國近日同時實施《公共秩序法》,嚴厲遏制街頭示威,卻又指責香港拘控黑暴分子,同樣反映官員駡一套,做是另一套。

英國近日同時實施《公共秩序法》,嚴厲遏制街頭示威,卻又指責香港拘控黑暴分子,同樣反映官員駡一套,做是另一套。

至於什麼組織歸入這類別,則由當局界定,只須證明某人或某團體所做的事,與外國政權有直接或間接關係,就不能避開法網。

此外,法例涵蓋的範圍很廣,所謂「外國干預」不只是政治範疇,還包括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換言之,即使是外國商業機構,在英進行投資,或建立生意聯繫時,如被懷疑威脅國家安全,都會成為法例打擊的目標。

政圈朋友指,香港奉行自由市場經濟,向所有外國公司開放,外資依法入股本地企業,並無限制,所以沒有類似英國國安法所定的FIRS規管。

英國國安法另一「極辣」之處,是警方在必要時可重手出擊,不用法庭授權,就行使搜查權,並在拘捕疑犯後,於起訴前扣留最多14日。當局也可基於合理理由,不淮疑犯離家,以及禁止用電腦、手機等。

政圈朋友指,英警方針對國安案件,不用法庭手令入屋搜查,權力很大,香港法例沒賦予警方這權力。此外,英警可扣留疑犯14天,也大幅超過香港的48小時。

他還說,英國政客指責《香港國安法》有「域外效力,威脅逃到外國的國安犯,其實英國的國安法同樣有廣泛的域外司法管轄權,這與美國、加拿大和歐盟國相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英國政客批評香港警方通緝在外國的疑犯,實在十分強詞奪理。

英國針對國家安全訂立「超辣」法律,但其官員與政客卻大大聲指駡香港的國安法,政圈朋友認為完全是「你做唔得,我就做到加零一」,面皮之厚,雙標之肉酸,令人火起兼齒冷。

講一套做一套,並不只此而已,日前英國正式通過《公共秩序法》,賦予警方更大權力拘捕示威者,防止激進分子堵路,擾亂交通。英國政府不顧它終日掛在囗邊的「人權、自由」,鐵腕遏制違法示威,官員與政客卻還連聲指責香港警方拘控比英國示威者粗暴N倍的「黑暴分子」,竟然面不紅、耳不赤,這副德行,真箇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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