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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荃灣暴動案潛逃男子認罪 押後至9月判刑

政事

涉荃灣暴動案潛逃男子認罪 押後至9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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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荃灣暴動案潛逃男子認罪 押後至9月判刑

2023年08月23日 15:02 最後更新:15:04

被告馮清華承認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押後至9月11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2019年10月1日荃灣暴動案,中槍男子曾志健懷疑與另外3人棄保潛逃,2022年7月在西貢碼頭被捕,其中一名潛逃男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暴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後至9月11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4歲的馮清華承認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案情指,當日下午約200名示威者在海壩街及啟志街交界堵路,有人投擲汽油彈和縱火,警方到場驅散時,有示威者投擲硬物還擊,亦有人在路上淋易燃液體及點燃,被告與其他示威者在警方驅散時逃走,之後被截停並制服。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又指被告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被拒後,得到一個網上頻道協助,到不同地方藏匿,至2022年7月在北潭涌打算乘船潛逃台灣時被捕。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潛逃517日,過着不見天日的日子,承受巨大壓力,某程度等於軟禁。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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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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