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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部分延遲赴英「拖住先」難捨高薪放樓不易甚頭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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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部分延遲赴英「拖住先」難捨高薪放樓不易甚頭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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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部分延遲赴英「拖住先」難捨高薪放樓不易甚頭痕

2023年08月25日 19:06 最後更新:19:16

英國大打茅波搞BNO居英計劃,明撬香港牆腳,一下子搶走十幾萬港人,對各行業影響唔細,幸好個勢已見頂回落,正處橫行狀態。據英國政府剛公布的最新數字,4月至6月底的一季,BNO簽證申請共9800份,與上一季持平,比去年第4季就少了兩成幾,冇再增加,亦沒大跌。不過,數字亦反映近3萬名已獲批的港人,至今還未動身赴英,據我了解,部分是因難捨高薪,賣樓又不易,惟有「拖住先」等等再算。

英國政府公布最新一季的BNO簽證申請數字,與上一季持平,比高峯期則顯著回落。已獲批的近18萬港人中,有約3萬人未動身赴英,他們因不同原因「拖住先」仍留在香港。

英國政府公布最新一季的BNO簽證申請數字,與上一季持平,比高峯期則顯著回落。已獲批的近18萬港人中,有約3萬人未動身赴英,他們因不同原因「拖住先」仍留在香港。

回望港人申請BNO簽證居英的走勢,2021年開波之初,最高的一季達34300份,然後逐漸下滑,到去年第4季時,減至10100份,其後的一季再跌至9411份,最新一季則大致持平,企在9800份水平,看來會橫行一段時間。

另外有一個數字,內裏似有玄機,就是至今已有近18萬份申請獲批,他們隨時可入境居留,但已抵英的申請者,至今共約15萬人,即是說,約3萬人仍未動身。這情況在今年首季已出現,那段時間有8300人抵埗,比上一季的11000人,少了四分一。究竟是什麼原因,很值得探索。

我一位學者朋友認識不少已獲批簽證的港人,他說那些收入較高、屬中上職級的中年人,部分擔心移英後,未必能找到同樣的好工,薪酬會驟跌,所以打算多留港兩三年繼續搵銀,儲足「糧草」後才起行。

他另外一些朋友,除了不捨得高薪,也遇到一個問題,就是近期放售物業時,剛碰着二手樓市吹寒風,樓價跌了一截,即使肯蝕讓,也未必出到手。他們若不能賣樓套取一大筆現金,不敢拍拍心囗貿然赴英,去咗再算。在這情況下,移英計劃只好拖住先。

他說,也有一些人見英國經濟環境唔多妥,又擔心政府的移民政策有變,所以正研究其他option,例如加拿大政府放寬了申請居留的要求,持BNO的港人不用在加讀過大學,都可以申請,成為了他們另一個選擇。

英國政府可能見到有對手「搶客」,也覺部分有意移英的港人正十五十六,有些動搖,所以最近宣布加快簽證申請時間,希望早些把他們lock住。

從英國政府公布的最新數字,可以看到兩點:一是申請BNO簽證已逐級回落,正處橫行,若英國經濟變差,而香港仍是搵銀之地,住後數字很可能再跌。

英國政府最近加快批出BNO簽證的時間,與加拿大和澳洲鬥搶人。但部分港人對移英多了憂慮。

英國政府最近加快批出BNO簽證的時間,與加拿大和澳洲鬥搶人。但部分港人對移英多了憂慮。

二是部分已獲批的港人,仍沒立定主意,正「拖住先」未動身赴英,睇清環境再算。如果香港能有更強「拉力」,出現較好的「留人」條件,他們回心轉意留港,亦非不可能。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世間荒謬事,真是無日無之。月前英國外交部發表《香港半年報告》,指港人人權自由受侵蝕,籲北京廢除《香港國安法》,但話囗未完,英國最近就正式通過自己的國安法,對待國安可疑人士極度辣手,全無人權可言,真箇是「只許官府放火」。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今天發文拆解此法如何「辣夾惡」,的確好得人驚,與港法比較,是大巫見小巫,可見《半年報告》的指責如何無理。

英國不久前正式通過《國家安全法》,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拆解此法,指屬「極辣」,竟可以不用法庭審訊禁閉可疑人士,完全違反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

英國不久前正式通過《國家安全法》,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拆解此法,指屬「極辣」,竟可以不用法庭審訊禁閉可疑人士,完全違反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

英國這「特辣法案」醞釀了近一年,最近在國會通過,正式成為法律。湯家驊閱法例無數,一看就看到當中最「惡」之處。他說,根據此法,只要國務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疑涉「外國勢力威脅行為」,便可向法庭申請將他拘捕,禁閉於其居所方圓200哩內地方,最長可達5年。

英國負責國家安全的MI5和MI6,被賦予更大權力打擊外國勢力對英國的干預。英政府對香港國安法持「雙標」,十分明顯。

英國負責國家安全的MI5和MI6,被賦予更大權力打擊外國勢力對英國的干預。英政府對香港國安法持「雙標」,十分明顯。

由於這是國安案件,與一般罪案不同,法庭依此法例發出法令時,不用經過審訊,可疑人士沒有在庭上辯護的機會。當國務大臣向法庭申請該法令時,除非法庭認為「明顯犯錯」,否則就要照辦。

湯家驊還看到另一「辣」點,就是被禁閉的人士不能再用一般金融服務,包括擁有銀行戶囗,也不可使用電腦和手機上網,並禁止與當局指定的人聯絡。

他認為這些條文明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中訂明的基本人權,只要當局把有關人士定性為「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就可以大石壓死蟹,官權凌駕於人權之上,相當恐怖。

湯家驊早前已曾指出,《香港國安法》中,犯罪元素定義嚴謹清晰,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恐怖主義、勾結外國勢力等,定義並不模糊,而英國國安法則是針對任何「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究竟具體是什麼,法例沒有說清楚,把下定義的權力給予執行的官員。所以,講到法例之「惡」,他認為英國國安法相比香港,是大巫見小巫。

據英國官方的解說,今次國安法「加辣」,是針對外部勢力的威脅,包括間諜活動、政治及其他領域的干預、破壞基礎設施、假訊息、網路攻擊等。內政部還明言,其針對的國家包括俄羅斯和中國。

令人感到極度荒謬的,是為何英國為了防範外來威脅,可以實施「極辣」的國安法,甚至不顧人權,當香港處於相同境況,面對外來干預破壞的危險,因而要設立法律防綫時,英國卻換了面孔,駡一套做一套,聲聲指責?

湯家驊還對一件事感到奇怪,就是英國民間對這條漠視人權的法例,很少提出異議,當地傳媒也沒有什麼批評。

由此可見,持「雙重標準」的,不只是官員與政客,民間和傳媒對香港同樣充滿着非理性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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