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有網民發起遊行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國歌法》,一名男子在銅鑼灣向警員投擲磚塊後被制服,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續准保釋至本月26日判刑。
辯方呈上被告中學校長求情信指,被告犯案沒有預謀,僅出於一時衝動,現已後悔從速認罪,被捕後兩年才被檢控,期間飽受龐大心理壓力,影響生涯規劃。控方交代事隔逾兩年提控是因警方需時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
案情指,2020年5月24日下午近1時,有示威者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聚集叫喊口號、展示旗幟,及佔領行車路,警方舉藍旗示警不果。有示威者不斷投擲雜物包括玻璃樽、磚頭、樹枝等。現場片段拍攝到被告在軒尼詩道中央分隔帶,拾起1呎乘半呎的磚頭,跳起投向警方,之後轉身逃去。有警員上前追趕,從後制服被告。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5人,其中2名青年被指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 2罪,當中包括醫院口岸爆炸案中其中一名脫罪被告吳子樂。吳於星期一(11月10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譚耀豪聽畢雙方陳詞,拒絕批出申請,案件押後12月15日再訊。
2男涉2019年計劃製武器供襲警,被控串謀煽惑暴動。
控方今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辯方由大律師梁耀煒及柯愷欣代表。譚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向吳批出保釋,吳須繼續還柙。案件將於12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2名被告依次為吳子樂(32歲,報稱無業)、陳維亮(34歲,報稱攝影師)。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指他們於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子樂申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柙。資料圖片
吳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HCCP88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