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時曾透露,在反修例事件期間,黎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向政府施壓,並尋求西方關注甚至制裁行動。
在反修例事件期間,黎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向政府施壓,並尋求西方關注甚至制裁行動。 (資料圖片)
張劍虹曾在庭上作供指,2014「佔中」事件是《蘋果》的「分水嶺」,在佔中前,《蘋果》的的公眾形象較偏向「狗仔隊」、娛樂方面;但「佔中」後,黎智英開始積極參與,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張曾指,當時要推動622公投,要「爭取真普選」及「反『白皮書』」,當時有安排人唱《孤聲淚》改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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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修例事件期間,黎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向政府施壓,並尋求西方關注甚至制裁行動。 (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資料圖片
張劍虹曾作供指,2014年佔中事件為《蘋果》編採政策的分水嶺。 (資料圖片)
張劍虹形容,其後《蘋果》似乎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的報紙,《蘋果》管理層亦按黎的方向經營報紙。
《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資料圖片
張又透露,《蘋果》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在《蘋果》英文版成立後,被委任為英文版執行總編輯,職責包括挑選《蘋果》文章及翻譯成英文,聯繫英文版寫手等,但黎亦為英文版訂立清晰編採指示,並透過私人助理Mark Simon及《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Mark Clifford)向馮介紹寫手;至於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以筆名「李平」撰寫社論,則負責實體版和網上版《蘋果》的評論版。
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向《蘋果》英文版推薦寫手。
張劍虹在控方查詢《蘋果》評論稿件的審批標準,張指會依照黎訂下的編採指示,因黎的形象鮮明「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由2019年反修例事件起,黎認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打壓香港民主自和人權,黎指商界亦感擔心,又認為若條例獲通過,「傳媒都冇得做」,要求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示威,向政府施壓;在國際層面上,黎亦曾表示要透過《蘋果》希望西方國家關注修例;張透露,2019年3至4月反修例示威前夕,黎於「飯盒會」中表示希望西方國家可聯手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甚至制裁政府官員。
張劍虹曾作供指,2014年佔中事件為《蘋果》編採政策的分水嶺。 (資料圖片)
立法會發言人今日(10月9日)就歐洲議會發表歐中政治關係報告,當中在有關香港部分作出失實偏頗指控,表示堅決反對,並予以嚴厲譴責,亦促請歐洲議會立即停止詆毀香港發展、抹黑香港法治和人權等狀況,同時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國安法》。AP資料圖片
立法會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並不斷完善有關法例的執行機制,是舉世公認的國際慣例與應有之義。事實證明,訂立《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實施,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使香港社會秩序恢復穩定,為香港經濟、民生等各方面發展提供穩固基礎,而香港社會及市民在基本自由、法治和司法獨立等方面,亦得到更完善的保障。香港營商環境更屢創佳績,特別是香港剛繼續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世界競爭力排名全球第二、國際金融中心排名全球第三,法治指數亦維持高位。這些客觀事實,正是對歐洲議會所謂報告的最有力反駁。
歐盟。
事實上,歐盟及其成員國亦有以國家安全或反恐為名,訂立或修訂限制市民權利和自由的法律和規例,亦被指人權狀況惡化,歐洲議會不應以雙重標準抹黑香港特區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例。立法會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就香港事務,發表不符事實、危言聳聽的所謂報告。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報告提及「黎智英案」和涉及45人被定罪的一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立法會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香港法院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一直嚴格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地審理,並公開判辭,鉅細無遺地說明裁決及判刑理據。法庭的定罪裁決均有理有節,不受任何干預。歐洲議會的報告卻無理要求釋放多名被定罪人士,將政治凌駕法庭裁決,一再對香港司法獨立進行政治施壓,這才是對法治的踐踏。
正如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指出,中歐關係正處於重要發展時期,維護中歐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立法會發言人強調,歐洲議會與其花費大量時間炮製充滿偏見的涉華涉港報告,不如多花精力了解真實的中國、了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的安定繁榮,以及了解中歐經貿合作給雙方人民帶來的好處。
立法會fb圖片
立法會發言人敦促歐洲議會切實遵守國際法原則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充分尊重中國主權,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包括香港特區事務)、停止煽動對立對抗,以實際行動維護中歐關係大局。這才是中歐雙方人民的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