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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衝擊議會 港法官怎及美法官 「逃兵」羅冠聰無資格噏三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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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衝擊議會 港法官怎及美法官 「逃兵」羅冠聰無資格噏三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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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衝擊議會 港法官怎及美法官 「逃兵」羅冠聰無資格噏三噏四

2024年03月18日 19:20 最後更新:19:37

4年半前一批激進分子強行闖進立法會,如狂風掃落葉大肆破壞,成為黑暴中最驚心動魄一幕。參與衝擊行動的14名被捕者,上周末判刑,由監禁6年10個月至4年半不等。流亡海外的羅冠聰、許智峯之流,循例聲討「不義」,高喊「心痛」,而外媒亦以此指香港打壓自由。政圈朋友看過這些評論,即時反應是「頂佢哋唔順」,並把美國法庭就當年衝擊國會案判刑的資料傳給我,指美國法官出手,明顯比香港法官重,懲罰嚴厲得多,可見針拮到自己的肉就知痛。政圈朋友又說,羅冠聰和許智峯都是「逃兵」,再無資格對「手足」受刑噏三噏四。

今次14名被告判刑,最重的是林錦均,法官指他當日在立法會用鐵馬暴力衝擊大門,起了帶頭作用,引發其後非法佔據立法會事件,屬最嚴重級別,故判囚6年10個月。

政圈朋友翻閱美國法庭對衝擊國會「暴徒」的判刑,當日在現場帶頭鼓動群眾的極右組織「驕傲男孩」成員 Ethan Nordean,被重判入獄18年。與他同是「驕傲男孩」人馬的 Dominic Pezzola,當時打爛國會的玻璃,不理警員阻攔,闖入國會大樓,他雖然不是「領袖」,也被判監10年。這兩人的刑罰,都比林錦均重得多。

美國法庭對衝擊議會罪行的判刑,比香港法庭重手,其中帶路闖入國會的「驕傲男孩」成員 Ethan Nordean,就被重判入獄18年。

美國法庭對衝擊議會罪行的判刑,比香港法庭重手,其中帶路闖入國會的「驕傲男孩」成員 Ethan Nordean,就被重判入獄18年。

至於其他參與衝擊行動的人士,若曾與警員有肢體衝撞,或強行闖入大樓,都被罰得很重,例如紐約警隊前警員 Thomas Webster,因拉下警員的防毒面具,須受10年牢獄之苦;另一名女被告Jessica Watkins,也要坐8年半監。比較而言,香港14名被告中,罪行屬嚴重級別者,如吳志勇、鄒家成、范俊文等,都只是判監6年半至5年不等,皆低於上述美國犯罪者。

衝擊立法會的14名被告上周末判刑,罪行最嚴重的林錦均,被判囚6年10個月,而闖入美國國會的「暴徒」,部分判入獄8年至10年,明顯比香港法庭更嚴厲。

衝擊立法會的14名被告上周末判刑,罪行最嚴重的林錦均,被判囚6年10個月,而闖入美國國會的「暴徒」,部分判入獄8年至10年,明顯比香港法庭更嚴厲。

美國法庭對衝擊國會的「幕後領導」,判刑就更屬「超辣」,其中極右組織「誓言守護者」的首領羅茲( Stewart Rohodes),就以煽動陰謀罪,遭重判入獄18年。由於香港迄今仍未緝獲衝擊立會的幕後指揮,暫未有人的罪行達此程度,但不排除此人日後會落網。

對於罪行甚輕微的被告,美法庭也不手軟,例如一名叫 Richard Barnett的示威者,混在人群中,誤打誤撞入了民主黨國會領袖佩洛西的辦公室,坐在辦公椅扮大爺,把二堂腿放在桌上,被記者拍攝,因相片在報網刊登,他隨後被捕上庭受審。他雖沒破壞任何公物,也冇用過暴力,仍被判入獄4年半。被香港法官指無破壞行為,但有「號召」角色的劉穎匡,刑期與 Richard Barnett相若,顯示港官尚算鬆手。

政圈朋友說,由美港判刑比較可見,兩地法庭都視衝擊議會為嚴重罪行,刑罰比一般街頭騷亂重,不過香港法官落手絕不及美國法官辣,所以一些外媒的評論明顯帶有偏見,並不公道。

他最看不過眼的,是一早就做了「逃兵」閃走英國的羅冠聰,離棄其他抗爭者不顧,本無資格談論在港「手足」判刑的事,但他仍滿口感言,實在令人不屑。

所謂「出得嚟行,預咗要還」,羅冠聰出嚟行之時威威水水,卻不敢挺身出來「還」。相比而言,曾離港仍回來接受審訊的劉穎匡,就磊落得多。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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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正當港府全速進行23條立法之際,英國內政部近日突放寬幾項BNO簽證限制,究竟純是巧合,還是趁勢吸港人,都幾吊詭。不過英政府一面想多吸港人,另一面卻又修改稅制,準備向移英港人在港的賣樓收益徵重稅,勁打他們荷包,這猶如一盤冰水照頭淋,十分趕客,加上近年英國經濟環境轉差,部分已到埗港人苦過DD,令未申請者更加十五十六。從最新移民數字看,去年獲批居英的BNO港人人數,比前兩年大幅減少,移英熱潮明顯漸退。

英國推BNO簽證計劃,背後如意算盤是想「人財兩得」,所以近日放寬一些簽證限制,企圖吸入多些港人。但最新數字顯示,港人移英熱潮已明顯漸退。

英國推BNO簽證計劃,背後如意算盤是想「人財兩得」,所以近日放寬一些簽證限制,企圖吸入多些港人。但最新數字顯示,港人移英熱潮已明顯漸退。

英國政府2021年推出BNO簽證計劃,背後有其經濟及政治如意算盤,一來移英港人可填補勞動力不足缺口,並帶來一筆可觀資金入境,可謂「人財」兩得;二來又可在政治上表現支援港人,藉此踩特區政府兩腳,用心陰毒。為此,英政府仍繼續想多吸BNO港人,所以在近日23條立法之際,宣布放寬一些BNO簽證限制。

最新的修訂多屬技術性,主要有幾項,1是放寬親屬簽證要求,擁有BNO身份的港人,其家庭成員也可申請BNO簽證;2是BNO港人供養的年老親屬,也可隨申請者移英;3是BNO港人的伴侶,以及受照顧的成年親人,不用跟申請者的簽證期限,即仍可在港居住多一段時間,才往英居住。

這些新措施的用心,是讓BNO港人可與老幼家人一起在英「安心立命」,無後顧之憂,藉此推高申請移英港人人數,明顯是想「人財兩得」的如意算盤打得更響,以助紓緩正面對的「人走財散」困局。

不過,英政府此時卻又打響另一個「搵港人着數」的算盤,勢將「趕客」,令不少有意移英的港人更加猶疑。

英國政府近日「水緊」加劇,故扭盡六壬「掠水」補窿,財相侯俊偉近日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會廢除一項針對「非原居英國」居民的徵稅政策,希望幾年後可增加27億英鎊稅收。

據英國多年來沿用的稅制,上述居民在英國以外的收入,只要不匯進英國,就不用繳稅。這稅制對居英的BNO港人很重要,因為他們在港賣樓所賺的錢,或其他收入,都不用交英國稅,慳了一大筆,又能在港保持一定資產,留下後路,可進可退。

但人窮思舊債,政府也一樣,為了給庫房撲水,侯俊偉不再對新移民慷慨,決定廢除這項舊稅制,10多萬已移英的BNO港人首當其衝,由抵英之日開始計,4年之後,他們所有在港的收入都要繳稅,屆時賣樓所賺的錢,都要被英政府「掠去」一大舊。

英國財相侯俊偉宣布,非原居英國的新移民,抵英4年後的海外收入,包括賣樓所得,都要繳稅,BNO港人首當其衝,猶如冰水照頭淋。

英國財相侯俊偉宣布,非原居英國的新移民,抵英4年後的海外收入,包括賣樓所得,都要繳稅,BNO港人首當其衝,猶如冰水照頭淋。

許多BNO港人是在2021年持BNO移英,即是說,他們2025年後如賣樓,就要交英國稅,倘若他們在港仍擁有物業,又想迴避繳稅,惟有在未來一年將樓沽出,否則以後賣樓就損失慘重。

BNO港人要居英5年,才可開始申請入籍,即所謂的「5+1」,不少人一直保留香港的物業,是考慮若6年後入籍有阻滯,或自己中途變卦,要返回香港,仍有自置居所可住,但是在新稅制下,就只能被逼賣樓,失去了可進可退的彈性。

這猶如一盤冰水淋下,勢將進一步降低港人移英的熱度,加上近年英國經濟低迷,抵英「先頭部隊」生活多不如意,令未動身或未申請者多了憂慮。

今年1月底,伯明翰大學和蘭開斯特大學發表研究報告,指居英的BNO港人,在住屋、就業、就醫、求學等多方面都面對困難,其中不少人因搵工難,長期失業,或擔任與自己在港資歷不相稱的工作,薪酬待遇下降。

見到先行者苦過DD,已申請但未動身的港人,以及仍未揸定主意的「觀望派」,自然不會一時衝動,移咗民再算,以至申請人數明顯回落。英國內政部上月發表的數字,正反映了這趨勢。

去年(2023)全年獲批的BNO簽證宗數,為37603宗,比2022年的57137宗,跌了34%,與高峰期2021年的96418宗比較,更大幅減少61%。可見移英熱潮明顯漸退,大家都理智了很多。

移民是每個人自己的決定,沒所謂對錯,不過切忌一時衝動,條數要計得準,也要看清楚英政府打的是什麼算盤,是否真正為港人利益,才決定下一步怎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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