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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國家航天局「劇透」國際月球科研站最新進展 2030年前有望實現中國人登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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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國家航天局「劇透」國際月球科研站最新進展 2030年前有望實現中國人登月

2024年04月26日 11:31 最後更新:11:48

「月球是起點,國際月球科研站支撐人類走向更遠深空。」除了載人航天取得的成就,中國牽頭組織的國際月球科研站計劃,未來又是什麽樣?

國家航天局公佈國際月球科研站概念影片。

國家航天局公佈國際月球科研站概念影片。

4月24日是第九個中國航天日。當日,國家航天局通過一小段影片,公布了探月工程的最新進展,令所有人一睹為快。

國際月球科研站計劃由中國牽頭發起,已經吸引10多個國家和機構加入,並計劃在2035年前建成基本型,以月球南極為核心開展月球環境探測和資源利用試驗驗證。拓展型建設以月球軌道站為樞紐,計劃2045年前建成。

從國際月球科研站概念視頻中可以看到,國際月球科研站擁有多種多樣的功能。

為什麽要建國際月球科研站?又要怎麽建?

國際月球科研站是在月球表面或月球軌道上,建設可進行月球自身探索和利用等多學科多目標科研活動、長期自主運行的綜合性科學實驗基地。

隨著深空探測技術、經驗的不斷積累,中國也已制定了對深空和國際月球科研站的研究方向。

中國探月工程總設計師吳偉仁。

中國探月工程總設計師吳偉仁。

中國探月工程總設計師吳偉仁稱:「過去我們能够到達月球,現在我們主要是要到上面去開展科學實驗;過去都是到某一個點去,現在可能要大面積探索,要深入探索;過去都是以政府主導,現在開始向政府來牽引商業航天積極參與轉變;多個國家或國際組織聯合起來共同來進行探測。」

吳偉仁介紹,國際月球科研站將按照2個階段分步實施,第一步是基本型建設階段,2035年前,以月球南極為核心,建成功能基本齊備、要素基本配套的綜合科學設施。第二步是拓展型建設階段,2045年前,以月球軌道站為樞紐,建成功能完善、相當規模、穩定運行的設備設施。

吳偉仁稱,月球這是一個起點,國際月球科研站就為以後人類走向更遠深空提供一個長時間科研研究、長時間能够在上面進行作業、進行工作、進行生活,為以後奔向火星,奔向更遠的深空做技術儲備和物資、智力上這方面的儲備。

另外,在4月24日上午舉行的神舟十八號載人飛行任務新聞發布會上,中國載人航天工程辦公室副主任林西强介紹說,2030年前實現中國人登陸月球各系統正按計劃開展研製建設。

中國載人航天工程辦公室副主任林西强。

中國載人航天工程辦公室副主任林西强。

2023年,載人月球探測工程經中央政府批准啟動實施,總體目標是2030年前實現中國人登陸月球。

據悉,中國第四批航天員選拔即將完成,不久將正式對外發布相關信息。第四批航天員入隊後,將和現役航天員一起,實施空間站後續任務,+實現中國人登陸月球。

目前,長征十號運載火箭、夢舟載人飛船、攬月月面著陸器、登月服等主要飛行産品均已完成方案研製工作,正在全面開展初樣産品生産和各項試驗。飛船、著陸器已基本完成力熱試驗産品研製,火箭正在開展各型發動機地面試車,文昌載人月球探測發射場建設全面啟動實施,向全社會公開徵集的載人月球車、月面載荷方案正在進行競爭擇優。

相比空間站任務,登月任務中航天員需要訓練掌握夢舟飛船和攬月著陸器正常以及應急飛行情况下的操作,月面出/進艙,六分之一重力條件下負重行走,月球車遠距離駕駛,月面鑽探、采樣和科學考察等技能。




毛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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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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