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涉違《香港國安法》顛覆政權罪的案件,將於周四和周五裁決,案中核心人物戴耀廷早已率先認罪,以求減刑。政圈朋友翻看資料,他舉起大旗搞這場初選「死亡遊戲」之時,曾振振有詞說,運用「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大殺傷力武器,符合《基本法》,並不違法,沒有問題,部分參選者對這位法學院副教授所言信以為真,結果搞到雞毛鴨血,證明他是典型的「高分低智」,結果害己累人。其後曾鈺成直指他的說法大錯特錯,用簡單兩點把他KO。
戴耀廷在當年初選前,振振有詞說,動用「否決預算案」這大殺傷力武器,並不違法,一批參選者相信了這位法學院副教授的「權威解釋」,被他的「高分低智」誤導, 搞到雞毛鴨血。
戴耀廷掛着「法律副教授」的名銜,當時登上戰車的各派人馬,不少都相信他的法律解釋,其中一個重要說法,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並不違法,非但不怕DQ,要告亦告不入。他也在公開記者會提過這點,說服公眾支持。
此案審訊期間,被告之一、「民主動力」前副召集人鍾錦麟作供時披露一事,正與此有關。他說,當時建制派開始向「否決預算案計劃」發砲,他感到中央會施「組合拳」對付,所以在2020年4月中一次選區協調會議後,拉戴耀廷埋一邊,詢問對方這做法有冇問題,戴耀廷回答說,其所用字眼是「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意即做法是合法的,「唔會有問題啦」。
鍾錦麟說自己當時「拗唔過戴耀廷」,畢竟戴是教法學的學者,精通法律,而《基本法》亦確有這一條,所以最後對戴的講法「疑中留情」。由這事例可見,戴的「權威」解釋,蒙蔽了一些參選者的危機感,盲樁樁向前衝,直至墮崖。
戴耀廷這論點其實不堪一擊,不久之後,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YouTube的評論節目中,一針見血指他大錯特錯。
政圈朋友把那段片傳給我看,曾鈺成說《基本法》73條的寫法是,特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其中之一是「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關鍵在於「審核」二字,立法會可以不通過,但要經過審議過程,看預算案是否對社會民生有利。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全不是這回事,只看政府是否答應他們的政治訴求,如不應承,無論預算案內容如何,一概否決。「咁就唔係《基本法》賦予嘅職權喎!」
曾鈺成在2021年初已在 YouTube頻道中,以兩點KO戴耀廷,指其說法大錯特錯。
曾鈺成指,這樣「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不但違反《基本法》73條,而且嚴重干預、阻撓、破壞立法機關依法履行其職責,行動本身就符合《香港國安法》22條的元素,可視為以非法手段顛覆政權了。
曾鈺成簡單幾句,就把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廷KO,有兩個可能原因,1是戴貌似高智,其實低B,睇不出《基本法》條文關鍵之處;2是他亦可能被政治激情衝昏頭腦,失去理性判斷能力,卻因而誤導了大批初選參加者,齊齊跟着他瘋狂,撲火焚身。
由當年搞佔中,到本案的顛覆行動,戴耀廷「高分低智」的事例還有不少,不說別,他把本應嚴守秘密的「攬炒十步」行動計劃,完完整整在《蘋果日報》刊出,就愚蠢至極,結果是累己累人,更害了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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