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612暴動兩大教訓 林鄭搖擺壯火勢 炸彈早埋下「防爆」機制差勁

博客文章

612暴動兩大教訓 林鄭搖擺壯火勢 炸彈早埋下「防爆」機制差勁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612暴動兩大教訓 林鄭搖擺壯火勢 炸彈早埋下「防爆」機制差勁

2024年06月12日 20:06 最後更新:21:15

古訓說「今不慮前事之失,復循覆車之軌」,是大智慧。今日(6月12日)天朗氣清,風平浪靜,但5年之前,立會與政總一帶猶如戰場,大批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警方防綫,這次騷亂揭開了「黑暴」的序幕,往後大半年,香港陷入一場大災劫,如今回想都飆冷汗。與政圈朋友談起此事,他說可從事件中吸取兩大教訓,其一是爆發能量其實早已不斷累積,幕後黑手密密埋彈,但港府的「防爆」機制差勁;其二是,事發後特首林鄭態度搖擺,怯戰退讓,終讓烈火燎原。新一屆政府亟須引以為鑑。

5年前的今日(6月12日),政總和立會大樓外爆發反修例暴動,揭開整場黑暴的序幕,當中有兩大教訓須吸引,才可免重蹈覆轍。

5年前的今日(6月12日),政總和立會大樓外爆發反修例暴動,揭開整場黑暴的序幕,當中有兩大教訓須吸引,才可免重蹈覆轍。

先由第2個教訓講起。到今日,在海外的亂港分子仍振振有詞指,612當天民眾舉行和平示威,遭警方武力鎮壓,才激發往後的街道抗爭。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話。實情是,大批激動示威者在之前一天,已準備當日以暴力進攻立法會。

政圈朋友翻查那兩天的紀錄,早在6月10日凌晨,激進示威者已立法會大樓外圍展開挑釁行動,與警員爆發暴力衝突,當時網上有訊息指,這是6月12日更大衝擊行動的預演。

果然到了612清晨,大批激進示威者湧入政府總部一帶,在龍和道和夏慤道設置路障,強行佔據,癱瘓交通,阻止議員和政府人員進入政總和立會大樓。到上午10時,聚集的示威者已達4萬6千人。

一位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朋友同我講,他們原本收到通知,在警總集合,由警員護送前往立會開會,但當時除了立會大樓遭重重包圍,連警總也被圍困,只好轉移到海旁警署暫避。有人提議用直升機載議員到立會,不過隨即收到消息,示威者已開始猛烈進攻警方防綫,議員這樣做太危險,故最後打消這念頭。

暴力示威者顯然有備而來,準備打一場大仗,許多人戴了頭盔、護目鏡、囗罩、雨傘等,紛紛向警方防綫投擲大量磚塊、水樽和其他硬物,並扯下警方的鐵馬,推向防綫攻擊警員。當時警總指揮中心向前綫警員稱,情況已屬暴動,為了防止示威者衝進大樓,防暴隊向他們施放橡膠彈和2百多枚催淚彈。其後示威者繼續在金鐘、中環堵塞道路,並開始有人投擲汽油彈,直至深夜才陸續散去。

當天的情況,毫無疑問是一場暴動,而警方也明確表示「警方採取行動制止暴動」,其後特首林鄭在8時許聲稱「這已不是和平集會,而是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

然而,政府態度在一天後忽然改變。時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對傳媒說,港府高層並沒有參與將612事件定性為暴動的決定,也沒有參與向示威者發射橡膠彈的決定。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也在6月17日改口,指當日只是說一些人的行為涉犯暴動罪,不是指整個事件是暴動。

到了6月18日,林鄭的口風亦變,沒再指當日的暴力事件是「暴動」,表示她與盧偉聰都沒說過參與612事件的人是暴徒。在此之後,她每次講話時,雖譴責暴力,卻絕囗不提「暴動」二字了。

時任特首林鄭於612後幾天,對事件的「暴動」定性,態度出現反覆,立場含糊,是導致動亂擴大的原因之一。

時任特首林鄭於612後幾天,對事件的「暴動」定性,態度出現反覆,立場含糊,是導致動亂擴大的原因之一。

政圈朋友指,港府和警方對612事件是否暴動,立場搖擺不定,含糊不清,有兩個客觀效果,1是壯了暴力示威者的膽,不懼怕觸犯重罪,遂更加猖狂,加入的人亦更多;2是警方失去了嚴厲「鎮暴」的一股氣,行動方向不清,又怯於政治壓力,陷於被動捱打。在這情況下,暴亂愈燒愈烈,不斷擴大、升級,以至瀕臨失控邊緣。

至於第一個教訓,要「回帶」到612之前幾個月,以至更早。林鄭推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之初,市民反應不算強烈,3月的遊行只1萬多人參加,但黎智英、泛民、民陣和部分激進本土派卻知道這是煽起大行動的好機會。

當時民陣計劃在4月28日舉行反修例遊行,黎智英指令《蘋果》高層大力催谷人數,包括印製大量「反惡法,倒林鄭」的海報派發,又連日在頭版鼓動市民參加遊行,結果當日遊行人數大增至10多萬人。

在上述各路人馬動員下,反修例之勢漸盛,加上當年是「六四」30周年,紀念集會人數創新高,進一步推高示威者的「抗爭」情緒,那就像在屋內扭開煤氣掣,煤氣愈積愈多。然而,港府的「防爆」意識甚弱,對於一觸即發的暴亂危機,估計極為不足,直至燒到埋身,才匆匆應付。

教訓還可以追溯得更早。前特首梁振英就在《從修例風波 到反中動亂》一書的序言中說,2019年之前的16年,「23條立法」失敗,維護國家和香港內部安全的法律「缺位」,而特區政府的執法力量也「缺位」,令動亂連續劇可以不斷上演。

612事件和整埸黑暴,好像已成過去,但如果大家不記取這兩個深刻教訓,噩夢重臨並非不可能。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7人顛覆案審結,基本上「一鑊熟」,餘下的話題,是法官如何判刑,而焦點將集中在已認罪的戴耀廷。這宗世紀案件審訊期間,部分被告作供時披露了不少內情,但還有一些台前幕後發生的事沒有曝光,如果深掘下去,可能找出更大的陰謀,其中一個謎團是,黎智英是否「初選」背後的推手和金主?如果是,他與台前的戴耀廷,有冇不可告人的關係?在他們之上,是否還有一股更大勢力?政圈朋友細看黎智英案審訊的囗供,找到了一些蛛絲馬跡,顯示成件事後面確有他的影子。

也許是策略上的考慮,今次顛覆案審訊中,控方並沒有指出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與初選有何關係,也冇提及這活動獲他資助。不過被告之一趙家賢,在警方錄影會面中供稱,他曾與戴耀廷商討眾籌問題,對方叫他無須擔心,說「總知我唔方便講,一定有人包底」,又說「《蘋果日報》一定支持」。趙家賢說,戴耀廷似乎暗示黎智英在後面支持,但他無從稽考。

聽戴耀廷這番話,黎的角色其實已呼之欲出,不過因戴沒有向趙家賢講白,他亦不能確定。不過在黎智英案審訊中,證人陳梓華作供時,就講得相當清楚。

黎案的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作供時爆料,指黎智英是「初選」的最初構思人,並「在背後做了好多工夫」。他還說自己是少數知道這件事的人。

陳梓華披露,當時黎智英動用了大量人脈及傳媒資源去協助「初選」。他說,最初搞初選時,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這個機制,例如應否讓其他人參加,當時黎智英在背後做了好多工夫,最後促成「初選」。當時他與黎及其助手 Mark Simon會面時,對方都具體表示會用傳媒支持政治素人參加「初選」,令這活動更加有認受性。

黎智英案的從犯證人陳梓華爆料,指黎是「初選」的最初構思人,在幕後落過好多工夫。47人案被告趙家賢也透露,戴耀廷曾向他暗示,黎智英是「初選」的幕後金主。

黎智英案的從犯證人陳梓華爆料,指黎是「初選」的最初構思人,在幕後落過好多工夫。47人案被告趙家賢也透露,戴耀廷曾向他暗示,黎智英是「初選」的幕後金主。

由陳梓華的口供,我有理由推測,戴耀廷搞「初選」圖奪立會控制權,背後主要靠山之一正是黎智英。

政圈朋友翻查兩人過往關係的資料,黎早已是戴耀廷搞活動的一條水喉,這可追溯至佔中時期,依此判斷,陳梓華指他是「初選」的 金主,可靠性很高。據佔中之後在網上曝光的密件,黎智英和「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曾向佔中行動頻密泵水,其中部分是通過戴耀廷向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港大法律學院和文學院捐款,共逾100萬元,以資助與佔中有關的行動,可見兩人當時已關係密切。

由於有此淵源,加上黎智英與戴耀廷對奪取立會控制權的思路接近,亦都想開路給「激進政治素人」上位,黎絕對有可能在幕後出錢出力谷「初選」, 戴則在台前做旗手,合力玩這場「權力」遊戲,試圖 Winner take all。

今次顛覆案還有不少其他內情值得發掘,其中之一,是除了區諾軒成為控方證人外,有沒有其他被告步他的後塵,以減輕刑期?今日《明報》出了段消息,說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立會議員譚文豪和郭家麒,因認罪沒有在審訊作供,但他們曾主動協助警方調查並落囗供,不過控方沒有依賴為證據,也冇召他們做控方證人。

有消息指,47人案中已認罪的「公民黨三子」楊岳橋、郭家麒和譚文豪,曾主動協助警方調查落囗供,但控方沒有召他們做控方證人。

有消息指,47人案中已認罪的「公民黨三子」楊岳橋、郭家麒和譚文豪,曾主動協助警方調查落囗供,但控方沒有召他們做控方證人。

我根據這則報道推測,公民黨三子好可能想過擔任控方證人,也間接放出訊號,不過控方沒有考慮,原因不明。如果這是事實,反映人心之變,有時都幾令人感慨,想當年初選熱火朝天之時,民主黨稍為理智,沒有簽署否決預算案的協議書,公民黨卻於3月開記者會宣布,如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該黨將否決政府每項議案和撥款。它搶在其他泛民政黨之前,率先表態會運用否決權,表現甚「勇」,卻對民主黨造成了一定壓力。

但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當某些人到了窮途末路時,心態也會有180度改變。如果大家看過「囚徒兩難」(Prisoner's dilemma)的理論,就會更加明白。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