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在赤洲展開的恐龍化石發掘工作已經完成,共發掘約30塊含恐龍骨骼化石的岩石,當中所含的恐龍化石實際數量須待清修工作完成後才能確定。
發展局。資料圖片
局方表示,古物古蹟辦事處人員在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專家的指導與協助,以及漁護署的支援下,10月下旬在赤洲展開發掘工作,古脊椎所專家及香港古生物學家詳細檢查化石發現地點,確定所有外露化石已移走後,團隊在赤洲發掘恐龍骨骼化石的工作亦已完成。
古蹟辦與漁護署將聯同古脊椎所,以及香港、內地和其他地方的專家及研究機構合作,繼續推展恐龍化石清修及研究,鑑定赤洲恐龍的種類,以及探索香港遠古時期的古生態面貌。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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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表示,位於香港文物探知館庭院的臨時工作室,定於本月20日開放,屆時古蹟辦會安排市民現場觀看化石清修工作,並展出經清修的恐龍化石及其他在香港發現的化石,例如水生動物介形蟲和菊石,及蕨類植物。
另外,因應考察及發掘工作完成,漁護署署長將於明日撤銷封閉船灣(擴建部分)郊野公園內的整個赤洲。發言人提醒市民,赤洲位置偏遠,島上無適合登島及遊覽的配套設施,地理及天氣因素令船隻靠岸有一定風險,呼籲市民不應冒險登島。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除主管當局及其授權人士,任何人不得挖掘或搜尋古物。
發展局計劃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在2027年新批出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
發展局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香港現行的土地註冊制度屬「契約註冊制度」,物業轉易時,要徹底查核業權契據以確定業權「無瑕疵」,程序冗長及繁複;物業擁有人亦須妥為保存物業的業權契據。當局指,實施業權註冊制度可簡化物業轉易程序,業權可透過查閱業權註冊記錄確立,執業律師毋須調查業權。
當局表示,根據過去統計數字,粗略估計修訂條例生效後的五年內、約450份批地文件會被註冊,約新增25000份土地登記冊。
另外,新修訂建議廢除「強制更正原則」,如果買家是真誠亦不知情,並已付出有值代價、管有物業,即使有關物業轉移曾牽涉第三者欺詐,仍可享有「不可推翻的業權」;賣家可循「土地業權彌償基金」得到彌償。同時,如果已註冊業權的買家,亦非真誠買家、亦非以有值代價獲得物業,或並無管有物業,法庭可於考慮有關個案後,酌情恢復前擁有人的業權。
土地
當局亦提到,「彌償基金」以自負盈虧原則營運,建議彌償上限5000萬元及徵費率0.014%;政府會為基金提供一筆1億5000萬元的備用貸款。
發展局發言人說,採取「以冊為準」原則,「先易後難」推行「新土地先行」方案,分階段落實業權註冊,即新例生效當日或其後批出的土地,包括賣地、私人協約及換地批出的土地。
至於有無全面實施新制度的時間表,發展局發言人說,不想太強權或高壓推行,因為香港土地物業價值不低;又指不少地方都是新舊制並行一段時間,舉例蘇格蘭花了40年時間將四成業權轉至新制,強調政府需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