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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及建築公司負責人否認串謀「套丁」 控方區院作開案陳詞

法庭事

元朗區議員及建築公司負責人否認串謀「套丁」  控方區院作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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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及建築公司負責人否認串謀「套丁」 控方區院作開案陳詞

2025年02月13日 18:28 最後更新:19:33

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及建築公司負責人王光榮涉嫌串謀「套丁」,兩人被控涉嫌詐騙地政總署向元朗水蕉新村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他們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在區域法院開案陳詞。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表示,案件涉及142名丁屋申請人,兩名被告的最終目標是利用這些申請人的丁權,誘使地政總署批出建築許可證,以推動名為曉門(Hillwood)的屋苑發展項目。142名申請人中有138人不符合資格,因為他們並非同時擁有丁權及土地,王光榮控制的榮佳建築公司2014年至2019年期間,售出115棟曉門房屋,賺取10億7800萬元。

控方陳詞又說,兩名被告在案的串謀協議中,扮演關鍵角色,榮佳建築與程振明就有關發展項目達成諮詢服務協議,內容包括讓程振明擔任受託人,委託王光榮為戰略夥伴及發展項目的組織者,報酬包括項目的15%純利潤,王光榮為王潘律師行合夥人,142名丁屋申請人授權王潘律師行處理申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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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佳建築透過程振明從原居民手中取得丁權,每名原居民可獲得5萬至25萬多元,榮佳之後請光福(Crown Focus)興建曉門的房屋,完工後由王潘律師行再代表丁屋申請人,向地政總署解除房屋的讓與權限制,程振明獲得793萬元顧問費。

王光榮2021年被廉署拘捕,在警誡下承認榮佳透過收購丁權來發展曉門項目,案中部份文件包含不實資料,但王光榮不認為取得丁權的過程中涉及刑事罪行,程振明其後被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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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一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他批出在西貢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丁權在香港獨特亦實屬貴重,被告受到他人唆擺而犯案,雖然沒有直接金錢得益,但可以獲得三層樓中的其中一層,決定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新生女兒出生,減刑至3個月。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50歲被告黃詠康是西貢相思灣村原居民,案情指,他在1998年9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村內興建一幢丁屋,過程中被告聯同發展商鍾鏡華向署方作出虛假陳述,訛稱被告是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業權人,無意亦從來沒有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亦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相關權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被告與涉事發展商達成協議,被告行使「丁權」,發展商為他建屋,丁屋完成興建後,被告可獲分其中一層單位,其餘兩層單位的業權則屬發展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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