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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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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的公義

2025年03月10日 18:33 最後更新:04月02日 18:07

作者: 李法言

2023年香港電影「毒舌大狀」票房超過一億元,成為香港電影史上最賣座電影票房,黃子華亦因為這套電影被稱為「子華神」。2002年由他自己執導及主演的電影「一蚊雞保鑣」,票房只得20萬收入,慘成票房毒藥,如今就大賣特賣。

毒舌大狀能夠得到市民的支持入場觀看,筃中原因是劇本出色,及一眾演員的表現,而另一個原因亦是電影內趁機所傳達的信息「公義何在!」有替低下階層的小市民發聲的味道,亦反映市民基於傳統觀念對公義的渴求,大家都希望得到法律的保障,這正正是香港法治精神的一種體現。

電影故事內黃子華飾演的大律師林涼水,在替被告人曾潔兒(王丹妮飾演)控以虐兒案辯護時,因為一時的失誤,令曾潔兒被判誤殺罪名成立、要服17年監禁刑期。其後、一次意外發現當年曾潔兒案件有新證據,決定要為曾潔兒重新翻案。而戲中最為觀眾所津津樂道的是一場法庭戲,黃子華在庭上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窮人就死梗」。因為戲中他面對的對手,正是一班可以左右司法公義的權貴,這句話令渴求法庭申張正義的觀眾產生共鳴。

「公義」能否得到履行及彰顯,無疑是法庭重要職責,司法機構有審訊案件及解决糾紛的功能外,亦是彰顯公義的地方,因為法庭必須依法秉行公義,而且要被公眾所見得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R v Sussex Justice 1924)。 法庭有「看得見的公義」,這一點對社會尤為重要。

另一方面,除僅有的例外情況外,所有法庭聆訊都是公開,讓公眾人士入內旁聽控辯雙方大律師陳詞,媒體可作出相關報道。法官在作出每一個判決時,會公正地引用法律而非依據一些含糊任意的概念來判案,加上判决理據是公開的,所有公眾人士都可以免費查閱得悉內容。

有時法官的判決結果未必完全符合不同市民的期望,例如首宗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定罪判囚10年的戴耀廷,有人認為判刑太輕,事實上由於控罪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串謀」屬於普通法之下的控罪。因此判刑根據普通法的原則處理案,在普通法下「串謀」罪監禁10年並非輕判,法庭處以適切的判刑。

正因如此,法官在判决過程中,必須引用法律,並一直忠於法律,因此具備才能卓越來秉持公義的法官是必須的。這方面根據《基本法》第92條訂明,「法官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香港法官所致力維護的是法律,法庭所致力維護的也是法律。在香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窮人,也不是死梗。




法律ABC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李法言

警方終於就兩年前爆煲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正式向16名被捕人士落案起訴,是香港首次起訴如此大型的虛擬資產騙案。

此案其中一個特點,是涉及被騙款項多達16億港元,目前警方凍結相關款項約2億多元。另一特點是涉案人數眾多,按警方所公布的數字,已拘捕80人(當中有16人已被正式起訴),凸顯案件的嚴重以及複雜性,因為追查虚擬資產及相關犯罪資金的流向相當困難,令搜證及檢控時間變得非常漫長。

案中其中一個被告是名人林作,他是16位被警方商罪科落案起訴的被告人之一,但16人的控罪其實不盡相同,其中林作被控在2023年4月1日才生效的「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此罪行是2022年才在立法會通過的新法例訂立的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不過林作同時被控欺詐罪、洗黑錢等多宗罪行,那些罪名如入罪最高刑罰高達14年,遠高於「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一罪,因此、案件須由由區域法院移送至高等法院審理。雖然欺詐罪或串謀詐騙罪的最高刑罰為14年,但法官一般會按不同情況考慮量刑,例如涉及的金額、受害人損失程度、受害人數量以及對整體社會的影響等因素。過往干犯欺詐或串謀詐騙罪的案例,被判超過7年的情況極為罕見。

這宗以投資虛擬貨幣詐騙案,可追溯至JPEX在2020年初成立,利用大量廣告,網紅KOL等宣傳,標榜低風險高回報,誘使市民投資虛擬貨幣。證監會在 2022年接獲投訴發警告聲明後,JPEX將提取加密貨幣的手續費提高,有用戶無法提款,JPEX涉嫌將客戶的資產轉走,並透過大量加密貨幣錢包進行清洗。由於JPEX一直沒有公司或個人承認是它的真正主事人,警方向大量受害投資者錄取口供,分析大量文件,對大量電子設備進行檢測分析,查找幕後主腦,並確定各涉案人士角色。警方也首次引用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中,第53ZRG條「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的罪行」作出檢控。

立法會於2022年12月通過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以加強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並就虛擬資產活動制訂整全而平衡的監管框架以保障投資者,從而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該條例在2023年第二季分階段生效。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B部份「關於規管涉及虛擬資產的活動」,當中第53ZRG條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的罪行規定,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訂立旨在取得、處置、認購或包銷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任何欺詐的失實陳述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本案的關是涉案人有無作出「欺詐的失實陳述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

有關條例涉及的欺詐(Fraud)罪行,在香港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罪行,欺詐的定義是指故意欺騙他人以非法獲取利益或使他人蒙受損失。

而欺詐包括下列原素:
1.欺詐性的犯罪行為:例如虛假陳述、隱瞞事實或偽造文件。
2.犯罪意圖:行為人故意使他人受損或自己獲利。
3.實際後果:導致受害人蒙受損失或行為人獲得利益。

JPEX涉嫌欺詐案涉及的金額龐大,受害人眾多,更涉及全新的虛擬資產詐騙活動,令案件審訊倍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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