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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兩男女涉助蔡前夫鄺港智潛逃 控辯爭議有否達成犯罪協議 押後6.16裁決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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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兩男女涉助蔡前夫鄺港智潛逃 控辯爭議有否達成犯罪協議 押後6.16裁決

2025年05月07日 15:55 最後更新:16:21

譚仔創辦人媳婦28歲蔡天鳳兩年前疑遭肢解碎屍,遊艇公司男職員及無業女涉案發後協助蔡的前夫鄺港智潛逃,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控辯雙方星期三(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曾協助男子Alex報價租船,便足以定罪;惟辯方反駁,租船一方未支付費用,就代表協議尚未達成,女被告甚至僅為「傳話人」,不知協議存在。裁判官陳志輝聽畢陳詞後,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裁決。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本案被告為41歲遊艇公司男職員林舜及29歲無業女潘巧賢,同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控罪指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串謀女子Ivy(涉案者盧曉虹),協助有可能涉及司法程序的男子Alex,經由非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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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黑色衣服),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黑色衣服),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控方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在結案陳詞時指,兩被告的訊息曾提及30萬元安排及租船。辯方指二人未談妥租船價錢,故未達成任何串謀協議,但控方認為只要二人協議嘗試幫助Alex便可形成串謀。控方補充,只需要證明二人協助的男子是Alex就可以,無需證明協助的是鄺港智。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林舜,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林舜的大律師梁鴻谷在結案陳詞指,案中除文字訊息外,無其他證據,引述被告林舜曾提到「放心安排緊㗎啦......,我而家係托上托私底下搵朋友......」。辯方指,對方未有支付費用,代表協議尚未達成,且林舜不是船家,要「托上托」才可以,故未有協議存在。

女被告潘巧賢(黑色衣服),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潘巧賢(黑色衣服),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潘巧賢的大律師劉迪雅指,潘巧賢在知道3萬變30萬元後發現不妥,已經想盡快抽身,強調不知道協議,亦沒意圖參與,又指潘在過程中參與不多,只牽涉少部分對話,提及安排惟不清楚相關內容,亦沒加入討論,認為其角色只是中間人負責傳話。裁判官陳志輝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將案件押後至6月16日裁決。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2023年3月2日,林舜在警誡下稱「唔關我事㗎,係我個朋友Irene Poon介紹單生意畀我,我都唔知咩事,而且最後都冇租到船畀嗰個人」。潘巧賢則於審訊時自辯稱,出於「幫朋友」才就租船事宜替涉案者傳話,後發現租船費由原先的3萬變30萬元,始覺得事件「古怪」,曾就此試探涉案者盧曉虹。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譚仔創辦人28歲媳婦蔡天鳳(Abby Choi)兩年前疑遭肢解碎屍,遊艇公司男職員及無業女涉嫌案發後協助死者前夫鄺港智潛逃,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裁判官陳志輝於星期一(6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2名被告罪成,二人還柙至6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女被告潘巧賢(左),及男被告林舜(右)。資料圖片

女被告潘巧賢(左),及男被告林舜(右)。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依次為41歲遊艇公司男職員林舜及29歲無業女潘巧賢。控方早前結案陳詞時指出,只要2名被告協助的男子是「Alex」就足以定罪,無需談至租船價錢及付費。辯方則反駁未有支付費用,代表協議未達成。

據早前審訊,被告林舜向潘巧賢表示,自己要「托上托私底下搵朋友......」幫忙,又指要「收到錢先出到船」。潘巧賢自辯時稱,自己是出於「幫朋友」才就租船一事傳話。發現租船金額由原本的3萬元變為30萬元,已經覺得事件「好古怪」,並試探涉案者Ivy盧曉虹。

鄺港智。資料圖片

鄺港智。資料圖片

裁判官:林舜訊息中有「非法過境」字眼  明顯知道是違法行為 

裁判官陳志輝表示,當潘巧賢得悉租船金額由3萬元變為30萬元後開始起疑事件,但是她沒退出群組。陳官不相信,潘只是傳話者的角色,若她僅是傳話者,她無需知道租船的人是誰,上文下理間仍然有協議,認為潘沒說出真相。而林舜的通訊訊息中有「非法過境」的字眼,明顯知道是違法行為,想幫租船者隱瞞身份。

陳官續指,林舜、潘巧賢及Ivy清楚知道朋友需要緊急離開香港,且不是經過正途離開,並且越快越好,價錢更不是考慮因素。陳官認為,如果沒干犯法例,為何要緊急出海,亦不需考慮價錢。在整體證據而言,已經有達成協議,有犯罪意圖,各自有各自的角色 。

蔡天鳳。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蔡天鳳。資料圖片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官最終裁定2人罪名成立,還柙至6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吿的背景報告。

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有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以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九龍城裁判法院。

九龍城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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